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农民合作社三大集团与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长效机制


略论农民合作社三大集团与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长效机制

 北京农信之家课题组:谢勇模 姜志国 姜柏林  主笔:姜柏林

    北京农信之家在推动农民信用合作组织建设过程中,提出了构建农民合作制度下的金融集团、投资集团和消费集团,即三大集团愿景。三大集团愿景既是一个现实的计划,也是一个长远的战略规划。这三大集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也是相互独立的单元。三大集团从社会生产过程考察,体现了社会经济关系总和,具体讲,体现了社会生产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这些关系必然要对调整企业所有制结构、改善人们生产地位关系和社会财富分配方式发挥积极的主导性作用。

一、 三大集团提出的背景----中国社会生产关系矛盾决定的

    2011年底,在农信之家成立时我们提出了构建农民合作制度下的金融、投资和消费三大集团建设和愿景。三大集团概念的提出,不是臆造出来的,是长期实践探索得出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性的总结,是调整我国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矛盾的有力工具。

我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伴随生产力极速发展的同时,生产关系矛盾也集聚激化,主要表现为:财政、金融、矿产、土地、劳工等社会资源向少数地区、少数集团、少数人群中集中配置,形成了马太效应社会---有的越有,没有的还要进一步被剥夺。现阶段,中国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矛盾,表现为生产关系矛盾起主导作用,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社会企业生产关系所有制结构(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及占比)被打破了平衡,这是马太效应社会产生的主要问题的决定方面和                                                                     因素。中国生产关系所有制平衡是如何被打破的呢?这是有多种原因的,但主要因素是长期的、过渡性的所谓的招商引资的结果产生的问题。招商引资是拜资本为上帝的,这就导致了国际资本瓜分中国资源及劳动和城市资本瓜分农村资源和劳动,这两种资本瓜分资源机制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制度。如中国向美国出口劳务和资源(商品),形成美国政府债券,而美国通过政府支出支持本国公司到中国投资或收购(并购)中国企业产权,从某种角度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所谓招商引资,不过是我们应收帐款转化为他国对我企业产权的收购资金,也就是说我们在拿自己的钱招商引资,但整个事情的性质确变成了相反方向----这就是所谓生产在中国利润在美国和平条件下的瓜分机制;再如,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吸走了农村资金和占有了土地、森林、矿产等资源,农村经济剩余通过资本吸收,农民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因剩余被下乡资本吸收,被迫出卖劳动力进城打工,形成城市资本下的劳工,进一步将劳动剩余被资本吸走。

    这种通过少数国家、集团、人群占有社会资本瓜分大多数人的经济资源是不公正的,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要思想,推动经济社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共同发展,协调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关系,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让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如何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抓住社会产生问题的主要矛盾,才能统筹解决深层次社会政治、经济等问题。这些年改革开放取得了伟大成就,但在取得成就同时,也产生了和累积了社会不可调和性的矛盾,比如城乡矛盾、地区矛盾、收入两极分化矛盾、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受能力矛盾等等。这里的主要教训:一是通过招商引资和政府支出投资推动生产力高速发展,而没有对生产关系完善做出相应调整,将社会大多数人的经济资源配置到少数集团、地区和人群,造成了社会分配两极分化,社会矛盾不断累积;二是通过鼓励资本下乡和农民工进城务工政策,形成了资本剥夺农村长效机制;三是通过金融杠杆工具,推动社会资产泡沫化、亿万富翁神话和去实业化。

    上述生产关系矛盾,不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要求,也不符合共产党执政为民对社会经济基础的要求,更不符合亿万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新期待的要求。

农信之家提出构建农民合作制度下的三大集团建设愿景正是在中国社会生产关系成为主要社会矛盾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因此具有现实的改革意义与理论价值。

