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与房价的最新关系断言


 

房产税与房价关系断言

 

近日,央行和银监会出台了旨在拯救楼市的“信贷新政”。关于房地产问题的讨论,再次盖过A股的“牛市之争”,成为最炙手可热的财经话题。德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然而德国在社会福利保障、民生供给等方面,又远远超过了社会主义国家。最有说服力的是房价,尽管金融危机后,德国房价普遍有所上涨,相比伦敦、巴黎、罗马而言,德国城市的房价依然很低,投机客炒房的现象依然很少。而在金融危机之前长达数十年的时间内,德国房价始终保持在一个低水平,1975-2011年,剔除通胀影响,德国实际住房价格累计负增长21.6%,同期的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的实际房价累计增幅分别为5%、145%、123%和50%,且呈现极大的波动性。而同期德国个人收入平均增长了三倍,等于说,老百姓买房子越来越容易,房子实际上等于一直在降价。究其原因,是德国政府对房地产实行的干预政策,抑制了房价上涨,打击了投机客,保障了民生供给。

德国政府并不把房地产作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而是作为社会福利机制的关键一环,特别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住宅建设。德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德国是一个高福利国家”,与医疗、教育一样,保障居民住房也是政府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是所有房地产政策的核心出发点。因此,各级政府从来不敢通过抬高当地地价和房价,来增加政府的房租收入或税收收入,德国也没有任何一个地区的“支柱产业”是房地产。

各级议会竞选时,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任何人提出的政策如果不是为保障住房福利的,而是会导致房价高涨的,甚至使老百姓沦为“房奴”,那么这个人不仅会丧失选票,其政治生涯也有可能受到巨大影响,甚至会让整个党的人气暴跌。

供求关系对价格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永远是稳定房价的第一要素,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房子紧缺,那么价格一定会上涨,其它什么手段都没有用。德国各级政府重视民生,将房地产市场定位为消费市场,而非投资市场,无论在联邦还是州、市及村镇层面,政府都按照人口需求,制定建房规划,目的是能够为每个家庭提供一套住房。

目前,除了大城市因为人口多,建房速度赶不上人们的需求,在大多数乡镇地区和中小城市,住房短缺的现象几乎看不到,有些地方甚至因为人口萎缩,出现住房空置。无论在联邦还是州、市及村镇,都有详尽的建房规划,住房建设依据人口需求而定,基本满足每个家庭有一套住房的需要。

完善的房屋租赁市场,为保证德国房价的稳定起到了很好的牵制作用。德国有严格的租房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修建租住房屋、保护房客权益的政策。目前,德国自有住房率为42%,租赁住房率达到58%,年轻人中77%都是“租房族”,在一些大城市,租房比例甚至更高。

在柏林居住数十年的华人告诉我们,许多德国人一生都是租房住,德国法律保护租房者的合法权利,不允许政府或物业拥有者随意调高租金,即使物价上涨也不得随意涨价,而德国政府修建了大量的商品房,其标准与开发商对外销售的房子没有任何区别,几乎可以满足所有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赁需求。

德国的租房合同大部份是无期限期,除非房东要收回房子自己住,否则不能要求房客搬走,如果房东强行赶房客走,那么房客可以将房东告上法庭。房东也不能随意提高房租,如果房租超过当地“房租指导价”的20%,那么房客可诉诸法律,如果超过50%,法庭甚至可判房主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

德国政府还鼓励自建房、合作建房,打破开发商对房屋供应的垄断。同样的房子,因为地段不同,会造成有些房价高,有些低,房子本身造价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地价。如果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土地交易市场上就完全没有竞争,垄断一切土地资源就可以操纵地价,从中牟取暴利,甚至让房地产成为一个国家的支柱产业。

德国实行的不是土地国有制,而是私有制,很大一部份土地是在个人或企业手中的,市场竞争使得没有任何一方可以轻易操控地价。

德国政府通过严厉的税收政策来抑制各种投机行为。在德国,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首先要缴纳评估价值1%—1.5%的不动产税,房屋买卖还要交3.5%的交易税。如果通过买卖获得盈利,还要交15%的差价盈利税。如果新购住房未满7年转让,其综合税率更高达50%,这些严厉的税收政策极大地压缩了房产商和炒房者的盈利空间,使任何投机房地产的人几乎无利可图,不得不放弃在德国炒房。

德国法律还规定,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即为“超高房价”,构成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价没有降到合理范围之内,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地产商制订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50%,则为“房价暴利”,便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可以判处3年徒刑。这些法律不仅抑制了德国炒房者的投机行为,而且还有效抵制了“海外炒房团”干扰德国房价市场稳定的投机行为。

 

而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乱象,几乎是完全照搬香港地产大佬为香港量身定做的畸形开发模式,这种畸形开发模武,除了政府高价卖地培植一批超级富豪之外,让数以亿计的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并且导致国人对政府越来越失去信心失去耐心。香港的财政收入一半来自土地,如土地预付款、房产开发商上缴的税收及房产税等等。而香港为数不多的富豪则牢牢控制了整个香港的政治体制,香港富豪与港民之间的关系类似封建时代的地主与佃农,而官员无非是富豪的门童而已。

香港这种扭曲畸形的房地产开发政策,源于大英帝国的殖民地政策,换而言之,在于其殖民地经验。众所周知,鸦片战争之后,香港被大英帝国租借,从法理上讲,香港的所有权从来都不归于英国,一直属于中国,英国只是租借而已,因而港英政府只能在这个狭小的地方,通过控制土地的开发来聚敛财富,笼络富豪。其殖民地的本质造就了香港的殖民地房地产政策,而殖民地政策又造就了香港的高房价与高地价。

