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读《中国哲学家论死亡》
微信公众号“哲学”于二0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发表了一篇很好的文章《中国哲学家论死亡》。该文穿插中西比较,从传统主流文化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中国死亡哲学”,深受启发。以下文字权当一篇粗拙的读后感吧,主要用于对自我思路的整理,分为五点吧。
一、关于死亡的社会性与社会价值取向:“杀身成仁”与“舍生取义”。
原文作者认为汉民族死亡哲学区别于西方死亡哲学的显著特征之首在于它特别注重死亡的社会性和社会价值取向。
我认为作者概括得很准确。同时,与海德格尔和尼采等西方哲学家突出地强调死亡的个体性或本己性不同,孔子孟子先后提出了“杀身成仁”与“舍生取义”等著名的死亡哲学命题。
我的基础提问是 “仁”、“义”是什么?从对象上讲,“仁”、“义”主要针对他者、另外的生命个体或群体。从表现形式上看,“仁”、“义”可以是一种价值选择,也可以是一种真诚态度。 为他人和一种对他人的态度而去杀身、舍身,即是自觉地、主动地去死,这是孔孟的对汉民族生死哲学的命题或态度。是吗?我不敢知道。
“仁”或“义”是一种高级的社会组织形式,还是一种文明社会的建构的公平标尺?不知我们的政治家和专门的知识分子几千年是否有个相对明确的结论。 如果有,好象几千年来它俩老在民间闾里晃悠,处江湖之远;如果是,又好象它俩又在历史中偶尔被政治家拎出来,居居庙堂之高,把它俩作为一种公共社会的内部人际行为的基准?没明白。
上世纪中叶,蒋介石先生对他的学生们提出过“不成功便成仁”的教训。他的要求就是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就去死,换言之,就是鼓励为实现自已的政治抱负而献身。其政治抱负好象是在中国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这让死亡有了社会性和社会价值取向,比孔圣要具体化些。据说台湾的学校至今都把“三民主义”作为高级中学以上的学校的必考科目。
后来,毛泽东先生在著名的《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提出了“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的汉民族死亡哲学观。毛先生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把个人死亡的最高价值定位在有利于“人民”的利益。
什么是“人民”?大概用现代语言讲,那应当是指国家的全体公民。为全体公民的利益去献身就应当是为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制度的建立和维系去主动献身,只有当社会全体公民的利益成为至高利益时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性才能得到实际的体现。当然,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制度的建立和实现着实不易,需要有人为之主动舍弃自已的生命来捍卫,正因为如此,“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有了重大的社会性价值。“得其所”就体现了“而死”者贡献自已的高尚的意义。
毛泽东先生关于汉民族的死亡哲学思想是高级的,现在,国家反腐也对实践和实现这种高级死亡哲学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我认为,从“杀身成仁”到“为人民利益去死就是死得其所”之发展是汉民族死亡哲学从民间走向整体社会、从混沌走向明确、从人际关系走向社会理想、从初级社会走向高级文明社会的发展。
“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更多的人去做得其所、死得其所。 我认为,今天倡导“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的死亡价值观,比过去任何时期都重要。
其实,从来的汉族平民百姓也是追求“死得其所”的,不过,这里的“所”取“处所”意,“……的地方”。老百姓把“死得其时”、 “死得其服”、 “死得其所”三者当作死亡时的特殊幸福感。不过这“三得”都是个体的、物质方面的,与“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的“得其所”有社会价值上的天壤之别,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二:关于死亡的终极性和非终极性:“死而不朽”与“死而不亡”
