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员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有一段时间停薪留职,我公司在计算支付给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计个人所得税时,停薪留职的时间是否可以计算在工作年限中?
答: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因此,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包括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停薪留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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