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老百姓打死“吃人的老虎”也不犯法?
文/孙玉良
承德县三家乡陕西营村年近六旬的村民王凤明半夜用铁锹打死了向他进攻的“吃人饿狼”,官方表态,狼虽然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但由于王凤明是出于自卫才打死了狼,所以并不犯法。
由此想到了当今的反腐。现在将大腐败分子形容成“老虎”,这些“老虎”,在未查出之前,谁也看不出是“老虎”,因为他们都披着一张“人皮”,披着“人皮”的“老虎”,满口的“为人民服务”,故也是受国家保护的“高级动物”,而且受保护的程度,比狼“高贵”得多,连大熊猫也不能望其项背。他们利用种种阴谋手段“吃人”,但老百姓明知被吃却对他们无可奈何。稍有反抗,则遭到它们的疯狂报复。“老虎”们的报复手段,比自然界的犲狼虎豹厉害得多。
在抗日战争时,有两种抗战方法。一种是片面抗战,一种是全面抗战。前者是军队抗战,不干老百姓什么事;后者是全民皆兵,统一战线,谁打死日本鬼子都是英雄。国民党坚持片面抗战,共产党坚持全面抗战,最后坚持全面抗战的共产党不只赶走了日本鬼子,连坚持片面抗战的国民党军队也赶到台湾岛去了。如今的反腐,实际上也是“片面抗战”,基本是中纪委的事,老百姓只负责在某个“大老虎”落网后,跟着拍拍巴掌,成语叫“拍手称快”。“老虎过街”,并没有“人人喊打”。不只没有“人人喊打”,在它没有被撕下“人皮”之前,它还被夹道欢迎大讲特讲反腐报告,“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样子。“人人喊打”的,只是“死老虎”或“半死的老虎”,鲁迅曰它叫“落水狗”。中纪委是欢迎“痛打落水狗”的,叫“落水虎”也行。老百姓的恨,全部发泄在落水虎身上,于是在中纪委将“老虎”打倒之后,网民们便纷纷涌上前,再踏下一只脚,让它永世不得翻身。
“老虎”们的贪腐,动辄上千万过亿,钱就这么多,让它们全都拿回家去了,是不是比“吃人”还厉害?它们是用另外的方式“吃人”,是与民夺食。他们侵占了太多的国家资产,老百姓就有饿死的危险。全民医疗没有钱,免费教育没有钱,房价成了天文数字,这都是谁造成的?假如人间没有披着“人皮”的“老虎”,这钱早够了,绰绰有余。但“法治社会”,是不允许老百姓主动打“虎”的,他们只有“申报权”,且冒着被“虎”报复吃掉的危险。正象王凤明打死狼后承德市林业部门告诫人们的:平时要关好院门,防止动物入院伤人;对羊圈等要看护好;尽量不要独自夜行。发现野生动物不能私自猎杀,可及时上报林业部门。
我的个娘哎,假使王凤明没有反抗,他早就成了狼的点心,哪有时间上报林业部门;假使王凤明没有铁锹,他既使反抗估计也是伤痕累累,等着林业部门打120急救了。国家政策如此,夫复何言。以此类推,对于吃人的“老虎”,也是不能私自猎杀的,应及时上报。因为不能私自猎杀,所以有的“老虎”十年二十年甚至几十年才被发现;有的“老虎”吃人一生,也未被发现;有的“老虎”吃饱喝足,跑到外国去了;有的“老虎”为了防止告发,将危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意欲告发者先坐了大牢。王凤明拚了命才打死了一只狼,武松拚了命才打死了一只虎,老百姓想揭开一只“虎”的“人皮”,不拚了命是不可能办到的。
看电视,读小说,那些惩奸除恶、杀富济贫、惩治贪官污吏的每个故事都让人拍手称快。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恐怕这些侠义人士,全得因此坐了大牢。难道这不是一种怪现象吗?在老百姓真正当家做主的民主国度里,官,应是为人民服务的官,时刻接受老百姓的监督,不给他变成“老虎”吃人的机会。而我们的国家,只要当了官,便有了“吃人”的本钱,且老百姓无法阻挡它为所欲为地“吃人”,这种现象正常吗?封建社会里,官是统治的代名词,现代民主社会,官应是服务的代名词,啥时民跪官变成官拜民,我们这个社会才真是进步了;啥时官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敢再变成“老虎”吃人,而甘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这个社会才真是前进了。啥时“老虎”们再厉害,也跳不出老百姓的手掌心,改革者们的顶层设计才算真的悟出了“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