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殴打王老吉员工事件说明市场经济秩序远不完善


2000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主合同,商标租期从2000年至2010年5月。 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行贿,在商标许可合同还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补签的协议属于在行贿受贿情况下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不但商标租赁费用奇低——年费用450万元左右,只及销售额的0.03%,远低于3—5%的国际商标租用标准,同时,也违背了我国《商标法》有关最长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的法律规定,可判定为无效合同。

   本着和为贵的宗旨,从2004年加多宝母公司董事长陈鸿道行贿案东窗事发开始,广药集团就多次主动提出协商解决商标问题,试图与加多宝重新商讨合作条件。然而广药发出的几十封谈判邀约,傲慢的加多宝并无正式回应。最终广药只能诉诸长达两年多的马拉松式的仲裁。值得玩味的是,在此期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的董事长陈鸿道本应接受法律制裁,却巧妙地通过取保候审的骗局远遁境外!同时在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陈在香港策划了加多宝1亿元的捐款活动——这成为加多宝市场营销的生花妙笔。加多宝利用网络,对其捐款活动大加宣传,王老吉销量迅速增加!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王老吉商标租赁已于2010年5月到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然而,5月17日鸿道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裁决的申请。再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北京市一中院做出判决,驳回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判决书上特别指出,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这意味着王老吉商标案终于尘埃落定,鸿道集团加多宝再无翻盘机会。

   然而,做为母公司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加多宝却大打悲情牌,煽动国企与民企的对立——尽管加多宝实为外企!  加多宝向外界表达的是:“作为民营企业,纵使我们很努力争取国家法律和仲裁规则争取公平裁决,但我们始终力量微弱不能如愿。”把失败的责任一古脑地推到了自己所谓的“民营企业”(实为外资企业)身份上,极其阴险地挑起国企与民企的纷争,甚至企图将矛头指向仲裁庭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这样不但可以转移视线,而且还准备浑水摸鱼,加多宝甚至挑动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和个体户身份的经销商和零售商进行所谓的“抗争”,企图挑起挑起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同时,又以“生母”与“养母”的比喻博取同情——而事实上,王老吉的历史可追溯到鸦片战争之前的1828年!至今广州二沙岛林则徐广场上上还有创始人王泽邦给禁烟英雄林则徐倒凉茶治病的铜像!王老吉可算是加多宝及其负责人的曾祖爷爷了!

接着,加多宝还不服输,除了继续胡搅蛮缠打“张潢权”官司之外,其老总在海外发微博,鼓励加多宝把王老吉打下去!并号召通过上下游绞杀广药生产和销售王老吉。原话是“王老吉我们能做起来,就能把它打下去”。这种暴戾之气与“养母”的慈祥形成强烈对比!

果不其然,加多宝看到广药收回红罐王老吉之后,居然克服了原材料的封杀、代工合作厂商的封杀以及销售渠道的封杀,居然在各种场合公然骚扰王老吉的市场推广。不但在中央电视台到地方电视吧肆意虚假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花数千万之巨冠名“中国好声音”,而且直接冲击广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路演现场,并于2012年8月15日与王老吉员工发生肢体摩擦,打伤多人。更为血腥的是,2012年8月28日,加多宝员工又在杭州将王老吉员工郝某某划破脸部毁容,伤口从眼角附近一直延伸到下巴处,密密麻麻地缝了20多针,场面惨不忍睹!网友一片斥责!但加多宝居然声称“正当防卫”,毫无同情和悔过之心!尽管此时的新浪、腾讯等网站还一如既往袒护加多宝,但民众显然不可长期愚弄,大众的舆论方向直指加多宝,并逼问加多宝何以如此胆大妄为!加多宝苦心经营的“良好形象”终于一点一点地露出本来面目。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近期美国法院判三星公司因侵犯专利权应向苹果公司进行高达10.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而此前,苹果公司也因使用IPAD的商标被判向唯冠赔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下,无论你是谁,你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每个企业、每个市场主体都面临被监管的可能,并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而象加多宝这样不尊重市场规则,视法律如无物,无道德底线的公司,居然一度取得辉煌的发展成就,骗取了几乎全中国人的心!这一现象难道不值得整个社会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