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变革系列之——谁动了电力设计院的“奶酪”?


 一、由事业单位到企业的体制变迁;
二、受益体制,与电力大盘共舞
三、电力设计院的远虑与近忧
四、电力设计院的八大典型问题
居于电力工业建设价值链的“龙头”地位的众多电力设计院,当前得益于管理体制和电力工业建设的持续热潮,项目多人手缺,普遍呈现形势一片大好景象。
但是我们清醒的看到,和外部设计企业及工程类企业相比,众多电力设计院只具有行业优势,而不具有企业优势。“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将逐渐削弱管理体制和区域的影响,加快电力设计行业市场化进程,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必将改变,而那些缺乏企业优势的设计院,也将体会到优胜劣汰中“血与火”的考验……如何面对严峻的挑战,并尽可能把挑战转化为机遇,是所有电力设计院都必须要考虑的“头等大事”。
不要忘记、不要犹豫,电力设计院唯有快速积极提升内在能力,奶酪才真正可能守在自己的手里。
一节 由事业单位到企业的体制变迁 电力设计行业,在我国又称电力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居于电力工业建设价值链的“龙头”地位,与施工、建设单位形成“三足鼎立”的分治格局(参见图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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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勘察设计单位的主体——电力设计院,大多数创建于50年代。电力勘察设计单位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分区域大院和各省省院,后续区域电力公司又设立了大量的市县级设计院所。纵观全国电力设计院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后至80年代初期,全民所有制单位,由国家按人头拨款;
第二阶段,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事业单位制管理,部分设计院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收费,独立核算,自收自支,国家不投入,节余用于建房或改进设备,仍带有政府延伸的控制职能,市场重心带有明显的区域性;
第三阶段,90年代后期至今,电力设计院由事业单位逐渐改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所有权和财产权的分离。
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勘察设计行业的业务定位,把业内企业圈定在设计、勘测的狭小范围之内,与施工、建设单位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分治格局;区域、专业的划分,更是把勘测设计单位的业务领域和业务活动范围圈定得非常具体。随着工程咨询业务对象、内容和竞争环境的变化,这种定位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传统上由于管理体制和行政区域等根深蒂固等影响因素,导致行业市场化程度不足、从业人员变革观念普遍落后,即使实施了先进企业管理的设计院,也由于市场拓展空间受到了刚性的压抑,没能完全体现出自身真实的优势和经济效益。
2002年以来,国家已明确下达政策、推动电力设计单位要进行资产优化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性的电力设计市场,打破部门和地区的分割保护,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经营机制。其中《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明确指出,有关电力设计、修造、施工等辅助性业务单位,要与电网企业脱钩,进行公司化改造,进入市场。
先前中央一级的电力设计企业主辅分离已经完成,全国六个区域电力设计院——中南、西北、东北、华东、西南及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已并入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八家水电设计院并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其它省级、市县级的电力设计院所则仍保留两大电网公司体系内由属地的电力公司垂直管理,具体参见图1-2所示。
中国电力变革系列之——谁动了电力设计院的“奶酪”?
近期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具体参见图1-3所示),预计新一轮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的改革即将启动。对于主辅分离这样的大转折,大多数电力设计院定然心情复杂,先前背靠着电网的大树,自然好乘凉,而一旦被剥离完全推出市场,则将面临一系列不确定的挑战。
中国电力变革系列之——谁动了电力设计院的“奶酪”?
对电力设计行业体制改革思路,我们展望有以下可能:
l 国家重新洗牌电力设计行业,成立一家或是几家实力均衡的电力设计集团,把电网体系下的所有电力设计院所资产行政划拨整合进去,集团直接归口中央管理,可参考的例子是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和五大发电集团。如果成立多家集团,可能会考虑到区域电力建设市场情况,把电力富余区域和电力紧缺区域的电力设计院资产进行搭配组合。
l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电网企业主导成立设计集团,把所辖主要电力设计院划入整合,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电网企业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治理机制,推进电力设计集团市场化建设。例如南方电网成立南网设计集团,把下辖广东设计院、广西设计院等划入,各省甲级设计院继续保留法人资格,业务上以独立开展为主;集团在资源配置和重大业务上进行协调。
l 国家采取分流改制的办法,把少数电力设计院整体划拨到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等体系,以增强新能源专业研究设计能力,如山东电力工程院就已划拨到中核体系下;部分电力设计院划拨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进行资源整合;其它大部分设计院则装入新成立一至两家设计集团,由国家或由电网公司垂直管理。
基于以上三种体制改革思路,相当时期内,预计各省甲级电力设计院仍将保留法人资格和资质(集团内部优势互补的设计院可能会合并),独立开展业务。大多数实力薄弱的市县级电力设计企业,则有可能被取消法人资格,转为属地电力企业职能部门;或者划归设计集团,由省设计院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