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没收的良心,被冲垮的责任


  京港澳高速南岗洼路段在暴雨中受灾严重,当晚丰台河西再生水厂综合楼项目部152名农民工,在高速公路上救出了上百名被困游客。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慈善家李春平和腾讯筑德基金先后提供了30.4万元和15万元的赠款,表彰这些农民工见义勇为的行为。然而,部分救援农民工表示,钱下发后又被工地收回,发放的新毛巾被也被没收。另有部分工人称发放的2000元钱在手里,但工地却从工资扣除2000元。对此,工地表示,此举为留人月底将发放。

  无论是善款还是善物,都是捐给这些义士的,是用良心褒奖良心,是传扬古道热肠,提升社会的温情指数。而身为建筑公司,面对这样优秀的农民工,应该当仁不让地对他们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犒劳。这样的好工人是企业的精神财富,能够极大地给企业形象加分。

  逼迫农民工交出款物,无疑就是没收良心,既是对社会上好心人的羞辱,也是对农民工义举的否认。如果说农民工在暴雨中的英勇表现,诠释了何谓义和勇,那么相关负责人的贪婪与无礼,则自我勾勒了何谓无义和恶劣。在暴雨面前,这152名农民工呈现了大写的人;暴雨过后,社会上良心之士的及时馈赠,弥补了体制之失、道德之殇;而相关负责人没收良心,传递的则是负能量,犹如人性的暴风雨,伤害了这些善良的农民工,也让好人心寒。

  可以确信,在媒体曝光下,农民工被没收的财物会要回来,但由此也牵扯到两个现实命题。其一,这种企业为何缺乏基本的是非心?不奖励做好事的农民工倒还罢了,还欺侮农民工,这还有基本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吗?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必须坚守底线,以美为美,以丑为丑,即便做不到疾恶如仇,也不应该主动扮演丑和恶的角色。河西再生水厂综合楼项目负责人孙龙说,“因为工期紧,又有人要走,为了留住人,石硕就让工人将腾讯筑德基金捐赠的1000元上缴,准备压到8月底再给民工“。所谓的扣留款物为留人,经不起推敲,留人的方法千百种,靠感情、靠待遇、靠服务,都可留人,唯独扣留善款善物不可取。

  其二,农民工的权利贫困。该企业伤害农民工权益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暴力扣留款物;二是干涉农民工离开,甚至随意辞退农民工,比如综合楼工地的瓦工老董因不满被收回赠款,当晚便被辞退;三是把善款当工资,老董临走前索要3150元工资,老板居然只给了1000元,声称李春平的2000元捐款算在工资里面。还有比这更无耻的说辞吗?这三个层面的举动都涉嫌违法,比如随意辞退工人、克扣工人工资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国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健全,目前《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征集到了55万多条意见。为何法律的不断完善却无法阻止无良企业施虐农民工的脚步?如果农民工权利壮大了,执法部门严格监管了,这些企业还敢如此无法无天吗?

  面对伤害农民工权益的做法,监管部门别再失语。当然,捐赠者也可以发声,替农民工维权,因为捐赠者将款物捐给农民工,就意味着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建筑企业根本就没有权力干预农民工的使用。别让良心受戕,别让不义猖狂,我们的社会道德已经瘦骨嶙峋,经不起类似缺少责任的企业一再排放道德洪水。惩恶扬善,就是守候我们的道德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