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县“最受欢迎的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县“最受欢迎的教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教师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行风及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情,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县“最受欢迎的教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县直各中小学一线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时时处处以学校发展大局为重。

2、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业务素质;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创新精神,教学效果明显,课堂教学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与好评。 

3、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勇于课改,大胆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师生关系,深受学生爱戴,家长好评;深入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在学生中口碑好,威信高。 

三、评选人数

本次评选活动,共评出第四届全县“最受欢迎的教师”10名 。

四、评选形式及时间

1、评选形式

“最受欢迎的教师”评选活动采用层层评选和公示,择优推荐的形式进行。

2、推荐名额

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县直各学校分别推荐1名教师作为候选人。

3、评选时间

320——420为各单位自评阶段,各单位务于420前将本单位评选出的 “最受欢迎的教师”推荐表及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420——531为县教育局最终评选阶段,县教育局将成立第四届全县“最受欢迎的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以材料审核、入校考察、座谈、听课、调查问卷等形式认真评选,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后进行答辩(答辩主题将紧扣教书育人与素质教育),候选人入选全县“最受欢迎的教师”后,名单及事迹材料全部上网公示,接受全县教师及社会的监督。

五、奖励

对评选出的全县“最受欢迎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要求

各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层层评选,不走过场,每个乡(镇)、每个学校都要结合实际评选出本乡本校“最受欢迎的老师”若干名,旗帜鲜明的进行表彰和奖励,用身边的榜样教育身边人,带动身边人,真正树立起争先创优的氛围。希望各学校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好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真正将那些献身教育,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最受欢迎的教师”巡回报告团,以此项活动的开展带动和激发全县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的激情,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