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群租房的思考
7月18日,北京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规定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不得超过2人,不得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能出租。
我记得在某一年,几位政协委员前往北京上地的唐家岭,看了北漂(基本上都是蚁族)恶劣的居住环境,不禁落泪。落泪的结果是,旧的唐家岭从地球上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居住小区,而随之而来的则是数万蚁族的大迁徙。
在这里我无意去指责政协委员,我相信她们是善意的,是真心想为百姓做些什么。但是,她们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收入的差距问题。从政协委员的角度来看,她们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那样的居住环境存在,那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为了居住者的身体健康,为了社会的公平,为了国家的形象,她们强烈建议取缔这个脏乱差的租房帝国,要另建干净、舒适、人文的居住小区。
可是,她们是否知道,新建的小区,有几个人能住进去?成千上万的蚁族不是不想住得干净,住得有尊严,谁愿意蜗居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谁愿意与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共享空间?
在没有收入支撑的情况下,一切要求改善条件的提议都是空谈。北京取缔地下室之后,不少低收入者被迫离京,这可能是不少人,尤其是该项政策的制定者所乐见的。而取缔群租房,则是取缔地下室政策的2.0版,以后可能还会取缔合租,取缔整租,最终是北京人人有房住,人人乐开怀——可惜啊,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