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职工集资2500万后自杀,农行应负一半责任


农行职工集资2500万后自杀,农行应负一半责任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2年9月10日
4月22日,一些网站转发了《退休银行女职工自杀身亡 借款数百万元》的报道,针对自杀农行女职工孔庆敏生前工作单位——农行宋庄分理处的负责人4月20日“但孔庆敏私刻或盗印银行公章,其担保借款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所涉款额也没有流入银行。孔庆敏去年就已经退休,银行员工平时都比较忙,没人在意她在办什么业务。”的说法,本人4月23日撰写、发布了《自杀身亡农行女员工的身前金融诈骗,与农行五相关》一文,文中写道:
农行宋庄分理处负责人的上述说法,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说法,是推卸责任的说法;自杀身亡农行女员工孔庆敏身前的金融诈骗行为,是与农行紧密有关的,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没人在意她在办什么业务”,说明了农行宋庄分理处的管理以及大堂服务人员的职责没到位。
二、孔庆敏私刻或盗印银行公章,是违规、违法行为,而且就在农行宋庄分理处里擅自使用,就在岗位上使用,这一方面说明农行宋庄分理处对营业秩序的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农行宋庄分理处对公章的管理,严重失控。
三、孔庆敏能在岗位上工作,不是其个人能决定的;她利用岗位,实施了违规、违法的行为,说明了农行宋庄分理处没有严格执行柜面人员的上岗标准,对岗位员工的管理不到位。
四、孔庆敏在岗期间的诈骗行为之所以能屡屡得逞,说明了农行宋庄分理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措施不到位。
五、孔庆敏在退休前后,在营业窗口实施的违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都没有发现,这说明了农行的有关检查不到位。
 
令人欣慰的是,刘先明4月23日对这一案件的研判,于9月10日得到了验证。
9月10日,众多网媒转发了这一案件的跟踪性报道《农行职工集资2500万后自杀 曾签“认爹书”抵押》,报道中说:
通州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章是孔庆敏盗用的,农行不否认监管失职,但具体该负多少责任,应由法院裁决。
 
对于这一案件,农行要负多少责任,是可以交有法院裁决。但是,结合本人曾为北京建行、山东农行、德州工行、赣州农信社等多家金融机构讲过银行文化、精细化管理等的经历,我认为:倡导“大行德广”的农行,要主动表明自己应负的责任;不论是孔庆敏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凡是孔庆敏在农行宋庄分理处柜台上,为储户办理的高息揽储或借款、集资,农行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
 
 
 
 
 
链接:
1、退休银行女职工自杀身亡 借款数百万元
2、自杀身亡农行女员工的身前金融诈骗,与农行五相关
3、农行职工集资2500万后自杀 曾签“认爹书”抵押
4、山东农行举办《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讲座
5、德州工行高度重视管理人员创新能力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