党组制度首次“立规”看点在哪?


 党组制度首次“立规”看点在哪?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正式颁布,自2015611日起施行。(新华网2015616日)

党组制度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自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建立以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历经了撤销、恢复的曲折历史。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组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既是对党组制度的首次“立规”,也是我党在治国理政方面的伟大创举

其一: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作为联结执政党与社会力量的纽带与桥梁,党组在中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对党组的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缺乏理论研究,一直未出台专门的党内法规来进行规范,从而导致党组工作缺乏具体的制度遵循、行为的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而《党组工作条例》的出台则填补了这一空白,使我们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更加完备。

其二:拓宽了党的工作领域。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党的影响应该无处不在,党的力量决不能削弱。改革开放以来,各级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不仅弱化了党的领导,也使外部势力有了政治干预和投机专营的温床。而针对这一现状,《党组工作条例》不仅明确提出在“社会组织”中设党组,也昭示了未来“普遍设立党组”的无缝隙覆盖决心。毋庸置疑,当那成千上万个“党组”在一个个“社会组织”中建立起来后,那些薄弱和边缘的“社会组织”的会被全部纳入到党的领导、监督和管理之中,而那些党建工作趋于形式空心化以及党与某些“特殊组织”长期不兼容等诸多棘手问题也必将迎刃而解。

其三:完善了党组制度规范。这次出台的条例共分839条,包括总则、分则、附则3大板块,做到了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细化的尽量细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如,针对实践中党组设立条件不够明确、范围不够统一、程序不够规范等情况,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了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又如,为进一步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再如,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也就是说,条例的出台不仅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也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落到了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党组工作条例》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拓展了党建工作领域、建立了党组制度规矩,是制度创新,更是治国理政创举。所以,把《党组工作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紧迫性任务,也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要求。

(李吉明2015617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