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议第一案”出炉带来何种警示?


 “妄议第一案”出炉带来何种警示?

日前,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被立案审查。据查,赵新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论,等等。(人民网112日)

赵新尉被双开,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之所以会引发网络的高度关注,乃是因为“妄议中央”一词出现在其所涉严重违纪问题的第一句。亦是因为如此,不少网友称其是“妄议第一人”,认为这是党的纪律处罚条例公布以来的“妄议第一案”。

“妄议第一案”的出炉,标志着对于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妄议”行为的处理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也表明了我党确保团结统一、维护肌体健康纯洁的坚定决心。早在2012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和重要目标,强调要“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坚决把背离党纲党章、危害党的事业、已经丧失共产党员资格的蜕化变质分子和腐败分子清除出党。”赵新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他不仅已经丧失了共产党员资格,而且严重危害到了党的事业,被公开处理确实大快人心。

当然,在“妄议第一案”出炉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非议。比如,有人质疑“中央的事连议论都不让吗?”有人认为“妄议中央”会遏制党内民主等等。何为“妄议中央”?中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曾在回答网友问题时给出过明确的答案: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在当面、会上、台上给你机会提意见时,你不说;背后、会后、台下,在公开场合乱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那就是“妄议中央”!

显而易见,“妄议中央”并非“不让人说话”,更不是“只要一个声音”,而是反对不合时宜的“妄言妄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视情节予以处分。这也充分说明,“妄议中央”是有着一定的前提条件和特定渠道场合规定的。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置一边,肆意歪曲、甚至诽谤党的决策,随意散布错误思想和言论,诋毁党的权威,甚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公然故意作出与中央和上级党委相违背的决定。这才是“妄议”的本质所在。赵新尉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试图通过“妄议”扰乱了人们的思想、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性质极其恶劣,居心极为叵测,理当予以严惩。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妄议第一案”再次发出这样的警示:任何人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逾越底线、触碰红线,就要付出代价,就要被严肃追究。

(李吉明2015114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