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据2012年8月27日人民网报道,近日,有网络传言称辽宁省凤城市市委书记王国强卷款2亿离境,人民网记者针对此事致电凤城市政府请求核实信息,有工作人员表示,王国强早就“出事”了,现在市委书记的位子空着。但对于“出事”具体指的是什么,工作人员不愿解释,只说王很早就已不在位。8月26日下午,微博上流传消息称,此人为裸官,其家人早已在他失踪之前移居美国。当地传言称,王国强出逃起因是涉嫌“供暖涉嫌腐败被调查”,也有传言称,王的出逃与地方的地产利益被查有关。
尽管上述多为传言,但依据当下的中国国情,并结合凤城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证言,我们可以认定有关传言十之八九是属实的,即王国强应该是一个卷款外逃的“裸官”。
事实上,中国“裸官”外逃的问题,多年来日益严重。因此,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了《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该要点指出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这也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
但是,有关“具体落实办法”至今还在“研究阶段”,而在2012年3月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被问及目前我国有多少裸官时表示,“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另外,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马馼曾经表示,2011年,我国首次登记管理“裸官”,同时将为官员财产申报和社会管理建立基础的制度做支撑。
当然,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裸官”不断外逃之残酷现实,以及尚在位的大量“裸官”肆意贪污腐败之恶行,却一次次地警告我们,如果有关部门不能尽快地拿出对“裸官”具有很大杀伤力的利剑,那么,“裸官”对中国社会的危害将会越来越大,而不断地伤害,甚至动摇国家政权的各种根基。
其实,像王国强这样的,往往也是感受到了可能会被有关部门清查的巨大危险,而有关监管不力,所以其成为外逃的“裸官”了。这种“裸官”,基本上都向国外转移了大量财产,而追回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且“裸官”被送回中国的希望非常渺茫。换言之,外逃“裸官”对中国社会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而这种严重后果却难以消除掉。
诚然,对于“裸官”的巨大危害,中央决策层也是非常清楚的,但由于中国当下的“裸官”量大面宽,所以中央决策层必须要全方位地权衡利弊得失。但是,处理“裸官”的问题,不能拖得太久,以免生变。
而据俄罗斯媒体报道,近日,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四大党团提交了一份法案,其中规定各级官员(包括总统、总理、内阁成员和各级议会议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该官员任职期间和离职后3年内不得拥有国外资产,包括股票、有价证券、不动产或银行账户,违者将追究刑责。消息一出,便引起了俄罗斯社会的强烈反响。如果法案获得批准,将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此后,官员们有6个月时间清理现有的海外资产,今后除非他们的子女需要在国外支付医药费或学费,否则不得再开设外国银行账户。违者将被视为刑事犯罪,可处以500万~1000万卢布(1元人民币约合4.98卢布)的罚款,并处以最多5年有期徒刑,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职。
俄罗斯能如此,中国为何就不能效仿呢?笔者罗竖一认为,中国可效仿俄之法尽快重拳打击“裸官”,因为俄之法在中国照样可行,因为重拳打击“裸官”有利于维护中国社会的稳定,因为中国重拳打击“裸官”的问题不能再拖了。(文/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