原文作者认为,汉民族主流文化十分注重死亡的终极性和非终极性,亦即十分注重人生的有限性和生命的无限性,提出的“死而不朽”和“死而不亡”的死亡哲学论断,在意识到死亡的终极性或人生的有限性的同时,也意识到了死亡的非终极性或无限性。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概念上的厘清的问题:“死”在这里都是指物质生命的彻底终结。“不朽”、“不亡”在这里指的是其人活着时所表现出来、并为广大公众认可的某种或某些个人品德和精神意义之类的东西。也即是说,圣贤英烈与贩夫山氓在生命的物质属性相同的同时,其身前创造出来的德行、功业、思想、著作等则会遗传后世,人们透过他们的遗世之物来跨时空地闻其名而知其行,也就是“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的意思。它采用的是一种物质(英名者)透过另一种物质(时间和空间的延伸)向另外的某些物质(在世者)传递自有的某种精神性的内容的一种形式。并以此作为一种文化意义上的不朽或未死。至于什么君子息焉,小人休焉,完全是一种主观情感上对君子的死媚,是一种十分感性的东西。
我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生命实存的己死与意义价值上的非死的观念只是主流文化对死亡的社会价值的一种加强和坚持,但它并不能包括一直在民间顽强存在的“轮回不己”的生命永恒观。反之,民间的“不朽”与“不亡”死亡观则更多的与西方哲学对“不朽”和“不亡”的理解有接近的地方。汉民族传统的墓地的形制和民间祭祖仪轨证据了我的说法。
西方主流哲学认为的“不朽”“不亡”,指的是超自然的“灵魂永在”,它是包括往世、今世、和“来世”以致“万世不易”地永恒存在。是人类生命脱离了物质肉体的限制之后进入的更加高级的宇宙生命状态。这种状态既是人类理想的、正待证明的一种生命存在的实存形式,也可以是人类的一种终极信仰。
一定的形式总是为体现一定的内容服务的,所以,主持或参与汉民族的祭祀类活动必须得首先从活动对“死亡”的理解上入手,大凡现代官方的祭典都是讲的社会历史价值的“死而不亡”的精神语意,而庶民祭祖则有强烈的“灵魂永生”的宗教语意。语意的不同而决定了仪式仪礼、祭祀用品之类的区别。
认起真来,祭祀其实是件思想精密的文化活动、或具有“神秘”色彩的超越时空维度的对人类生命存在状态的一次探索与追问活动。从这个角度上讲,某个公墓单位提出的“阴事阳做”的墓葬原则应当是存在片面性的。
总之一句话,主流文化的“不朽”“不亡”是道德的、政治语境的,老百姓的“不朽”“不亡”是灵魂的、宗教哲学语境的。各是各的,至少现在是“唯心造”的,至于今后是否会统一,我就不敢妄议了。
三:关于死亡的本体论与世界观意义:“出生入死”与“尽性至命”
我完全同意原文作者的观点:对死亡现象的思考,汉民族死亡哲学主张“原始反终”,从“天地之道”的高度和深度来审视死亡问题,即是说生是死的一部份,死也是生的一部份,有生有死即是完整人生。
同时,我也得强调, “原始返终”中的“始”与“终”在哲学层面上讲是互训的,生即是始,亦是终,死是终,也是返归于始。这就是“天地之道”,宇宙人生的终极真理和实相,也就是汉民族对生命的哲学认知:“生死一体化”。
老子提出的“出生入死”的观点就是从哲学本体即“道”的高度来审视个体生命的生死问题的。出生即是入死,与海德格尔的“存在就是此在地死着”可谓是异词而同理。
但这些闪耀着生命智慧的哲学洞见往往仅仅十分有限地保留和体现在少数至圣先贤和精英的人生轨迹之中,并没有真正形成汉民族最广泛的集体无意识。因此,历史和现实中,不少平民百姓在生死问题上还是会偏重于选择以自我生存为首务的功利性生死态度和立场。
“千古艰难唯一死”,任何艰难的活着,只要在身体还承受的状况下,便会有相当数量的人还是选择“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向生。纵然是亦知些死是返始,但他们更愿意为了能苟活于世而舍弃正义或气节去求活。例如:
南宋崖山一战,战败国亡,南宋国十万子民,老少妇孺尽投于海,无一投降的事是史有明载。
明朝灭国时,江阴人民抗击清军80天,击败清军三十万大军,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使清廷三位王爷和十八员大将丧命于江阴城下,清军破城后屠城三日。全城百姓均以先死为荣,无一人投降。三日之内,十七万余人被杀,仅老幼53人幸免于难,史称“江阴三日”。也是垂记史册。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有210万日伪军协助日军侵华也同样是事实如此。
