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地方财政模式与地方经济发展,或者叫作地方GDP崇拜模式的标志了。这些年来,全国所有的地方政府表面上来看,各家相比的是所谓的GDP,其实质却是比的谁的土地卖得的钱多。当然,土地就那么多,只可能是越卖越少,而不可能是越卖越多的。因此,为了能够多卖土地,各地政府是各显神通,强制拆迁,甚至暴力拆迁是一种,偷梁换柱或者公开明抢农民的土地是又一例,还美其名曰新农村建设,或者城镇化建设,不管其名目如何,其实质始终如一,那就是弄到土地来拍卖。那怕是弄出人命来也在所不惜。
既然上级如此,下级自然在耳濡目染的情况下上行下效也就再正常不过了,再说即使自己卖到头来还不是给上级弄了去卖了?与其如此,还不如自己卖了更得实惠。因此,在市县一级大卖土地发横财的同时,乡镇,甚至是不算一级政府的村也变着法子的卖土地。
依靠卖地来维持GDP的发展,是不可能长久的,而且这种GDP是最差劲的GDP,最没有效率的GDP,然而,由于其是见效最快的GDP,因此,在当下的干部考核与作用的大环境下,也是各地方政府官员最喜欢的一种GDP发展模式。
然而,出来混的,迟早都是要还的,这种不顾子孙后代的竭泽而渔的GDP发展械,其后患是无穷,不仅不可持续,而且根本就没有发展后劲,最终的结果就是形成一种无法走出的不断的 轮回的怪圈,当然,这个过程会有个别人从中大谋其名与利的,而这也是这一模式广受追捧的最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