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按照省委“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护城河’作用为目标,扎扎实实做好政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实践“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衡水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推出了“以法建院、以公立院、以德育院、以廉养院、以新兴院”的发展新思路,推动衡水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服务。2011年,市检察院有39项工作做法被省级以上机关转发或推广,20个集体、25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纪检组、监察处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省委明确指出,要全面开启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班子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成熟坚定、思想上与时俱进、行动上执行有力、作风上求真务实,以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向新高度。衡水“五院”建设正是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值得深化、升华、普及的科学模式。这个模式,不仅体现了省委“约法八章”、“三自六不”、“三个好”等一系列严格要求,还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法治建设、和谐稳定对经济发展的基石性保障作用。
一、“五院”建设的基本内涵
(一)以法建院。以法建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这里面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二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严格执行法律,依法检察、依法办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行为必须于法有据,符合规范;三是在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中,也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建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中的带头、示范、引领、宣传和保障作用。
(二)以公立院。以公立院,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内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核心价值所在,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作为人民检察院,应以“以公立院”为基本载体,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彰显执法公信力,让党和国家对检察机关维护、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反映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上,贯穿于每一项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每一名检察人员身上,体现在每个检察机关。
(三)以德育院。以德育院,是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迫切需要。它要求的是全部意义上的队伍建设,涵盖了政治思想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班子建设、队伍管理等内容,甚至包括干部的交流轮岗、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协管等范畴。以德育院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深入开展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职业能力素质教育培训,规范和完善检察队伍组织建设和职业管理体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职业化检察队伍。
三、几点思考
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宏伟目标。经济强省的基础是社会和谐,和谐河北的前提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来源于法治。实现法治则须法、公、德、廉、新“五字”并举,真正为科学发展培育坚实、优良的土壤。这其中,检察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所以说,“五院”建设是对全省发展目标实现途径、实现模式的积极探索。
衡水市检察院践行的“五院”建设,既囊括了检察业务建设、机关建设、队伍建设的全部内容,又涵盖了共产党人的信仰、理念、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五个方面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相互依存、有机统一,是一个完整的理论和工作体系。既是实现国家检察权法定性、统一性的必然要求,也反映了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在规律,具有高度的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特征,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各个领域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因此,“五院”建设理论具有科学的思想性、广泛的包容性和长期的战略性,不仅是衡水市检察工作的一次总结,还为全省、全国检察系统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更是新形势下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诠释,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把“五院模式”做好、放大、更给力、可持续,贵在坚持,贵在累新,贵在深化。一是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真抓落实、长抓落实。要牢牢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抓在手上,牢牢把维护社会稳定抓在手上,重点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诉讼监督、抓制度建设上加大力度,坚持做到对严重刑事犯罪不手软,对敏感事件妥善处理,对社会矛盾温情化解,对社会管理履职尽责,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以强烈的牺牲和奉献精神摸索新方法、增加新内涵。完美实现“五院”建设这个系统工程的各项目标,需要衡水市检察院及各县区院的协同作战、持久作战,坚持“五加二”、“白加黑”,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走在全省建设优良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的前列。三是以崭新视野和综合角度推动地方科学发展。衡水不是经济大市,但属生态大市、文化大市。这是最基本的衡水市情。因此衡水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不与他人在GDP上争高下,而在生态、文化上比高低。衡水检察系统应立足这一市情,继续紧密结合实际,通过深化“五院”建设,通过确立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推动乃至引领衡水建成幸福祥和、生态优美、文化发达的河北大市、河北强市。
(课题组长:王书利,副组长:胡冬原、张会普、慕楷)
(四)以廉养院。以廉养院,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权力观、树立良好检察形象的需要。检察机关是是监督别人的,首先自己必须接受监督。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不仅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而且要强化内部监督,要防止检察权滥用和腐败,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靠以廉养院树立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
(五)以新兴院。以新兴院,是时代的呼唤,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源头活水。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就是不断否定和创新的过程,创新带动发展。实践证明,创新为检察工作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进入“十二五”时期,检察机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科学的思路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由上可见,衡水“五院”建设在定位上的三个递进层次:第一层次,“五院”建设遵循了社会主义法治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管理中的具体体现。第二层次,“五院”建设顺应了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执法工作的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依法创新社会管理的积极探索。第三层次,“五院”建设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生动实践。
二、加强“五院”建设的具体实践 (一)以法建院,保障检察权公正高效行使。一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法建院,全面规范执法办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化。把制度梳理作为推进“以法建院”的基础工作,按照符合实际、全面完整、增强实效的原则,健全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共梳理各项管理、业务制度97项,使制度规范全面覆盖检察队伍、业务、信息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开展专项活动,实现执法办案规范化。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学规范、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专项活动,按照“查全部、查全程、查全面”的要求,采用部门自查、基层院互查、市检察院评查等多种形式,对2011年所办业务案件进行了全方位检查。 (二)以公立院,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依法打击偷税抗税、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3人,提起公诉11人。深入开展“检察长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两级院90名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109家企业230余次,依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高级检察官预防专员制度,选任的36名预防专员对全市106个重点项目工程全部实行项目管理,进行同步、同期、全方位预防。市县两级院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10个涉农检察工作队,深入到全市268个乡镇、520个村庄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二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2011年批准逮捕1553人,起诉2170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5人,不起诉22人,既有力打击了犯罪,又依法保障了法律正确实施。深化“无涉检上访院”创建活动,创建了“1+2”接访机制,在全省率先开通“12309服务民生检察热线”,切实做到察民情、解民忧、护民权。实行未成年犯罪案件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在全市开展选聘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活动,共选聘法制副校长151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95次。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了该做法。三是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1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8人,其中大要案42人。推行自侦办案“一案一报告、一案一提示、一案一监督、一案一审查、一案一分析”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规范检察建议报送工作,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开展预防宣传教育194次、预防调查10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12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43件。四是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2011年共监督刑事立案49件,监督撤案42件;提出刑事抗诉27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27件、再审检察建议94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4人。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切实强化人员配备和工作成效,变被动为主动,高检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以德育院,全面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进“争当优秀衡水人、争当模范公务员、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官、树身边明星”“三争一树”活动,高扬“不断创特色,奋力争上游”的主旋律。制订下发了《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等文件,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巩固和深化“百师百课百案”教学活动,实行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全年完成领导素能培训10期38人、任职资格培训4期46人。全年有6个集体、20余名检察人员在省级以上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奖。 (四)以廉养院,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完善市院领导分包基层院制度的同时,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并开展了治理庸、懒、浮、散专项活动,制订了《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质量检查制度(试行)》,对7个方面21项内容进行检查监督。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省检察院对衡水市院给予充分肯定。 (五)以新兴院,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动力源泉。2011年,衡水市检察机关有12项改革措施被上级机关转发。实施《关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自侦部门“双向移送”案件线索暂行规定》,形成检察机关整体监督合力,该做法被高检院转发;制定《法院一审判决两级院同步审查制度》,被省检察院转发,成功案例被高检院采用;制订《司法警察送达公诉案件卷宗材料、保护出庭公诉人安全的规定(试行)》,被高检院转发;完成了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硬件建设,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检验鉴定工作形成了一套科学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国地市级检察机关中是第三家。以新兴院的发展思路,为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