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按其任务目的、性质内容的不同,主要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当然,大城市、中等城市为了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阶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的公共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还可以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一般是规定城市发展的总的原则性问题。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合理规模;安排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布置城市道路、交通物流运输和河流、绿地系统的综合体系;选定城市规划的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的步骤和措施;各项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对于城市总体规划,我们还可以进行细化的阐释(但内容排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1、查明城市区域范围内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经济地理条件、城市建设条件、现有经济基础和历史发展的特点,确定本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
2、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城市空间布局长远发展方向,拟定城市发展的合理的空间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和各技术经济指标。
3、划定城市规划的区域范围,选择城市用地和发展方向,确定不同城市功能区,综合安排各种城市用地,例如工业、商业、生活居住、公共事业、绿化等。
4、规划城市对内对外交通道路、河流系统。确定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设施的位置,确定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和主要广场位置,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相关链接:如美国旧金山的地表特征和大连、青岛有类似之处,是倚山而建,街道起伏不定,坡度非常大。但如果你从飞机上往下看,或者你拿一张旧金山的地图看的话,就会发现,旧金山的街道是非常笔直的,像切“豆腐块”一样横平竖直。不论地势如何起伏,街道都是直的。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又另具特点,面向阿姆斯特河形成三个同心的半圆形通道,然后是一条条放射状的街道。一看就是整齐划一,规划性非常强。
5、编制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煤气、供热等各项工程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各项专业规划。
6、确定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控制范围和保护措施,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7、确定旧区改造规划和制定新居住区规划。
8、郊区规划,即确定郊区居民点、蔬菜、副食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布局,编制中心城市和卫星城镇协调发展规划。
9、确定近期建设规划范围,提出近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具体部署。
10、进行综合经济技术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措施。
对于城市规划的编制成果,除了提出总体规划的说明书和必要的附件等书面报告外,还需要绘制必要的图纸,如城市用地现状图、城市用地评价图、城市环境质量评价图、城市规划总图、城市工程设施规划图、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图、郊区规划图等,此外还有必要将数据资料和图形资料等汇编到计算机系统中,即城市规划编制信息数字化。总体规划分长期和近期两种,前者一般为20年,后者为5年。
城市详细规划是指在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做出的具体规划。它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等。
它要求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安排,对城市近期建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居民住房建筑、旧城改造工程、城市人防工程和其他公共设施做出具体部署;选定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提出建筑空间规模和技术处理要求,确定各项建设项目与建筑用地的坐标和标高(如确定建筑物高度和距离、道路长宽等),为各项工程设计、施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