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的“莞式服务”》之管见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2月17日
2014年2月9日央视《焦点访谈》播放《管不住的“莞式服务”》之后,引起了多方的关注和热议,也引来了全国打黄的新高潮。

看到东莞成为近期的社会焦点,本人想到了2002年我在东莞首创的以“签约总经理”的服务形式,为东莞一家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对这一风险性大、挑战性强的咨询新方式,《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东莞出现“签约总经理”》的报道、《广州日报》发表了《首位“签约经理”进民企》的报道、搜狐网转发了《最怕政策不能贯彻到底》的报道,新华网发表了本人的此次咨询服务的成果性文章《民营企业、家族企业让创业元老安静地走开》。那段时间,因为工作、吃、住,都在厂子里,对东莞的色情业,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看到“莞式服务”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和揭批,我想到了2011年8月16日央视《焦点访谈》播放的《“脊梁”奖戳了谁的脊梁》,在这一期的节目中,本人因为曝光和质疑“共和国脊梁”奖,而亮相了《焦点访谈》,也主要是因为本人的曝光和质疑,“共和国脊梁”的违法评奖活动,被民政部查处。

说到揭批,由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旗下的、涉入三一“行贿门”的“总经理”刘佑锟所在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曾违背实事求是的党性,在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六说谎、枉法伪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背离实事求是的党性,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就受到本人的持续揭批,并于2014年1月31日撰写、发布了《马年开头炮,炸翻中化六建六谎言和襄阳中院二错审》一文。
在揭批的过程,本人又发现、揭批、举报、捅掉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的不严肃的“中国前进!”的“中国梦”公益广告,发现、举报、揭批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犯法、违法养猪的问题,发现、举报、揭批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犯法、违建审判与办公楼的问题。还了解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年被评为襄阳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并继而发现、揭批、举报了襄阳市委在评选表彰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中的严重违规问题。
2014年2月4日,本人在新华网论坛、中华网论坛、荆楚网东湖社区等发布了《襄阳市委滥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或《实名举报襄阳违反六项禁令、滥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荆楚网在首页显示“襄阳市委滥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东方网2014年2月7日转发《实名举报襄阳违反六项禁令、滥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2月11日,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接访日,本人也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本人以2014年2月10日发布在新华网、人民网、中华网上的《真相大白!中化六建六说谎和襄阳中院二错审》为基础,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李副院长进行了交流;其中,本人出示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谎称、伪证2000年8月之前“找不到刘先明”的证据实物——2000年1月10日中化六建经理办公室劳资员在中化六建经理办公室交给刘先明的工资存折;提到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在2002年10月30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解除了本人劳动合同之后,于2003年2月14日出具的一个《证明》,上面写着“兹有我单位职工刘先明……”。
这一工资存折,充分证明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辩称,充满了谎言和伪证,证明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从2000年8月开始,就有了假报到、实为恶意逼迫本人辞职的动机和行为。

这一《证明》,充分证明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2002年10月30日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是不规范的;证明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否定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对本人劳动合同的解除,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在等候院长接访之前,本人在大厅看到以下场景,并及时拿起照相机,拍了下来:
一、到大厅的一个宣传板前,拍了一张突出王秋隆院长的头像及其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承诺的照片,我想体验一下,王秋隆院长是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二、看到大厅的显示屏残缺了、不亮了,就把显示屏拍了下来。2013年12月17日,本人曾在该显示屏前拍照过,当时,该显示屏还是正常的。

三、在立案庭与院长接访房间之间的走廊中,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用椅子摆了一个隔断,两位法警在维持秩序,隔断里面的严庭东法官穿着制服,曹法官却没穿制服。我站在排队等候接访的人员最后面,举起相机,对着他们拍了一张照片,我感觉,曹法官和严法官,能看见我举起照相机,对他们进行了拍照。这时候,并没有人来制止我、不许我拍照,也没有人来提醒我,不让拍照。我拍这张照片,想记录和表达的是,同在岗位上工作,面对和接待访民的法官,怎么有的穿制服,有的不穿制服?
四、严法官从一个接访的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点燃的一支烟,靠着立案庭的玻璃窗抽烟,然后,又进接访的房间了;在他拉门进屋的时候,手里还拿着香烟,我就抢拍了一张照片。我拍这张照片,想记录和表达的是:在公共场合,穿制服的严法官怎么还公然抽烟呢?
五、一位约有70岁左右的老人在前排,拿着一张头版上有习近平照片的《新华每日电讯》,对着隔断里面的法官,大声朗读习近平的一段有关法制的讲话,我觉得这很有意思,访民给法官宣讲法制。于是,我就从侧片抢拍了一张。
六、在念报纸的老人还在大声说话的时候,穿制服的严法官,又从接访房间里走出来,我就立即来到后侧,又拍了一张,我想记录和表达的是,普通的访民,给穿制服的法官宣讲法制。
我刚拍完,严法官又看到我拍照了,气急败坏地冲出来,还恶狠狠地大喊“拍什么!?”,他冲到我面前时,我想显示给他看,不料,他突然一把将我的相机抢走了。


在本人与法警政委交涉或交流期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相机还给了本人,但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背着我,删除了我拍的可能会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带来不利影响的多张照片,唯有我当天在大厅里拍摄的宣传板的照片,没被删除掉。
看了央视《焦点访谈》报道的“莞式服务”,再看看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服务,我认为并建议: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们和法官们,也应好好看看央视《焦点访谈》2014年2月9日报道的《管不住的“莞式服务”》这一节目,并进行相应的反思。
一、央视《焦点访谈》说:卖淫嫖娼、色情服务,都是见不得光的不法行为,本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和舆论的谴责。可是在某些地方,这些交易却可以肆无忌惮、登堂入室、公开叫价、毫不避讳。这些丑恶的行径,与这些城市的形象极不相称。
结合这一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们和法官们应该反思: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曾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提供伪证,是见不得光的不法行为,本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可是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可以肆无忌惮、登堂入室、毫不避讳。这一丑恶的行径,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襄阳这座城市的形象相称吗?
二、央视《焦点访谈》说:经理拿出了一张体现所谓“莞式服务”的卡片,上面标注了20多项色情服务,内容淫秽露骨。客人按照上面的内容对小姐的特色服务进行对照,如果不满意可以投诉,会扣减这个小姐的小费,这就是所谓的“莞式服务”。明明是一种违法的卖淫行为,在当地却被称为了标准化服务和管理。
结合这一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们和法官们应该反思:
东莞色情场所的接客,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接访,在性质上截然不同,前者违法,后者维法。但是,在接待、服务的过程中,有一点应是相同的,即:面对接待、服务的对象,都应该统一着装,提供标准化服务。连东莞的一些性工作者,在接待大厅里,都还穿统一制服上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信访接待大厅,怎么不穿统一制服上岗呢?怎么还能穿着制服,公然抽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