在“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的偏激愤激之词里,“中国”不是指汉人的人种,而是指一个种群的集合,它包括文化精英、市民百姓,包括他们在面临生死毁灭灾难的历史选择的关头的那种高度自觉的舍身成仁的民族气节。“无中国”是指丧失了这种民族节操。
悲乎壮哉!宋之崖山之役、明之江阴之魂。
我总能感觉到这偏激之词中的一股正气,我愿意相信,当人们以悲痛之心说出此话的时候,他们己经是一个有血性的汉人,一个有民族节操的中华儿女,岂可曰无。
排除国家之类的政治语义之外,那么,210万日伪军现象不能不说从文化的角度上反映了汉民族一般民众在死亡观上存在着相当程度的恋生畏死的倾向:做人的最后的底线就是为了苟活。
汉民族的“原始返终”的生死价值哲学观长期地仅停留在部份精英人士以及受其影响的部份民众之中,并没有真正形成一种民族的集体意志和终极态度,这也是造就中国人的奴性尤其顽固的原因之一。这是我们这个民族应当从根性上去彻底反思的关乎种族生死存亡的至大至切的问题。
汉奸、奴性肯定都不是汉民族的文化的主流。而恰恰相反,那些能够从本体论和世界观的高度来审视死亡,从死亡的哲学领悟功能方面来审视死亡的人们才是这个民族的精神脊梁和人格代表。只有这些人才能知行合一、生死合一、性命合一。只有他们才有资格讲“尽性至命”、“出生入死”。
我们的民族需要成为以这样的“三合一”的人为主体的民族。
我们不仅需要这样的人领导的小学、中学、大学;我们还需要这样的人领导下的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让从灵魂的塑造到灵魂的更生都充满人类的智慧与高尚、善和美,让人们真正活在“原始返终”的生命理解之中。
四:关于生死的对立和统一:“未知生,焉知死”的理解。
把“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看成“仁以为己任”、“践仁”己任的终极承担和终极献身,这就是所谓的精英人士的“殉道精神。同时,这也是最实用的辨析真假“志士仁人”的一把尺度。当然,这并不是一定要逼他们去死,而是需要他们始终保持为实践理想、成全理想而主动去身殉的勇气和状态。
孔子认为一位名副其实的“志士仁人”一定要既“知生”又“知死”。而“知死”的目的更是为了更好的“知生”,让死更好地服务于生,也即服务于“践仁”的社会终极理想。
如果这样理解孔子的“不知生,焉知死”的话,那么,关于“知死”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从根本上“知生”的问题,也是个关乎殉道精神的问题。
孔子一生热衷于“知生”,没来得及治理死亡之学,只留下个“敬神如神在”的态度和“敬鬼神而远之”的告诫。这对于汉文化治生死之学而言,应当是一种重大的缺憾,这不仅让一直遵循圣人之言的人们彻底失去了对“死”后状态的最权威的裁判,而且还让那些认为哲学为西学独有的学者们以孔子止于对死的理性的追问为理由而拒绝承认他头上的那顶中式哲学家的冠帽。
对于哲学家个人选择不同的生死方式的态度,中西方社会也是不一样的:汉民族强调“知行合一”,认为知生必知死,当需要以死来知生时你就应当自觉的舍身,这才是最彻底的知生,否则是非“志士仁人”。西人不一样,追问生死是逻各斯的:理性的、判断的、概念的。并不要求哲学家去死殉,从苏格拉底之死后,西方社会更十分注重对哲学家本身性命的尊重,自杀也好、活着也好,由你自己决定,社会并不固执地要求你“知行合一”,也不会指责你“知行分离”,就只把对生死问题的研究当一门功课来看待和发展。由于不敢逼杀老师,故西方哲学成为了一门纯粹的学问。大体是这样的。
由此比较,我认为,我们的民族对“志士仁人”是不够保护、或保护不够的,这也许就是某些学者认为中式传统文化中隐含着反文化的因子的理由吧。
究其成因,我认为许是“志士仁人”对人性的理想值太高,一般人根本就靠不上去。无奈就“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就让先生们去靠、去展示、引领,然后才根据各自对先靠者行为结的评估来研究自已是否一定要靠,或如何去靠、靠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毕竟“蝼蚁尚且惜生命,生死面前少英雄”,这也应承认是一种很普遍社会心态。
我也算个识几个字,当教书先生时自以为尚能接受学高、身正、少金的现实,但绝难接受当时的那些个不太识字者对学校的统治,于是自免去职,躲到墓地里去看究竟之生死变化之状态。二十年过去了,我才知,那里也并非世外桃源,极乐净土,但我依然保持真诚生活之态度,“尽性至命”。
