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警察”通奸,让组织情何以堪?


“最美警察”通奸,让组织情何以堪?

绥江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被举报“玩弄女性骗钱索贿”一事受到大家的关注,现在事件有了新的进展,纪委证实云南昭通“最美警察”与女子通奸,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对举报者恐吓威胁。(12月18日《北京晨报网》)

月初开始,昭通“最美警察”被举报的帖子就铺天盖地。从举报内容看,举报人系苟祯鸿同学,4年前在酒后状态下被苟祯鸿带到派出所宿舍发生了性关系;苟以离婚娶当事人为借口换得女方未及时报案,并维系“性”交往长达四年多时间,致女方两次怀孕两次堕胎,但苟未能离婚,遂同意付给女方50万元交往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后因逾期未兑付而遭举报。

笔者理解,在一个刑法里找不到“通奸罪”,司法机关对长期“包二奶”并生子官员、富商的处罚力度,还不及查处“嫖娼”严厉的国度,“通奸”的社会风险性其实相当低。这或许也是导致被查官员绝大多数都有“通奸”这么一个牵扯到个人品德的尴尬问题,尤其是去年11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通报山西省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高平市原市长杨晓波违纪违法事实时列出“与他人通奸”,就特别令人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或也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今中国“通奸”现象已经相当严重。

笔者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证明“最美警察”苟祯鸿与女同学“通奸”原本不足为奇。但你一个已婚男,在女同学醉酒状态下“得手”,这也太不地道了;以离婚后与其结婚来诓骗女同学长达4年多时间,这就过于无耻了;而同意支付50万元补偿费却迟迟不到位,还利用自己的警察身份威胁对方安全,这就是垃圾中的最脏垃圾、畜生中的最丑畜生了。

应该说,昭通市公安局还是相当“沉得住气”的。当事人不仅仅在举报帖中发出了艳照、聊天记录,还留下全名、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举报内容还能有假?更何况其举报的是有枪、有限制人身自由权的警察,举报风险更大。

当然,绥江县公安局乃至昭通市公安局迟迟未能向社会公布举报苟祯鸿“通奸”内容属实,一个重要的原因或因苟祯鸿几个月前曾被评为“最美警察”。

2014年10月24日,由昭通市委宣传部、昭通市委政法委、昭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昭通市公安局联合举办首届“最美警察”评选活动中,作为“扎根山区、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的普通民警”,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苟祯鸿入选十名“最美警察”。

中国人热衷于评选、表彰,政府更是“评选文化”的主导者,过滥的评选已经令政府的公信力损失惨重。笔者就曾在《王宏伟获一等功,令军功章贬值》一文中对军旅歌手王宏伟先后荣立一、二、三等功各一次表达过自己的看法。而贪官们出事前胸前挂满勋章,更是一种“冷笑话”。如笔者注意到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当事人,三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就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等100多项荣誉称号。而“打黑英雄”王立军,据称其几乎囊括了公安系统所有的荣誉。做了文强“情妇”的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陈光明,就曾获得过“重庆市首届十大女杰特别奖”和“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等荣誉称号,而因“陪睡”而成为“三八红旗手”的还有很多。在网上被“誉”为“囚犯猎艳监狱”的黑龙江讷河监狱,还是“现代文明监狱”呢。

而昭通市公安局去年底搞的“最美警察”评选活动,还真有对抗“大环境”的嫌疑呢。因为就在2014年11月24日,新华社曾发布消息称:此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已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9.2万多个,下降31.2%。评比达标过多过滥,是不表彰不落实、不评比不工作的畸形政绩观在作祟。

上面在压缩,下面同时却仍在制造,老百姓能相信这种整治会产生功效吗?一个长期“通奸”并仍在“进行时”的警察竟被评为“最美警察”,昭通警方当初就没想到树“活人”典型存在的风险?苟祯鸿因为有了“最美警察”这道光环,组织上处理他的时候必然“投鼠忌器”,而当举报内容被证实时,这让当初授予苟祯鸿“最美警察”的组织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