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通一问一答】单位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我与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还有半年合同到期,现单位向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也同意解除,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那么,单位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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