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近日报道,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他认为,自己购买的每月150M的手机流量,若当月没有用完,下月就会被服务商清零,太不公平。"我花钱买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
终于有人因为流量问题站出来告垄断的移动通信了,虽然尽管律师说他极有胜算,合同中未曾载明不能退还套餐中剩余流量的条款,根据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以及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原则,运营商应该退还剩余流量,但是笔者估计他打赢这场官司的可能性极小,移动运营商的律师必定想尽方法辩护,要赢了这场官司,否则他们今后就没有安宁日子过了,天天得有无数的法院传票。
在社会生活中,类似运营商的这种霸王条款的消费,其实不胜枚举,特别是在第三服务产业,几乎随处可见。之所以霸王条款横行,就在于较真的少,识时务的多,打官司的成本太大,大家都主动放弃了自己的权益。现在有人能够站出来讨公道,是非常难得而且具有启发示范性意义的。因为权利不是等来的,而是争取来的。只有较真才是法治的希望,才会让商家不会视消费者为待宰羔羊。
我们羡慕欧美法制环境好,律师比蚂蚁还多,就是因为他们法制意识强,对自己的权益维护意识强,是以不管政府要员还是商家富豪,都不敢明面上对民众嚣张,不会欺负了老百姓后,叫我爸是局长,更不会对老百姓说你算个屁,无视老百姓的跪地请求,当然他们也不会跪,他们只会找律师上法庭。
而我们国家,大多数消费者都是脾气特好,受了委屈多半会选择认命算了,火爆点的找到商家拿个两倍十倍的赔偿也就不吭声了,极少有消费者把商家厂家告上法庭告破产的。而我们的有关执法部门,也是收到举报就查查,没有就坐办公室玩。除非上面来个什么运动,才会主动下去把养肥了的老鼠抓几个起来充政绩。
我们没有香港和欧美那种生活环境,就是因为我们欠缺较真。从上到下,从官到民,任何一个方面,我们的民众都缺少欧美和香港人的那种较真精神,如果我们能较真自己每一项权益,自己支付的消费是否得到公正对待,自己交的费和税的来路与去向,那我们得到法律尊重与保护的愿望还会远吗?
刘明的这场官司虽然打起来的前景不明,但是这种较真维护自己权益的精神,必须得到支持和鼓励,当多数人都有这种意识的时候,那些商家和官爷就不敢再这么明目张胆的欺负我们百姓了。香港和台湾人的地位和权益,我们其实不用羡慕,如果我们也能运用起法律武器较真,那么这一天我们迟早也会拥有;香港的廉政公署能这么得人心,那也是较真精神的诠释,只要我们国家的官方也能像香港公署一样较真,那么反腐就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