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自由的最低层次是幸福,最高层次是痛苦。
我不知这里的“幸福”和“痛苦”确指的是什么?
西方人在一边追求自由的同时,一边又在讲这个追求的过程很痛苦。我同意这个观点,也许过程的痛苦更能体现自由的价值。
有人认为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自由看作是痛苦的。我认为这是对"自由"的定义所引发的。
“自由”有不同的阶段与层次。
有哲学家认为最初层次和最低级层次的自由是追求幸福。我认为这里所指的所谓追求幸福,应当理解为追求生命的最基本的生存权。
自己可以活命了嘛,这就是幸福。不管多苦多累,受不了他也心甘情愿,因为活着。生存权所带来的第一感觉就是最基础的幸福感。所以,有人认为,存在就是幸福,活着就是特权。但我认为这种“幸福”与“特权”是相对于唯物主义的死亡观而言的,与"存在者"追求的自由不在一个逻辑范围之内。
我认为“存在”是否是一种幸福,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如果"存在就是幸福"这个观点成立的话,将面临无法去解释许多人为了一些他自己并不一定确认存在的自由或幸福去甘愿放弃生存权或继续地活着的这种“幸福”动机。
西方哲学家在“天赋人权”的思想指导下认为,人区别于其它动物的地方就是人除了肉体生存的需要以外还有精神的需要。我要追求自由,除了追求我的生存权以外我还要追求别的权利:思考的权利,发表的权利,言论的权利,表达的自由,还有政治的自由,身体支配的自由等等。
这些自由即是高级的自由。这些自由对于一个文明的社会是应当在社会建构之初就被合理地设计的。但人类是从野蛮的世界中逐渐发展出的自由,社会对这些自由的认可一般会滞后,并以交换的方式来讨价还价,这就是所谓自由给追求自由者带来的身心的痛苦。
有哲学家认为人会逃避自由。
所谓人们逃避自由,就是“当你的精神已经成熟到能够认识到自己人格的自由和精神的自由的时候,你放弃对这样一种自由的追求”,去保存你生存方面的那种低层次的自由,那就是逃避自由。
人为什么会逃避自由?害怕自己的生存自由被剥夺,而自觉地把低层次的自由放置在精神自由之上,这是一种选择,许是一种生存的"智慧"。所以说逃避自由也是一种倾向。
但是,当人们并没有自觉到自己真正的自由是精神上的追求的时候,逃避高层次的自由的问题是在现实中不存在的。
对于一个自由精神建立在农耕文化的种族而言,幸福不是“身体无痛苦和灵魂无烦恼”,而是"自立更生,丰衣足食"。自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私底下之"饮食男女"之人之大欲。之于当下的我等,是几辆小车,一堆堆老妞去追逐油菜花开花的日子,是一波波老胳膊老脚去练国标后在床上疼痛的快感,是那些端着日本相机拍出那点与相片无关的"幸福"与“自由”的感觉。
如何理解我等的“自由”和"幸福”的层次呢?好象在最低与最高之间吧?“不偏不倚谓之中庸”,也许正是我等应当知足而乐的吧!
2015年10月12日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