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体制(1)
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应以系统原理为指导,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级管理,分系统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各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这一管理体制是在企业内部分层次、按照系统地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单位、直至每个员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我国企业建立的是以经理(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经理(厂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这使得经理(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各类资源拥有最高的指挥权和调度权;同时,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乃至全部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经理(厂长)责、权的统一以及安全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安全生产必须由经理(厂长)全面负责,承担第一的责任。
确定经理(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将导致:
1、把经理(厂长)推到了一个责无旁贷的位置,促使经理(厂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从而亲自关心、过问。这就会带动个系统、各层次的领导也都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从而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局面。
2、经理(厂长)对企业进行战略规划,做出宏观决策时,就能从安全的角度,考虑那些重大的、局域全局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作出正确的安全决策,从而大大提高了预防为主的水平,有效地推进本质安全的实现。
3、在推进日常安全工作时,可以做到权威大、指挥灵、行动快、减少扯皮推诿,促进协调配合,使各项安全措施迅速落实。
4、有助于提高专职安全部门的地位、确立其权威性,使之作为法人的代表机构从事具体的、直接的安全管理时,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二、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就是把企业从上而下分为若干个安全管理层次,并分别规定它们的安全管理职能,使之既有明确分工,又能有机配合,从而有效地实现全面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层次与企业规模有关,一般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决策指挥层、管理层、执行层。下期,河北易派企业管理咨询生产管理咨询师做详解,关注:http://iep.essh.cn/sc/scgl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