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竞争有利于中国零售业创新


  由京东商城发起的价格战,把我国家用电器的零售市场搅得天翻地覆,国美、苏宁等一些知名的家用电器连锁销售企业立即跟进,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你死我活的价格竞争。部分学者担心,这样的价格竞争过于残酷,可能会在家用电器的零售市场实现资本的高度集中,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过在笔者看来,这种疑虑完全没有必要。只要执法机关依照我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严格监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低于成本销售的行为,那么这场价格战的受益者只能是广大消费者。

  近些年来,我国零售市场出现了一些令人感到恐慌的现象,少数跨国零售企业在中国攻城略地,不仅占据着我国高端零售市场,而且改变着我国零售行业的经营模式。跨国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左右着中国的零售行业,进而影响中国的生产企业,改变中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部分跨国公司不仅在中国推广所谓的“进场费”经营模式,而且在财务结算方面长期占压生产企业的资金。打破跨国公司在我国零售市场欺行霸市的行为,成为社会各界共同的愿望。诞生于本土的零售企业特别是家用电器零售企业异军突起,不仅在跨国公司的挤压之下寻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而且以薄利多销的方式带动我国家用电器行业快速发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价格战并没有失控,相反地,由于这场价格竞争使部分零售企业的泡沫破灭,家用电器零售市场显得更加透明。

  价格竞争是最低层次的竞争,但是价格竞争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最有效方式。我国家用电器连锁企业发起的这场价格竞争,并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不应该担惊受怕;这场竞争也没有给我国的市场带来严重的冲击,因此市场监管机构也不应该大惊小怪。现在人们唯一担心的是,这场价格战是否会最终演变成不正当竞争,少数企业以虚假宣传获得不当利益?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随时监控零售企业的价格变动情况,防止一些零售企业在竞争的过程中弄虚作假,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这场价格战与以往价格竞争不同之处就在于,我国已经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等一系列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文件,无论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还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应该乐观地看待这场中国零售企业主动挑起的价格战,期望这场竞争能够真正地发现合理的市场零售价格,实现零售市场资本的合理配置。

  现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起草有关电子商务的基本法律规范,以法律的形式引导我国零售企业公平竞争。不过,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无论是电子商务企业还是传统的零售企业,都以价格竞争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价格的自由波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电子商务交易规则,不应以干预或者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企业自由确定零售价格为目的,而应该在增加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上做文章,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创新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本质上来说,这场竞争是传统意义上的竞争,在价格战中除了消耗彼此的资本之外,不会改变传统零售行业的经营环境。商务部以及我国市场监管部门除了严密监控这场价格战之外,还应小心翼翼地引导企业通过创新打破当前我国零售市场魔咒,改变跨国公司在中国零售市场无坚不摧的格局。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彻底开放中国的零售市场,允许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从事零售业务。曾有一些专家乐观地认为,西方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可以带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可以促进中国的零售行业快速转型。现在看来,这样的论断未免过于天真。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从事零售经营,依靠的是雄厚的商业资本以及规模经营利润,这样的经营理念毫无新意。中国零售企业痛定思痛之后,开始以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的方式收复失地。此次中国家电零售行业发起的价格竞争,实际上是一场行业内的竞争,其目的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如果在这场竞争中能够积累资本,做大做强,进而掉转枪口,向跨国公司发起冲锋,那么我们应该乐观其成。

  不要错误地估计中国零售企业的实力,也不要错误地估计中国消费者的智力。中国的零售市场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只要在中国的零售市场依法开展竞争,那么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就不会受到损害。中国零售市场这样的竞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中国零售市场监管部门不应该对这场价格战实施价格干预,不要试图通过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限制其他企业进入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当前我国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己独特的电子支付平台,获取大量的信息并且从中牟利,这是监管部门应当高度警惕的事情。相信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平台中存在的问题会得到纠正,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还有广阔的前景。

  当传统的家用电器零售企业借助于现代互联网络开展价格竞争的时候,商业竞争就已经变成了公共事件。无数个消费者都在监督着竞争各方,看他们如何收场。假如这场价格竞争变成意气之争,那么竞争的结果必然会把商业活动变成一场闹剧。读者诸君如果不信,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