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作竞争”五大特点(二)
第二,高层次的竞争
“合作竞争”是最高层次的竞争。市场竞争是有层次的,我们平常看到的价格大战可谓是最原始、最低级的竞争,而那些使用不正当的“贬”、“损”、“抵”、“毁”等手段的竞争更是最恶劣的竞争。这些低级的竞争方式最终会使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企业的信誉产生怀疑,导致正常的经济秩序被扰乱,价格规律原则遭到破坏,使企业发展之路越走越窄。这种“为利己必损人”,或以为“唯有损人才可利己”的竞争方式,其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孙子兵法:“不战而屈人之兵者,善之善者也”。“合作竞争”就是竞争方式中的“善之善者也”。“合作竞争”寻求一种和谐、宽松、良性的竞争环境,与竞争对手变“冤家”为“亲家”,为企业拓展市场营造。“合作竞争”注重企业内部环境的改进,如加强成本核算,降低产品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服务周全的名、特、优产品,从而为自己赢得竞争制胜的主动权,增加竞争制胜的筹码。“合作竞争”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改造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人们的思想在竞争中走向成熟,企业的精神在竞争中得以升华,职工的道德在竞争中日趋高尚,员工的素质在竞争中日趋增强。从这个意思上讲,“合作竞争”是一种美,一种高层次的美。“合作竞争”必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生命力最强的竞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