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纪委今年发的1、2号文,接连不严谨


北大纪委今年发的1、2号文,接连不严谨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3年4月13日
4月12日,本人偶然看到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发的1、2号文。看后,我发现以下不严谨的问题:
一、北大纪发[2013]1号文中,对“卫生部”的提法不严谨:
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此决定的通过,宣告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组建,同时宣告了卫生部不再保留,或者说被撤销。
也是在2013年3月14日,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北大纪发[2013]1号文《2013年北京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中,却有两处依然在提“卫生部”。
第8条:落实卫生部颁布的《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
第12条:各医院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继续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认为,2013年3月14日,北大纪委在《2013年北京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这一正式的文件里提及“卫生部”时,应该在“卫生部”之前加一个“原”字。
 
二、北大纪发[2013]2号文中,“参赛人员名单”的字号使用不严谨:
2013年4月10日,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了北大纪发[2013]2号文《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情况的通报》,该文后附的“参赛人员名单”中,“陈瑜(工学院) 蒋蓓(医学部)”的字,比“参赛人员名单”里其他人员姓名的字,要大一点。规范地讲,这在印发的公文中,是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吹毛求疵,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不过,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认为,纪律检查干部,应该具备“火眼金睛”的洞察能力,应该具备在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和问题的能力,否则,纪律检查干部就难以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纪律检查干部时常在检查别人,首先就要检查自己的不足。
另外,北大是我国的顶级学府之一,倡导的是“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也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北大纪委的人员,也应该秉持北大的“严谨”之风,避免不严谨的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