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意义不亚于包产到户


 

 

     不动产登记意义不亚于包产到户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让我们想起先前国务院定于6月底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遇阻的事情,无论如何,这件事情只要面向社会,让全社会进行大讨论并发表意见,我想,其成型并出炉应该为时不远了,而不动产登记也会因为全国大多数人的支持而更好地启动。

笔者认为,在中国进行不动产登记,意义不亚于1978年春天开始,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迅速在全国范围展开的包产到户浪潮。关于那次浪潮,到现在去问问当年经过的人,他们还是心潮澎湃、感慨溢于言表。

如果说那次包产到户是彻底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民不再逃荒要饭、大批饿死的话,那么这次不动产登记,将依法明确和保障民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不动产,堵住非法不动产的漏洞,铸就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平台,激发民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积极性和热情,在最基本的层面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

对于社会一度比较关注的不动产登记与反腐的关系,我想说,不动产登记对于反腐有根本性意义,但其本身的意义远远大于反腐。

当然,对于腐败者来说,一旦不动产登记开始,其如果没有完成不动产向移动产的转移,则就面临非法不动产暴露的危险——他们或许会遗弃不动产。即使非法移动产,在现代信息条件下,其也越来越难以藏匿,同时,随着瑞士、美国等与中国的个人金融信息互动、中国跨国追逃经济犯罪力度的加大,天罗地网正在织成,向国外转移资产也越来越不可能。

需要补充的是,在以后,想要靠当官发财、或者想要通过关系发财,希望将越来越渺茫。习总不是说了么,“要当官就别想发财”。

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意见征询在9月15日结束,为期一个月。之后,还要经过酝酿,在10月份将要召开的18届4中全会前后应该会施行。

举世瞩目的18届4中全会的第一主题是依法治国。而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炉并开始施行,应该是对中国依法治国序幕的最大献礼。不动产登记和依法治国,互相支持、互相推进。

如果不动产登记开始施行,领导干部的财产公示应该也为期不远了,因为这已经成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了。

就不动产登记来说,国家需要做的,首先是在全民的范围内——尤其是基层,讲清楚不动产登记的好处和具体事项,从而调动全民推动不动产登记,彻底做好登记工作。在这股大潮面前,那些阻力必然迎刃而解。

唯望不动产登记在准备周全的情况下,全面开始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