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瘦身减负” 居民提高幸福指数
李华新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量大是“小巷总理”们的普遍感受。日前记者从新疆阿克苏市政府获悉,今年,该市将通过社区改革,切实为社区工作“瘦身减负”,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工作事项将由130余项缩减到42项,居委会不再承担本不该承担的事务,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便民服务。2015-05-19 12:08:00 来源:央广网)
今年,新疆阿克苏市出台《阿克苏市关于开展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了党政机关与社区的关系,明确了社区的工作职责和协管工作内容。今后,阿克苏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及其它凡有工作事项进入社区的,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外,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工作事项须经市政府同意,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进入社区。经批准确需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不得要求设立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委托社区承接和办理相关事务的,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商,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或实行购买服务。
其实有些事情,也许是属于社区的,而不少事情是不应该由社区来管的。以前居民办事不管大事小事首先要到社区盖章子,盖章内容几乎涵盖所有行业和部门,社区公章成了“万能章”,
大大小小的表格都有一项内容——社区意见,一些表格事项根本不属于社区管理,盖了觉得是“乱作为”,不盖被批评“不作为”,让社区工作者很为难。社区里有各类领导小组和群众组织20多个,每个组织开展活动都要求社区参与,能正常应付工作已经不错了。现在好了,社区恢复到群众性自治组织本来的面目了,能够集中精力服务居民了。
不过社区的减负,也是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一些不应该由社区承担的事项,就不应该由社区来担责,因为社区也不是一个筐是什么都能装下去的。因为在一段时间以来,社区恰恰成了一些部门推诿的一个途径,有事找社区,可是社区不能承揽天下所有的事情。现在,通过给社区“减负”,一些不属于社区管的工作和社区彻底告别了,一些不属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被取缔了。社区“瘦身减负”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一些政府部门的懒政,是加重社区工作负担的主因。必须指出的是,法律上规定社区居委会是一个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非行政单位;社区没有过多的权限、义务、能力去承担各种政务。政府或它的派出机关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协助其开展工作。明确了这一点,那些与自治无关的牌子自当在取消之列。
社区是个自治的组织,社区的功能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而不少一个小衙门,社区紧联着社区的群众,而群众需要平和的稳定祥和的环境,社区更需要为居住地的居民提高办事能力,圆满解决资金力所能及解决的具体问题。
一句话,社区的温馨都是很具体的。只有这样社区的居民的幸福感才会在心头悠然而生!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