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卦象成因的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易经》是《周易》与《易传》的总称。《周易》则是周文王等人演绎整理而成的,《易传》是春秋战国期间由孔子及其弟子写成解说《周易》的十篇文章组成,无论是《周易》、《易传》,还是更早时代的《归藏易》、《连山易》,都是从伏羲卦画演义而来。由于时代久远,我们无法确切知道伏羲卦画原始形式,但跟随人类的生存繁衍,卦画也在社会上不断流传延续。有许多古代文献资料记载了《易经》自古而来的演化过程。另外,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研究成果,把我们的目光带到了远古时代,让我们对《易经》原始的卦象有更多的了解。
考古发现最早时期的卦是由一组数字构成的,而且六位数字居多,数字以竖式排列,与文体排列一致。如果这些判断是正确的话,那么对于《易经》的认识应该从根本上转变。因为《易传·系辞上》中“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观点引导人们两千多年了。无论在什么场合,只要谈及易经,并离不开太极、阴阳、五行、八卦等等内容。显然,这些概念是在《易传》中定义之后才得以广泛传播应用的,所以在探讨《周易》或更早时期的易时是不适用的。我们应该尊重考古发现的成果,还《易经》原来的卦象,这样才有助于我们对卦象成因的研究和分析。
《易经》原始的卦象是由六位数字组成,同样在没有其它资料补充说明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很难对卦象成因作正确的判断。目前对其成因的理解也只能借助考古发现,在理论上讲这还是属于一种推测。统计分析当前大多数易学家的观点,卦象形成的原因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日影观测的结果,二是卜筮的结果。两者都是用数字作记录。下面就《易经》卦象成因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二、数字卦的发现
现代关于《易经》研究最重大的突破,是张政烺先生对甲骨、金文中所见“奇字”的破译——数字卦的发现。张先生对32个商周时期的数字卦计168个数字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在一至八8个数字中,一出现36次,五11次,六64次,七33次,八24次,而二、三、四均是0次。张先生推测,二、三、四这三个数字实际上是存在的,之所以没有画出,是由于古文字从一到四均是积横画而为之,一二三四上下重叠起来容易混淆,所以根据数的奇偶特性,古人将奇数三并入一,将偶数二、四并入六,这就是在168个数字中一出现36次,而六则多达64次的原因(参见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载《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从张先生的研究分析成果可以看出,《易经》最原始的卦象是由数字组成的,是数字卦。组成数字卦的数字有其特征,数中不含二、三、四这几个数字,一和六两数出现的概率较高,奇数与偶数的分布基本上均匀。奇数出现80次,偶数出现88次。数字卦的发现给我们带来惊喜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谜团,这些甲骨上的数字到底是怎么形成的?这些数字要表达什么意思?
首先让我们打开思路的还是《周易》等古籍,其中《周易》中的许多卦辞、爻辞都涉及到有关卜筮的内容。如《蒙卦》卦辞“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说的就是如何问灵占卜之事。《史记?龟策列传》太史公曰“……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可见古代对难于决策之大事必采用卜筮。卜筮在古代大体有两种方式,一是龟卜,一是筮占。龟卜就是先在龟甲或兽骨上钻孔、划痕,然后以火灼之,依据呈现的卜兆判断吉凶。筮占是用若干份蓍草经过多次拆分获得一组数,并可得到一个卦和变爻,用相应的卦辞和爻辞判断吉凶。古代筮占的方式还有很多,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以产生一组数而获取卦象为目的。龟甲或兽骨上钻的孔、划的痕是一些符号,实质上这些符号表示的还是数字。由于卜筮之事比较重要,还需要最后灵验,为慎重起见,古人都会用数字记录下来,这就为我们现在发现数字卦创造了基础。所以,数字卦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自然而然产生的结果。