香港的住房发展模式,即高地价、高房价、高公屋居住率。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以高价将土地出卖给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以高房价在市场交易。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尽管香港税收十分低,但是社会绝大多数财富通过房地产市场流向了政府(如政府庞大的土地基金)与房地产开发商(香港的最富有的人基本上都是通过房地产市场起家的),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财富两极分化。同时,由于房价过高、公屋率过高,整个香港居民的住房福利水平严重下降。这不仅表现在香港居民的住房面积过小,而且表现在香港绝大多数居民所住房子的周边环境恶劣。可以说,香港这种住房发展模式是香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

可悲的是,拥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偏偏照搬了香港的房地产开发模式,而中国十几年来,正用这种扭曲的制度操纵,把香港地产模式发挥到极致,极少数人结合政府权力--银行国有资金--民众血汗钱聚沙成塔,以创纪录的速度掠夺全社会财富,神奇的创造出财富金字塔。在中国高地价高房价的垄断下,极少数人占有大量财富而且是不创造价值,不创造竞争力的财富,使民众生活陷入困境,实业陷入高成本,城市失去了竞争力。

 

在讨论中有研究者预测,未来房产税对大城市楼市的影响,会远远大于中小城市。尤其是四大一线城市,由于在房产税出台前不可能取消限购,房价没有喘息的机会,因此楼市前景黯淡。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未来房地产税会让楼市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也就是说,在中小城市助跌,在大城市助涨。

 

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8月初透露,房产税会在2017年出台。他还猜测说,未来中国的房产税不会模仿美国,从第一套房子开始征收,每个家庭应该有免征面积或套数。

 

我想贾康的这个说法是靠谱的,因为中国楼市跟美国最大不同,美国人在拥有房子的同时,就拥有了下面的土地,甚至包括土地下面多少米的矿产权和上面多少米的空间权。中国人只拥有房子本身,土地是租用国家的,已经一次性缴纳了多年的租金。所以,中国房产税的税率理应更低,也应该有免税面积或者套数。

 

现在最大的悬念是,会不会有累进税率,也就是惩罚性税率。比如一个三口之家,假设可以免税面积90平米,超过90平米低于200平米的部分一个税率,再往上会不会加重税率。现在很多人谈论房产税的影响,其实隐含了一个假设,就是有惩罚性的累进税率。

 

按照此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猜测有惩罚性税率是合理的。因为直到今年年初,国家仍然说,住房是特殊商品,要控制其投资属性。但经过两轮救市之后,性质就变了。尤其是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之后,国家事实上承认了投资性购房需求,对此加以了鼓励。也就是说,多买房子的人为保增长做了贡献。那么到2017年,三年不到,国家就变脸对他们施以惩罚性税率,这合理吗?

 

所以我的判断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国家拯救楼市的力度越来越强,多买房子将变成“爱国行为”,未来实行惩罚性房产税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也就是说,房产税更像是“痒痒挠”,而不可能是“上帝之鞭”。

 

国家设立房产税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在土地制度、税制改革后,给地方政府找到稳定的税源,抑制房价仅仅是第二位的。事实上,房产税在发达国家存在了多年,从来没有在中心城市起到过抑制房价的作用。

 

房产税对不同的房子,将产生不同的作用。有用的房子,根本不怕房产税,因为税的成本可以转嫁。比如北京,目前的确有不少空置房屋,要么是煤老板囤积的,要么是贪官污吏囤积的,他们会选择出货。但这种出货带来的瞬间房价下跌,反而是接盘的好机会。因为北京的房子是稀缺资源,可以租出或卖出高价。

 

中小城市就不同,尤其是这些城市郊区、新区的空置房屋。中国绝大多数地级市和县城要么人口增长缓慢,要么处于人口流失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多余的房子卖不出去、租不出去,只能白白承担房产税。说句残酷的真话,这些房子早晚会被房产税、物业管理费“杀死”。

 

美国的情况就是最好的说明。在加州的旧金山、洛杉矶等地,房价早就上涨到2008年以前的价位,甚至创出了新高。但在中部很多州,到现在房价仍然没有达到2008年金融风暴前的一半,大量廉价的法拍屋仍被源源不断释放出来。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反差,说到底就是因为人口迁移,有些城市被废弃,有些越来越旺。

 

在美国,城市兴衰往往是市场力量决定的,但在中国则是行政力量决定的。一个城市,级别越高、越有权力,就越有资源,越能吸引人口所以,北京(首都)房价必然高过上海,上海(直辖市)必然高过深圳,深圳(计划单列市、特区、享受省级经济管辖权)必然高过广州,广州(省会、副省级城市)必然高过东莞(地级市),东莞(人口有明显增量的地级市)必然高过湛江(人口严重流失的地级市),这都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我此前研究过中国经济总量最大的十多个省的房地产数据,发现省会城市都存在房屋建设总量偏大的情况。在很多省,省会城市商品房在建面积占全省比例都在30%以上,而人口往往不到15%。省会城市有更好的公共资源,对中小城市、农村居民更有吸引力,又有大量空置房屋,所以各地已经出现了省会城市在全省“抢夺人口”的情况(比如海口、南宁、郑州)。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房产税出台,中小城市的楼市将更加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