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兼爱”思想浅谈
春秋战国时期,墨家与儒家并称,统称显学,曾一度非常显赫。到西汉中叶之后,由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提出,墨学才渐渐式微。然而中国农业经济根源由来已久,作为社会底层的小生产者劳动阶级也一直存在,使得墨家的思想在历史舞台上并未完全消失,它主要以精神渗透和积淀的形式对后代产生观念和行为上的影响。
“兼爱”是墨家思想中最核心的部分,它要求视人如己,爱无差等。“兼爱”首先就要求人在人格、地位上的平等。“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长幼贵贱,皆天之臣也。”(《墨子·法仪》)墨子已经表明在“天”的面前人没有长幼贵贱的区别,都是“天”的臣民。在众生平等的思想下,“兼爱”与否就成了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墨子提及“兼相爱”,必然与“交相利”相联系,墨子的利,并不是我们常说的个人利益,一己私利。《非攻》一文中,因一己私利而“亏人自利”的行为受到了墨子的无情批判,而“有力者疾以助人,有才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的利他行为则受到了推崇。
显然,墨子“以利相交”不仅仅包括建立在实际物质基础上的人际交往,还包括以“义”为主的道德上的影响与交流,墨子思想中“‘功利’才是‘义一善’的内容,而‘义一善’不过是‘功利’的道德形式。”《经说上》就有“义,利也。”把义与利等同起来,只要是符合天下公利的行为,就是义。此外,《天志下》中“义者正也”,把义的内涵更加扩大,包含了“正当”这一概念,才使义有了“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的”(《墨子·天志下》)作用。他把义放在了“万事莫贵于义”(《墨子·贵义》)的最高地位,使其成为评价远近亲疏的重要标准之一,并且要求“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墨子·尚贤上》),倡导的是义在私利之前、合乎天下公利的行为。
综上所述,墨子推崇“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墨子·兼爱下》)的兼爱思想,特别是墨家兼爱思想主张的以利相交,因义相聚所表现出来的见义勇为,爱憎分明,同生共死等崇高思想无一不是墨子兼爱思想的折射,对当下的社会大众也有很大的感染与启发作用,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