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者发起的一项对使用苏亚雷斯的微博调查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90%以上的职业经理人,都主张用;而90%以上的老板都坚决不用,而且越是年长资深的老板,对这类人越是表现出憎恶和忌惮。
乌拉圭前锋苏亚雷斯的咬人事件,是本届世界杯最富争议的个人话题。很显然,其恶劣行为突破了亿万球迷的心理底线。当国际足联作出禁赛9场、4个月的重罚,苏亚雷斯也就告别了本届世界杯,在全世界的调侃、嘲笑、谩骂声中回国了。但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作为球迷的乌拉圭总统,竟亲自到机场欢迎,并使其在国内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更令人吃惊的是,随后乌拉圭总统大骂国际足联处罚苏亚雷斯是法西斯行为。
苏亚雷斯的龅牙,不仅撕裂了世界足球,也撕裂了中国职场。
苏亚雷斯咬人,纵是惯犯仍属个案。但在组织中,还有一种更广泛存在的“咬人”现象:有人不干正事,专门斗人,练就“咬人”的本事。只要他存在,组织内就人人自危。但是这类人往往也有特殊才干,能为组织带来看得见的利益,一时间讨得老板欢心。那么作为组织,是否该重用爱“咬人”的“苏亚雷斯们”呢?
我于2014年7月6日发起的微博调查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90%以上的职业经理人,都主张使用“咬人”的苏亚雷斯们,甚至不认为其存在品行问题;而90%以上的老板,都表示坚决不用,而且越是年长资深的老板,越是对“苏亚雷斯们”表现出憎恶和忌惮。
我的观点是:坚决不能用。如非用不可,也要有很多限制要素。
“苏亚雷斯”只咬对手?
作为一个正常的组织,用人的前提是,此人可以有个性,可以特殊,可以残缺,甚至可以犯过错误,但就是不能有品行问题。因为品行问题会直接给他人和组织带来伤害。像苏亚雷斯这种一急就咬人的行为,属于百分之百的品行问题。
组织用人,要考虑五方面:1.干什么;2.怎么干;3.干到什么程度;4.如何评价干的事情;5.如何把干的事情与其利益相关联。可对一个品行有问题的人,我们如何对应这五点呢?因为每一方面都昭示着组织自己的品行。
就像苏亚雷斯,悍然多次咬人,乌拉圭举国竟然把他奉为英雄。似乎只要球踢得好,事干得漂亮,“咬人”的劣迹就可以忽略不计,不受惩罚。那么在这样的氛围下,谁还会约束自己的品行呢?谁能保证乌拉圭队日后不继续产生咬人或其他违规获利的球员呢?而与这样的球队踢球,谁不害怕呢?一边踢球,一边提心吊胆自己被咬,这比赛还有公平可言吗?要知道,与这样的球队比赛,咬人方处于绝对的心理优势,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事实证明,苏亚雷斯咬人后,对手意大利队旋即在心烦意乱下输了关键一球,而小组赛打道回府。但乌拉圭也彻底民心尽失,下一轮即灰溜溜被淘汰。
所以,作为组织来说,也许“苏亚雷斯们”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但品行不行,能不用就尽量不用。因为,用了“咬人”的苏亚雷斯们,即便短期获益,也会带来以下后遗症:第一,“苏亚雷斯”们有可能咬自己的队友。其实猪一样的队友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有狗一样的队友,因为担心冲锋时,来自背后的一口。第二,一旦“咬人”事件发生,会被对手抓住把柄,如果公开,更会引起公愤,造成公众事件。作为队友,轻则荣誉受损,重则一起受罚。尤其在互联网自媒体时代,任何人都很难控制舆论。
非要用,算好“成本”了吗?