当年曾有人指责我逃离学校是弃道乏勇。我说,本人愚不可及,不知道,自然不殉道。现在的多好,教书的不必拘泥于学高身正,更可以自主掘金,在金即道的世风下,金道横行,仁道旁落,自然殉金道者会层出不穷,且前赴后继,然子曰:“金玉满堂,莫之能守。”这个道理,我是坚信的。
原文作者认为:孔子所讲的是一个“知死”的方式或路线问题: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应遵循以取由生参究死的生死体验路线;对于已经“闻道”、“知天命”精神境界高远的“精英”来说,便当取从天道和天命的高度来审视死亡并进而由“人死”反观“人生”的路线。
我认为,这是一种过度的解读现象。是从今天的哲学去解读两千年前的孔子。当然,对原文作者解读亦表示尊重。
五 小结:
综上所想,我认为汉民族的死亡哲学是多元的,具体为:
1、精英死亡哲学与平民死亡哲学存在“质”的距离。
传统文化中的死亡哲学是以孔孟儒学为基础的,这其中饱含着志士仁人对世界的理解和理想,是一种以死亡的社会性意义为主的死亡哲学;平民死亡哲学是一种人之恋生畏死的生存性哲学,在这种哲学中,世界是存在超自然的空间的,这种超自然的空间便是平民在不得不死时建立了战胜死亡的最实用的心理补偿制机。
志士仁义以‘立德立功立言”为死而不亡之象征,平民百姓以“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为重生企望。两者之间,前者注重死亡之社会意义,后者更强调个体重生的可能。故在墓地向建构上前者注重纪念性,彰显其在世事迹;后者注重本己性,更务实地为实现重返人间之可能的各种准备。
2、民族死亡哲学与国家死亡哲学的差异。
民族是一种地域概念,国家是一种政治概念。传统死亡哲学中的死亡价值的评估更多地是择重于一种民族性的死亡哲学,强调个体为保存种族之存在与强大而献身,而国家的死亡哲学只有在民族与国家合一的状态下,才得以实存。中华三千五百年历史中发展的生死哲学是一个充分民族化概念的生死文化。
3、主流死亡哲学与宗教死亡哲学的关系。
汉民族传统主流死亡哲学主要是一种精英人群的死亡哲学,它以儒家文化为背景色,以老子哲学为哲学精神。传统的平民死亡哲学主要以佛教教义内容为主,是一种宗教哲学,它以个体参与轮回为主要的哲学模式,并在不同的轮回之中反映个体行为的善恶报应,宗教则利用众生恋生恶死的生死态度来绑架众生向宗教承诺的永生世界进度,在实际的生活中有超级的广泛影响力和强大的传承繁殖力。当然,在精英人士中也不乏有受佛教文化的影响者,他们的舍身取义的行为之背后也有“乘愿再来”的宗教鼓励和信仰的支撑。
4、传统死亡哲学与现代死亡哲学的承接
汉民族传统死亡哲学对汉民族现代死亡哲学呈相对稳定的传承现象。而这其中主要传承的是平民的宗教性死亡哲学观,尤其是在当下这个贫富悬殊、金钱至上的社会,平民的死亡哲学中的功利性特征空前显著。其中根本原因之一是宗教组织在现实生活中离“周围世界”愈来愈近,与“超越世界”愈来愈远,部份失落了其作为一种信仰的寄托者的高级精神性,而将“求所得,罪得免”的信仰力向物质方面的获得产生了日益加剧的斜滑。同时,汉民族精英的主流生死哲学愈来愈流于口头化,成为了一种社会装饰物,从而较严重地阻碍了它对社会的积极作用的产生和影响。
总之,汉民族的主流文化推崇的生死哲学与平民生死哲学在对世界的设计、理解及愿景上都存在较明显的差异,精英们的舍已利他并不是总能被死求“三得”的平民大众所理解,所以,历史中才会发生精英为民而死,民反分其尸、啖其肉的事,其实这并不是绝对的奇怪,当下社会普遍存在的“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社会现象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世界观差异上的反映。
一个死亡哲学不发达的民族许是一个进步性不高的民族。汉民族振兴急需对民族的死亡哲学进行批判性重建。重建之中,精英们宜把价值标准向下移动一点,明确一点、具像一点、可操作一点,多接点地气;平民百姓方面又把价值原则向上升高一点,神性一点、去物质化一点,多接点天气。天地人三合一,我们民族的死亡哲学就会更具先进性和实用性。
还是以公墓为例吧:与其天天在表面上追究为什么节地葬老百姓难以接受的原因,不如更多地在节地葬的内容上更多地赋予既合符汉民族传统死亡观、又能体现更高级生死价值和意义的文化。这是我的意见。
还是那句老话,世界观决定了死亡观,死亡观决定了殡葬观,殡葬观决定了殡葬行为,殡葬行为会自觉选择符合殡葬观的实物形态和操作方式。
呵呵!又跑题了。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