其次是从“卜”“ 筮”“ 卦”的字形上理解。汉字本身是一种由笔画组成的符号,古人造字的时候肯定考虑过如何用最形象的符号表现出要表达的内含。所以,汉字大多是象形文字,力图把事物的现象真实地反映出来,尽管经过各个时代的变革,象形文字所具有的原始信息还会多多少少保留下来。“卜”字从“∣”从“、”,可以想象,“∣”表示竖立的标竿,“、”表示标竿的影子,“卜”字就是指“立竿见影”的现象。“卦”字是由“卜”和“圭”组成,“圭”是指带有刻度的面板,用于测量标竿日影长度的尺子,所以“卦”字实际上告诉我们的就是古代“立竿测日影”的行为。而“筮”字则明显是指参与观测记录日影长度的工作者,因为“竹”字头表示一种竹物编制的帽子,日影总是在有太阳的时候出现的,“巫”字表示在圭面边观测记录的工作是由多人承担的。由于天文观测在古代是为统治者观察天象、制定历法服务的,是相当重要的一项工作,所以“卜”、“ 筮”包括现代流行的“卦”,对普通百姓来说都具有神秘色彩。因此,民间将那些从事推测事物发展趋势吉凶结果的人归纳为“卜筮者”。(参见田合禄先生《周易基础十五讲》页33)。
无论从卦的产生原因还是从与“卜筮”相关的行为来看,卜筮的结果是与数字卦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只有用卜筮生成的数字从已经存在的卦象体系中提取相应的信息,才能对事物周期性变化的趋势和发展的结果作出正确推测判断。以上对“卜筮”现象的粗略分析表明,要对事物进行卜筮,首先要了解掌握卦象体系,有关数字卦产生的原因也越来越清楚,那就是另一种可能——古代天文观测。
三、天文观测与卦象
事实证明,当前人们对宇宙天体的许多认识都是从天文观测中取得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发展也离不开天文观测,如哥白尼、弟谷、开普拉、伽利略等等都是天文观测者。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天文观测。天文观测依赖于观察工具和观察方法。“日影观测法”是古代最简单最有效的观察方法之一,用于日影观测的“圭表”(如今亦称之为日晷)是最古老最实用的观测工具之一,其原理也是相当科学的。 “圭表”由“圭”和“表”两个部件组成。直立于平地上测日影的标竿或石柱,叫做“表”,在古代称“髀”;正南正北方向平放的测定日影长度的刻板,叫做“圭”。在不同季节,太阳的出没方位和正午高度不同,并有周期变化的规律。于露天将圭平置于表北面,根据圭上表影,测量、比较和标定日影的周日、周年变化,可以定方向、测时间、求出周年常数、划分季节和制定历法。
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在陶寺遗址进行考古时发现了古观象台,在古观象台的附近还发现了一座中期大墓。在这座墓中,竖立着的一根2米长的木杆,在其旁边还放置着具有圆形小孔的玉器——戚。根据何驽博士的研究,陶寺遗址时期的一尺相当于现在的25厘米,现在的2米相当于那时的八尺。由此推测2米长的木杆就是古代观测日月星辰的圭表系统中的“表”或“髀”,而戚就是后世天文学家用于精确测量日影的“景符”。
《周髀算经》有:“夏至南万六千里。冬至南十三万五千里,日中立竿测影。此一者。天道之数。周髀长八尺。夏至之日晷一尺六寸。”的记载。“夏至之日晷一尺六寸”为40厘米,这一尺寸于2009年的夏至在陶寺观象台用出土木杆的1:1复制品测日影而得到了证实。陶寺遗址“圭表”测正午日影发现与验证的初步成功表明,早在4100多年前的帝尧时期,我国就已经拥有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测正午日影”这套天文测量系统和观测技术。
古代天文观测的工具和方法已经被考古学家发现并证实,那么古代是如何对天文观测进行记录的呢?是用文字还是用数字?