二、 三大集团建设的内涵---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关系的总和

    在研究三大集团的内涵时,我们必须首先对生产关系进行考察。生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里特有的概念。因此,我们这里不得不利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来回答生产关系问题,因为我们知道有些人早已经宣布马克思过时了,但我可以肯定的讲,在中国不从生产关系基本制度研究中国问题,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者会出现头痛医脚的问题。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所以,生产关系也被认为是社会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结构是由三要素组成的:一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也就是社会企业所有制问题或具体讲是企业组织产权制度及结构问题,这一要素决定了企业性质(如商业性、合作性或国有、集体和私有)和治理结构(谁控制、谁管理和谁监督问题),同时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其他二个要素的性质和方向;二是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不同产权制度的企业,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如私立企业,决定了出资人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社会地位,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务合同关系,合作制企业出资人与劳动者具有相互(交叉性)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社会地位,是资本与劳动相协调的社会关系;股份制公司性质偏向于私立企业性质;三是产品如何分配。我们现在习惯性讲,谁出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商业企业以追求市场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看似没有理论瑕疵,但实际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我们认为社会企业利润来自几方面的贡献才能形成,如出资人、管理者、劳动者、消费者,这些因素共同创造了企业价值,不能只考虑一个分配因素,而现在的企业制度分配主要由出资人决定,这就造成了社会基础分配制度出现了问题。

    我们对生产关系结构进行简要分析后,不难得出结论,生产关系所有制及结构决定企业的性质、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剩余分配原则。那么我们就要学会如何利用生产关系,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了。我们对应一下三大集团与社会生产全过程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四个环节,可以概括为:金融集团主导社会交换和分配,投资集团主导社会企业性质,消费集团主导社会企业结构。

    所谓集团就是为共同利益或目的而组织起来的共同奋斗的社会团体,或是企业联盟。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社会资源配置最有决定作用的组织是金融集团,是市场资源的万能垄断者,大的工商业无不和金融联合在一起,形成垄断性。金融可以利用它特有的工具,一夜之间可以造就数百个亿万级富豪,也可一夜之间造成整个社会经济危机。说这些主要表达的是金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很巨大的。但归根到底金融只是个工具,谁拥有金融组织,谁就有了金融工具为谁服务的问题了。长期以来,农民做为市场主体,自己并不拥有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金融组织),也就没有工具来优化和配置资源,只能依附外设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实践证明农民没有自己的自治金融组织,就无法改变市场盘剥制度,就无法推动社会生产关系变革,就会不断累积社会经济、政治矛盾。

    重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与制度,是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主要方面,是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一抓手。

    农信之家所谓农民合作制度下的三大集团的内涵是这样的:

金融集团---各基层社区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农民信用合作组织)通过联合办法,建立县(市)级联合社---省协会--中央联盟合作信用服务体系或者由各基层社发起成立协会性质的组织,协调大家为共同利益而组织起来的信用合作制企业联盟。由此随着发展也可由这些信用组织共同出资设立金融投资公司,设立或收购(并购)相应的城乡金融机构,逐步对现有金融企业生产关系进行改造,保证金融资源为大多数人服务。

投资集团----由联合的各农民信用合作组织按规范程序(符合监管条件、符合章程要求、符合风险承受能力)出资设立,主要任务是推动农民合作经济发展,通过投资集团设立企业、收购股权、合作等方式将农民经济引导到社会化大生产上来。如200家农民互助社各出资100万元,设立2亿元投资公司,可以在城市投资假日宾馆,农产品超市和市场,也可投资收购部分粮食加工企业股权等,投资集团主要任务是对社会企业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造,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分配关系得到根本调整。

消费集团----由联合起来的农民合作组织通过采取共同的消费选择权,来提高市场交换议价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利用消费选择权影响外部企业与本组织建立战略性合作,从而为本组织投资企业开辟市场,如家电市场本组织消费选择海尔,还是长虹、TCL等,将对这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决定意义,因此,这些优秀企业也会主动向本集团转让一部分股份,成为消费者战略投资者,农民通过合作社投资与消费选择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分配领域,有助解决马太效应社会发展。 

