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区伯”湖南嫖娼也是公义?
被称为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的“广州区伯”,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信息传来,网络舆论立即炸开了锅,质疑和争论不绝于耳。质疑者认为,区伯”嫖娼被抓涉嫌“钓鱼执法”, 是典型的公报私仇,更是对民众监督政府的公开报复;争论者认为,嫖娼者没有资格监督公车私用,并对其之前的公义行为表示深度怀疑。
笔者发现,无论是质疑还是争论,大家都没有否认“区伯嫖娼”这一事实。而从从长沙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有区伯和卖淫女的供述、辩解,有证人证言,有检查笔录,有现场照片等等。可见“广州区伯”嫖娼被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个时时处处高呼正义、严格监督别人的人,却是一个如此卑劣、低级趣味的人,无怪乎一些网民既对对区伯“节操碎了”表现出了深深遗憾,也表现出了极度的憎恶。
“区伯”原名区少坤,现年62岁。他以长期随手拍公车私用而闻名,在广州“几乎比市长更有名”,迄今他所监督公车已逾百辆。微博时代,“广州区伯”更是活跃,是“广州草根明星、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还曾炮轰广州水价上涨方案、到市环保局申请调查猎德涌污染事件、为白血病少女募捐,甚至跑去佛山三水帮助失地农民讨说法。迄今为止,“广州区伯”的粉丝已超10万。,就在3月26日嫖娼被抓的当天,他还发微博称,到湖南两天监督到公车私用两起。可笑的是在当晚11点多,长沙警方就因其嫖娼而将其抓了个现形。
一方面呐喊着正义和公德,一方面却又偷偷干着一些男盗女娼的龌龊勾当。这种不耻不法行为,着实让那些作为“全国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的粉丝大跌了一把眼镜,让“区伯”貌似“刚正不阿”的名人形象轰然倒塌了下来。
网络上还有个传闻,就是身为低保户的区伯常常出入酒楼,见到经理就会说:“我是区伯,认识我吧,有没有折打啊?”在区伯家附近的366酒楼,士多店老板娘和酒楼服务员也证实了区伯经常出入酒楼的说法。但对此区伯很不服气,说“领低保就不能去喝早茶?我姐姐和朋友请我喝行不行?”怪哉,吃低保的区伯又是如何有钱花1200元嫖娼的呢?难不成也是他姐姐和朋友请的么?
也有人说,嫖娼是个私德问题,并不妨碍“区伯”行使法定的公民监督权利,所以不能因为区伯“嫖娼”,就否定其监督公车私用的公义。但笔者想问的是,嫖娼是不是违法行为,触犯法律是不是应当受到惩处?如果有人假借昔日的正义之举,试图为自己的罪恶之行宽宥开脱,是不是对法律的践踏?
“区伯”嫖娼,无论如何都是一种为人所不耻的不法行为,无需质疑、无需讨论。试想:一个不尊重法律蔑视法制的人,又怎能指望其秉持正义监督法治?
(李吉明2015年3月30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