现在看来,当时的文字和数字都可以视作符号。用符号作记录时,应该具有载体,由于日久年长自然变质分化,这些载体已经慢慢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消失了。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只能通过早期的书籍资料去分析了解。《周髀算经》可以说是一本详细介绍“圭表”天文观测系统的书。书中记录了一年二十四节气的日影长度。可是,我们在《日晷的数学模型探讨》中通过分析研究表明,这组数字除了“冬至晷长一丈三尺五寸”和“夏至晷长一尺六寸” 是两组正确的实测数字以外,其它数字都是通过计算得到的。“问次节损益寸数长短各几何?”是提出如何计算各个节气之间日影长度问题。“凡为八节二十四气,气损益九寸九分,六分分之一。冬至夏至为损益之始。”是回答每个节气之间日影长度的增加或减少的数值以及计算日影长度的初始位置。古时候节与气是有区分的,一年划分为八个节和二十四个气,现在通称为二十四个节气。每个节气之间的日影长度增减数值九寸九分又六分分之一(相当于0.248米),从夏至开始增加,从冬至开始减少。而九寸九分又六分分之一是通过“置冬至晷,以夏至晷减之,余为实。以十二为法,实如法得一寸。不满法者,十之,以法除之,得一分。不满法者,以法命之”的方法计算得来的,其算式为(135寸-16寸)/12=9寸9分又1/6分。由此判断,《周髀算经》作者一没有用“圭表”系统实测验证,二没见过“测正午日影”的具体记录数字和记录方式。因为日影长度的增减实测数值并不是随节气的改变按比例均匀变化的(注:不是正比关系),所以除了冬至、夏至外其余二十二个节气的日影长度并非如《周髀算经》所记载的那样。也就是说,《周髀算经》所记载的日影长度对应的不是节气而只是序列号,其原因是受当时人们对地球太阳相互运动规律以及空间几何投影概念认识的限制。因此《周髀算经》无法告诉我们真实的“测正午日影”的记录情况。(注:成书时间与“圭表”测影的应用时间相距数千年)。
不过《周髀算经》中的“问次节损益寸数长短各几何?”、“凡为八节二十四气”却提示我们,古人一直在使用“节”的概念。一年分为八节。这里还有一个信息非常重要,即年的概念问题。现在采用的二十四个节气是指阳历(公历)年,而古代采用的往往是阴历年。《周髀算经》记载的“月与日合为一月,日复日为一日,日复星为一岁。”中的“一岁”即一年,但在早期历法概念中也有以“月复星为一岁”的观点。另外,《周髀算经》还记载“置大岁三百八十三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四十七” 、“置小岁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置经岁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的说法。按照现在的历法,“大岁”、“小岁”就是以“月复星为一岁”的阴历计算法,闰年有13个月为“大岁”,共有三百八十四天。不是闰年有12个月为“小岁”,共有三百五十五天。“经岁”就是以“日复星为一岁”的阳历计算法,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现在的公元纪年只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而我们的古代早已找到这些规律。正如我们无法知道二千多年前的数据记载一样,《周髀算经》也根本不可能完全正确地描述数千年前的数据记载。因此,观测、数字、记录、载体等等这些能够反映当时天文观测情景的信息有待于考古学家去发掘、研究、验证。
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是依据考古学家已经发现的观象台、圭表、甲骨等实物和符号,对当时天文观测情景进行思考、分析,提出一些推测、见解,来解释《易经》卦象的形成过程。
如前所述,卦象最早的形式为数字,那么,古代为什么要用数字记录?这些数字要表达什么内容?
数字是最早出现的文字符号,是因数的概念的形成而产生的。人们对天文、自然现象的观察是动物生存的本能行为。在历法没有形成之前,这种观察毫无目的,不可能形成系统的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逐渐对周遭的各种现象加以关注,并用力所能及的方式给予记录,数字记录并在其中。因为在开始阶段那些用于纪年的如天干地支系统还远远没有创建,时间日期是用连续的数字表示的,就像现在用公历表示的年月日一样,然后在数字后面记录一些观察到的现象,这些现象因具体发生情况而定,如天气阴晴寒暑、刮风下雨、雷鸣电闪等等,还有一些突发现象如火灾、洪水、地震、飓风等等。通过长年累月大量的数字记录,人们慢慢发现许多自然现象如日出日落、月缺月圆、花开花谢、寒来暑往等等都具有一些内在变化规律。为了更加可靠有效地观测自然现象,人们制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观察工具,如圭表系统等等。运用这些观察工具,人们观测结果更加细致,观测数字更加具体。后来人们通过对这些数字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归类,逐步从这些数字信息中找到了一些反映事物变化的规律,并对这些数字信息加以区分和定义,如对日的昼夜、月的朔望、年的寒暑等信息处理,从此有了日、月、年等等与生活相关的基本概念,在此基础上最初的天文历法应运而生。
