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哲思


哲学与哲思不同,哲学必须以一定的既普遍、又实在的问题作为研究主题。而哲思则往往可以抛却问题、直接以非实在为对象;哲思以个人知道为根本目的,不在意他人是否知道,也不在意如何让他人一起知道,因而,哲思不尚学、不尚习、不众知;哲学则始终以众所周知为目的,关注众知的方法和途径,因而哲学尚学、尚习、尚众知;由于此,哲学重视过程化——不但关注运动的开端、过程和结果,而且关注整个运动从开端向结果演变的真实状况;哲思则只重开端,抛弃过程,因而哲思往往有始无终,哲学则有始有终;哲学有严格清晰的过程化机制——体制、法则和理路,因而哲学必然有理有法、可法可理、可知可道、可辨可解、可验可证;而哲思却没有过程化机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因而可以无理无法、无拘无束、无规无矩;哲学重知识、重学习,主张无过程、不哲学;而哲思则重思想,重悟性,贱学贱习,主张无顿悟、不思想;哲学追求自由,以寻求实现普遍自由之途为己任;而哲思本身就是自由,因而不追求普遍自由;所以,哲思往往是个人的兴趣爱好或娱乐,而哲学则背负着普遍的责任和痛苦
因为此,哲思者往往与哲学家无法沟通,在哲学家看来,哲思者往往天马行空、飘忽不定、信口开河;而哲思者则极度讨厌哲学家的逻辑理路,他们觉得这是哲学家自己自寻烦恼,作茧自缚;哲学家觉得哲思者往往无理取闹、无法无天、无形无体,因而不可把握、不可辨析,以致于无所事事、无济于事;而哲思者则往往嘲笑哲学家古板木讷、执着实在、自讨苦吃。
全面地看,哲思者中虽多见胡说八道、痴人说梦、故弄玄虚、装神弄鬼之徒,但也不乏真知灼见之妙,而且从哲学的历史中可以轻易地发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哲学家费尽心机、千辛万苦地研究之后,却往往证明了某个哲思者的某个断语,这就给哲学家形成一个错觉,好像所有的哲学研究就只能是给某个哲思者作注解一样。如果这个哲思者和这个哲学家没有生活在同一时代还好说,人们至多会将那位哲思者尊为伟大的思想家而予以纪念,但是如果这两个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甚至又生活在同一个国度,那么哲学家与哲思者之间就不会是相互尊重的关系了,反而哲思者往往会一边为自己的“远见卓识”而洋洋得意、大声炫耀,一边又嘲笑哲学家是白费心力、自讨苦吃,还不如他一语中的、一剑封喉;而这时的哲学家则只能默默无语,无可奈何。这种尴尬的关系往往会给求知者造成一个错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与其在过程里辛苦挣扎,还不如静思顿悟来的方便。如果这种现象成为一种民族爱好或风尚,那么哲学家是很难产生的,因为稍有哲思能力的人都会争先恐后地加入哲思者队伍,整日间夸夸其谈、高谈阔论、纸上谈兵、高高在上、微言大义、指点迷津,沉迷于佳句偶得、醉心于连珠妙语,也就很少有人重视实践,重视过程,重视学习,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和无聊。或许正因为这样,西方国家才会郑重其事地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确立下来,这不能不说是对哲学家的一种保护和鼓励。
然而,无论哲思者如何自高自大、目空一切,但是作为哲学家,却不可以因为他们的这些秉性就否定了他们自身对于人类思维发展的重要意义,必须承认:他们中一定有极少数人是智者、有超乎寻常的思维,他们将是人类未来思维方式的创造者,也是人类思维永恒发展的真实实践者——他们是人类的天使,是行走在人世的神人,代表着仍未普遍理解的未来。所以,最好的状况必须是:使哲思者与哲学家之间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因为哲学家,就把所有的哲思者都变成哲学家,也不能因为哲思者,就把所有的哲学家都变成哲思者,须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必须保证二者同时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也必须保证二者之间顺利地互相转化,如此,一个既能思、又能学的民族一定是一个既有远见能力、又有实践能力的了不起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