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进行改革。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是机关事业人员也要企业职工按月缴纳养老保险金了,具体比例是单位为职工缴纳工资的20%,个人自己月缴工资的8%,也就是说和企业职工一样,从而从形式上一步实现了养老金的并轨也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一视同仁,都要缴纳一部分养老金,以充实个人账户。

 

   之所以说是形式上并轨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了单位缴纳的20%和个人的8%以外,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即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的缴费,初看起来个人缴付比例又提高了,但好似住房公积金一样,个人缴付多少,财政就相应补多少,职业年金也是如此,退休之后可按月提取职业年金,而且由于个人缴付的比例仅为4%,而单位的缴付的为8%,粗略来看就是两倍的补偿,可见从短期上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并没有变,但还是有许多涉及人群对此大惊小怪?原因何在,其实在我看来一些人一惯的习惯即乐于搭便车,而不愿意付费,哪怕让自己承担一点,都会有意见,何况改革就怕遇到阻力,之前已经做好了安排,而且从短期上来看,刚刚自上而下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刚刚增加过工资,按照个人缴纳的工资的12%比例来看,增加的幅度也是超过缴付的比例,长短期结合来看,并轨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前的待遇并没有降低,但退休后的待遇有所下降,因为之前是全部财政拨款,现在是之前单位和个人缴存,而且到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水平要一致,基数大,账户资金归集有限,整体待遇或将下降,但起码保障了体制内人员的收入公平。

 

因此可以说对养老并轨不必大惊小怪,涉及到那么多人,不会只考虑个别人的意见,而只会兼顾大部分人的意见,同时又使养老基金得到可持续制度保障的供给,以缓解政府的收支压力,也兼顾退休人员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