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报福镇统里村村民杨忠勇最近赚到了他的第一个一百万。在获得县林业局林权评估机构的价值评估后,杨忠勇以598亩毛竹山抵押获得当地信用社贷款296万元贷款用于其毛竹的深层次培育和建造毛竹运输的林道,一年下来收益有上百万元。
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一份有关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条例,对林权抵押方面有全国性法律效力的一份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相关规定。
目前,全国各地市制定了林权抵押管理办法,但在借款人条件、借款用途、抵押物范围等方面各有差异,缺乏统一规范,而且这些规定大多停留在政策层面,尚未上升至法律法规,影响了林权抵押的稳定性和实际操作。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3年城商行年会上强调城商行要探索开展林权、养殖权、渔权等多种贷款抵质押方式创新。
安吉样本
类似杨忠勇获得的贷款,安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目前发放了1942万元。当然,更大头的是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林权抵押贷款。浙江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安吉中南百草园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林权证面积2411.53平方米。该公司对三官村、马鞍山村、狮子山村和荷花塘村685.63亩林地进行评估并以之抵押,成功从当地的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获得500万元贷款,解决用于购买苗木所亟需的资金。
安吉推行林权抵押贷款有两个特点。一是银行和政府联手推动林木保险降来低经营风险。2012年6月,在湖州银监部门的推动下,该县实施《关于开展安吉县政策性林木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林木政策性保险第一年在全县大面积参保。目前该县投保面积已达117.4万亩,站全县林地面积的63.3%,对林业灾害保险理赔超过200万元。
“林木政策性风险能极大地降低林业资源潜在的风险隐患,提高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风险防范能力”,浙江银监局农金非现场监管处处长郑联胜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此外,安吉当地银行还积极协助林农林企业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业贴息。据统计,截至目前,安吉辖内银行业共争取林权抵押贷款贴息109笔,累计贷款金额3006万元,贴息51.91万元。
安吉县2012年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4亿元、抵押山林面积共13万亩。今年一季度,该类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而到2013年5月末,丽水市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9.46万笔,累计涉及金融73.49亿元。参与林权抵押的银行也已从最初的农合机构,扩大到农发行、工行、农行、建行、邮储银行、泰隆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林权抵押瓶颈
多位银行业人士对本报表示,目前银行在开展林权抵押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障碍,积极性有所受挫。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董事长沈国华表示,“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收储功能尚未发挥,制约了林权抵押不良贷款的处理。另外,风险补偿仍有待完善,一些政府部门为当地的林业资源投保了火灾险,但更加综合的保险则无法在短期内全面铺开。”
在收储方面,目前的模式是林农在贷款时向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承诺,若到期不还,自愿在60日内将所抵押林木交由收储中心收储,而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向银行承诺,在借款到期后90日内将借款人所抵押的林木依法收储并负责还本付息。不过,在实践中,由于林木采伐需由林农办理相关手续,在其不配合或者有意以林抵债的情况下,收储中心既无法强制收储,又要履行不良贷款的代偿责任,形成以财政划拨的保证金为林权抵押不良贷款买单的现象。
比如,龙泉市森林资源收储中心与龙泉联社约定开立了200万元的保证金账户,用于林权直接抵押不良贷款的扣划偿还,而收储中心可将欠款人设立抵押权的林木收储并变现后用于抵扣。但在2010年底该保证金账户即被扣完,而至今尚有283万元、28笔不良贷款未处置。
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制定过风险补偿政策,但未有效落实,银行为防范风险,偏好短期、担保类的林权贷款,而林权直抵模式一直难以做大。“林权的评估和贷后管理也面临着两难。由于大量抵押林权分散、地处偏远,且缺乏专业人才,这也导致贷后管理难度加大”,沈国华说。
在评估方面,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或者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价咨询报告。不过,评估的数据缺乏独立性。
因评估体系难以对林地进行客观评价,未将其纳入林权抵押范围,仅将林权限定为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但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内容与种类均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林权抵押范围做出明确规定,使林权界定不明。此外,中国《森林法》、《物权法》等法律对林权抵押有一些原则性规定,但缺少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建议,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可将林权界定为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承包经营权,这可以更好的反映林权抵押贷款的核心,即以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同时辅以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从而避免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中“森林或林木资产抵押时,其林木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的规定与“宅基地、自留山相对应的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抵押”相冲突的问题,也可以更加贴近实际和便于操作。
另外,在多元化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进一步增强配套服务功能方面,上述人士也建议进行完善。这方面,则主要体现为建立银行、林业、法院、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具体职责,共同推动林权抵押不良贷款处置变现。另外,私营或者股份制的专业森林资源评估公司也被建议支持设立。(作者:经济观察报胡蓉萍)
金融观察:评估及贷后管理遇瓶颈 林权抵押呼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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