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住房储蓄奖励


 在德国,住房储蓄是唯一能得到国家奖励的一种储蓄形式。1996年开始实行

    的经过改进的新政策使更多的家庭能享受到政府的这项优惠政策,从而帮助更多的家庭实现购买个人住房的梦想。德国政府的住房储蓄奖励政策主要有三大项。
    (一)住房储蓄奖金。
    l、对年满16岁以上的单身者,年收入不超过5万马克的,对其每年住房储蓄存款(最高1000马克)奖励10%,即100马克。
    2.对夫妻两人年收入不超过10万马克的家庭,对其每年住房储蓄存款(最高
    2000马克)奖励 10%,即200马克。
    3.储户在存款期满七年以上者,不购买住房也可以得到政府的住房储蓄奖励。
    (二)雇员资金积累款。
    每个职工都可以让他的雇主把雇员资金积累款(每年最多936马克,每月交存78马克),直接存人职工的住房储蓄帐户中去。这是职工工资以外的住房补助,
    但7年之后才能使用。
    (三)对雇主储蓄奖励。
    国家对企业主每月自愿付给雇员的住房储蓄补助,同样给予10%的奖励,即
    93.6马克。但能得到这项政府奖励的职工年收入不得超过27000马克,夫妻家庭年收入不得超过54090马克。若中低收人家庭每年存入住房储营2000马克,可得到雇主补助936马克,政府奖励200马克及93.6马克,那么政府的奖励和企业的补助是其住房储蓄的61.48%,这是十分可观的比例,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政府除了对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给予奖励,同时对购建住房者也给予补助。
    1.如购买自住新房,购买者在8年内可得政府每年5000马克的补助;若有孩子,每人每年月可得到150O马克的补助(即5000马克×8年十15O0马克/孩子×8年)。
    2.如购买自用旧房,也可在8年内得到政府每年2500马克的补助;若有孩子,也是每人每年再可得到3500马克的补助。
    3.如购买建造合作社住房,购买者在8年时间内,每年可得到政府2400马克的补助;若有孩子,每人每年可得到750马克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