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为建设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刘纯银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四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
众所周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正如专家学者们所评论的,这次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
不可否认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政府法制建设逐步得到加强,立法工作步伐不断加快,立法质量也进一步提高。这不,我国现行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就有《建筑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行政法规也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标准化法实施条列》、部门规章主要有《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外,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中也包含大量有关质量的规定。然而,一段时期以来,全国范围内工程建设方面时有“桥脆脆”、“楼歪歪”等怪现象出现,还没有到该“寿终正寝”的时候,甚至交付使用还没几年就轰然倒塌。正如网友们担心的是,倒塌的不仅仅是建筑,还有民众内心的安全感。
尽管大家都知道“百年大计,安全第一”,也深知建筑质量不是小事,除了浪费了钱财不说,漠视的是生命,危及到的是公共安全。但这些年来,国内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仍频繁出现,究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以,笔者认为:无论是政府还是对企业,工程质量容不得半点马虎,工程质量要抓,工程建设中的违规更要治。
那如何在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呢?最近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政府行政治理能力的提升是门必修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
面对建筑工程涉及的单位多,质量监管有难度的现实情况,只有减少人为、降低柔性,增加刚性约束,才容易厘清责任、追溯责任。工程质量怎么抓、建设中的违规怎么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治理的范围、内容,并把建设单位、勘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人“捆绑”在规章制度之上,强化了责任终身追究,用规章制度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也就是说,只有行政管理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才是避免或杜绝“桥脆脆”、“楼歪歪”的根本措施。
同时,明确对违规行为的界定,明确主体各自的责任等等,定规矩只是一方面,要让法律成为治理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除了有法可依,关键的还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明白“物勒工名”,刻下的不仅仅是荣耀,更是永久的责任。让我们趁十八届四中全会东风,充分动用法律的武器,让法律的约束贯穿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让每一个从业者明白违法的代价,通过违法必究的有力行动让从业者树立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权威来加固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让法律为建设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评论
11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