三、 三大集团运行的制度----建立统筹城乡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  

    如何统筹城乡共同发展,这不仅是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更关系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三大集团运行机制,本质讲就是共同发展和富裕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形式。 我们认为以政策措施支持“引导城市资金下乡,鼓励农村资本进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而如何才能引导城市资金下乡,推动农村资本进城创业,必须通过农民经济组织化才能实现。我们提出的三大集团能够在政策支持条件下,实现统筹城乡共同发展,协调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者关系。实践证明,鼓励资本下乡和农民工进城负效应正在乘数发展。现在到了节制资本下乡,鼓励农村资本进城的关键转折改革点。笔者希望以下假设条件会转化为实际政策支持:

    (一) 各乡镇(村)给予普惠性的政策支持建立农民社区信用合作组织,这些政策包括:监管给予市场准入、中央银行或政策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财政扶助措施。

    (二) 政府或社会组织建立支持农民社区信用合作组织培训与服务体系;

    (三) 采取综合性措施向农民信用合作组织提供流动性支持,包括:中央银行的贷款、财政建立专项担保增信基金、政策银行支信贷款、商业银行批发贷款或应收债权保理、保险贷款融资、信托证券等;

    (四) 允许农民资金互助社在一定区域内社与社之间的二级联合,尽快制定相应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

    (五) 允许农民信用合作组织在资本充足条件下,设立投资基金或理财中心,引导信贷资金集合性发展,规避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

    (六) 允许农民信用合作组织探索建立信贷、信托、保险相结合的防控风险制度,支持建立综合性金融合作制度与 体系;

    (七) 支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制度相融合,通过合作金融促进合作经济发展,使之二者相互支持与促进发展;

    (八) 建立适应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新的监管制度与体制。     

    如果上述措施得到政策有效支持,那么三大集团就可在农民信用合作组织发展中自然的形成,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经济规律的表现。

    一是国家财政金融或大型商业银行会主动向农民合作组织提供流动性支持。现在我们还看不到这个政策可能性,但毫无疑义的会随着社会矛盾的集聚而加速到来,是即将要诞生的婴儿;

    二是在农民信用合作组织充分发展的同时,相应的联合是客观要求,并伴随着这种金融的联合走向产业联合和消费联合 ;

    三是在农民信用体系建立后,各商业性金融机构会主动和积极的建立与农民信用合作共同体,从而改变农民资金互助社在金融体系的被动与补充地位。

    我们对上述政策诉求与经济发展规律判断后,我们会非常清楚判断三大集团对社会生产关系改造的机制与意义:

金融集团----将影响和决定着金融组织的社会生产关系,从而决定调整金融资源配置和分配--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了城市资金回流农村的长效机制建立;

投资集团----当各金融机构向农村配置资源的同时,集合性的信贷资金或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资本经过一定合法的程序转化为社会投资资本,从而影响和决定着社会企业所有制结构,通过资本投入到社会各个企业,从而形成以城带乡长效制度与机制;

消费集团-----通过金融集团与投资集团的双向作用,并充分利用消费集团社会购买能力和选择权,决定和影响社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从积极意义上讲,农村社会集团购买力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与发展,可以通过消费促进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

    长期以来,因我们没有认识到农村与城市二元结构的组织矛盾是生产关系矛盾,也就是分散个体经济关系与高度社会商业(组织)化的矛盾;也没有认识到农村金融改革仍然是小农户个体生产关系与大银行高度组织化矛盾产生的问题,因些我们的改革发展才走向了两难性选择:紧缩货币经济下滑,放松货币通货膨胀,这是现任总理头痛的问题。

    而解决国际与国内矛盾问题只有而且只能通过提高农民信用组织化,推动三大社会集团建设才能完成生产关系调整,促进生产力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