如果实在没人可用,或不得不用“咬人”者时,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一定要明白:这是一枚随时会爆炸的炸弹。当不得不用时,就涉及到:该如何用有“咬人”恶习的能人。为此,要给“咬人”者装上保险装置,戴上“嚼子”。一是设置尽量防止“咬人”的监督措施;二是一旦“咬人”后,必须有收拾烂摊子的成本预案;三是预估好,造成不可挽回的颠覆性危机时怎么办。
作为组织,应该算一笔账:用“咬人”的能人干活带来的收益,首先减去为了让其干活,采取的必要配套监督保障措施的费用,是否为零或负数。如果是零或负数,坚决不用。二是再加上收拾烂摊子的危机公关费用开支,收益减去前两者的费用,如小于、等于零,也不能用。三是若带来颠覆性的危机,当然无论如何不能用。作为企业,需要冒风险,但要冒可控的风险。用人的风险,有时是颠覆性的。用这种“咬人”者的风险一定要算清楚帐,自己的底线在哪里?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袁宝璟雇凶杀人案中的汪兴。汪兴科班出身、智勇双全,身经百战、屡建奇功,破获了百起以上大案要案。特别是他在一起歹徒持枪敲诈案中,曾英雄虎胆地在一个漆黑深夜,化装成被勒索的老人,在荒郊野外赤手空拳制服了持枪歹徒。汪从此声名大振,被誉为“辽阳亨特”,随后被提拔为辽阳市公安局刑警队专案队长。后来袁宝璟雇佣了他,用来刺杀刘汉,但未遂。然而,袁宝璟雇佣汪兴时就没想一想,汪兴既然能够杀别人,也就有可能杀自己。汪兴后来曾多次以各种暴力威胁袁,索要上千万重金,“如果你要报警,就灭你们全家”。昔日被袁宝璟委以重用的特殊人才,却褪变成一场自己的人生噩梦,并最终在复杂的中国国情下厄运连连,自己弟兄的四条命送掉了三个,剩一个还被判无期。此案例警示人们——包括要买苏亚雷斯的巴萨俱乐部:那些能“咬人”的特殊人才,并不是任何组织都能用的。别人能驾驭得了,你并不一定能驾驭得了。千万谨记。
“咬人”者能重用吗?
还有个使用度的问题。用到什么程度才是关键。汉武帝晚年的“巫蛊之祸”,不仅白白死了好几万人,文武英才死伤无数,就连汉武帝自己也弄得骨肉相残,其原因就是启用了赵王刘彭祖的座上宾:江充。江充原名江齐,亡命之后奔长安,化名江充,告发赵王。汉武帝被此亡命之徒的才华所吸引,委以特权,他确实做了些事情。后来徇私枉法,被汉武帝弃用。但善于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的江充,借丞相公孙父子巫蛊之事,乘机挑拨离间,又被汉武帝任命为司隶校尉,总治巫蛊。这一下搞大发了,逮捕数万人,并逼得皇后自杀,太子刘据造反战败自杀,全家被诛。后来汉武帝知道是江充从中施诈术,乃命夷江充三族,悔恨不已,乃设“思子宫”。江充由发迹到败亡的历史证明,小人一旦掌握了生杀大权,必定祸患无穷。而汉武帝既然已知江充乃亡命之徒仍非用不可,且发现徇私舞弊后又信其谗言,仍委以大权,终致酿成江山与人伦双重大祸。江充有才,却属于“咬人”的有才之人,使用者一定要明白:对这种人使用不当所带来的伤害,将远远超出使用者的想象。
如何评价“咬人”者的业绩?
我建议,谨慎评价,或不作评价。
这些“咬人”者,往往在组织中急需获得认可,尤其是最高权力者的认可和权力,以征服别人,稳固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所以,这些人往往在最高权力者面前,急于表现两点:一是能干,二是忠诚。能干是好事,但他们能干的目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展现自己,待攫取权力后,就开始为自己谋私利;忠诚的表现形式,就是借维护组织利益之名,专投老板所好,以获得关注和信任。
“咬人”者尽管有才,但这类人的才艺更多的是用来表演,且急功近利,其忠则是为获取权力,捞取个人利益为目的。所以,组织一旦用了这样的人,对其评价要谨慎。无论是正式还是非正式的,无论是私下场合还是公开场合,老板的任何评价,都会成为“咬人”者排斥异己、捞取个人私利的背书。尤其不能公开作正面的评价,因为一会成为此类人公开整人的借口,二是公司员工,尤其元老们会感觉到阴气森森,风声鹤唳,企业氛围聚变,严重挫伤士气。历史复杂的民营企业尤甚。
如何奖励“咬人”者的业绩?
用了“苏亚雷斯们”,就必然涉及到利益分配问题。利益包括物质、荣誉、权力。对这种人,第一,实权尽量不要给,否则势必会祸害更多的人,最终麻烦还得老板自己来扛。第二,荣誉尽量不要给,因为其他人会认为你鼓励这类人,会很心寒,组织文化会变味。而且“咬人”者会拿这些荣誉说事,那麻烦可大了,会成为他索要财富的证据,甚至嘲笑你拿这些虚的荣誉糊弄人。第三,剩下的只有钱了。给钱也有给的艺术,不要当着众人的面公开给,更不能作为奖励给,应该是私下给。记住,与这种人打交道,始终是一种交易行为,所以给的时候一定要留有字据,而且是说得出口、拿得到台面上的字据。避免这些人得了钱,反咬一口公司没有代缴税。因为这类心地不善者,就是两个词:表演、交易,其心底是恶的。恶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以恶为出发点,一切的潜伏和努力,都是为了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