“大岁”、“小岁”、“经岁”是我国古代通过天文观测取得的对于年的认识概念,是考虑日、月、地球三者在天空中相互运动出现周期性变化现象的结果,是古代天文历法的主要组成内容。由“大岁”、“小岁”、“经岁”概念涉及的历法系统实际上是涵盖了现今的公历和农历即阳历和阴历。有关历法的演变过程在其它书籍有专业介绍,这里着重要讨论的是历法所指定的一年的天数。在不考虑阳历闰年的情况下,关于一年的天数如同《周髀算经》所记载,即“大岁”384天、“小岁”355天、“经岁”365天。比较分析这组数,一个奇特的数字——“384”出现了。为什么说它奇特,因为,《易经》八八六十四卦所对应的爻的数字恰好是“384”。原来卦象之爻数与“大岁”之日数完全吻合,由此推测,卦象是天文观测的结果,与圭表系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四、卦象的成因分析
我们无法得知古代天文观测中有多少数字被记录归档,但我们知道古代已经精确观测到了年月日的变化周期。周期性变化规律的特点是,某些观察现象会遵循周期变化规律而重复出现。对重复出现的现象可以用相同的数字表示,这在历法执行过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不难发现,如果以日为单位用数字记录天文观测现象时,一年当中最多为384个,这是“大岁”的天数,也就是说记录一年的天文观测数字只要有384个便能满足要求。如果采用现代的阿拉伯数字,原本三位数表示就绰绰有余。可是,由于汉字数字是由笔画组成,一、二、三、四全都是横画,而且汉字书写是竖式,一旦两个或多个五以下的数字连在一起相隔又不太明显时,这一组数字到底是多少谁也说不清楚。我们的祖先在数千年中一直都忍受着这种文字结构上带来的痛苦。因此,他们不得不采用变通的方法来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用增加位数和归并奇偶数的方法,是他们当时选用的一种方法之一。张政烺先生数字卦的发现从考古学上验证了用六位数记录的方法。
由于“天文观测”逐渐变化为“卜筮”行为,人们对这些数字卦象的应用也更加频繁,接下来是一个漫长的卦象的演变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发生在伏羲时代以及之后的各个时代。下面就卦象的演变过程作一个简要的探讨:
1.从数字卦变为奇偶卦。最早的数字卦,其中的数字包括了一、五、六、七、八5个数字。古人将奇数三并入一,将偶数二、四并入六。由于数的奇偶概念的全部应用,卦象中的数字最后也只剩下一和六两个数字,这时的数字卦显示出奇偶特性。
2.卦象的分类及命名。因为古代将岁分为八节二十四气,所以用数字记录时,数字也被分成八节。对于三百八十四个数字,每节有四十八个,为了便于记录,人们又将一节中的四十八个分成八组,每组包括六个数字。经过理整发现,每组的六个数字只是上下位的区别和所在位数的奇偶区别。后来人们把六位数组称之为卦象,给每一组卦象取的名称之为卦名,而组成卦象的六个位数称之为卦爻。卦象一共有八八六十四个,卦爻一共有三百八十四爻。
3.卦爻的九六特性。卦爻的九六特性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只不过将原来数字的奇偶特性改一种叫法而已。卦爻中的一是奇数用九表示,而六是偶数用还是六。为了区分卦象中的卦爻所在位置,人们用数字表示,从下而上,奇数时分别为九一、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九六,偶数时分别为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针对卦爻一九、一六、九六、六六中出现的奇偶特性作了改进,称之为初九、初六、上九、上六。
4.符号卦的出现。最早的符号是数字,数字有5个,后来合并到2个,也就是“一”与“六”。过去的“六”字为“∧”形,“一”字为“—”形,所以不同于数字卦的符号卦是由“—”和“∧”组成的。而后“六”字又从“∧”形变为了“八”形,到最后变为现在的“- -”形。所以,现在的卦象都是由“—”和“- -”两种符号组成的。
5.卦象的阴阳特性。卦象用“—”和“- -”组成之后,卦爻由数字转变为符号,其特性也由奇偶向阴阳转变。阴阳概念是由孔子在《易传》中定义的,后人就把卦爻中的“- -”定义为阴,“—”定义为阳。
之后,人们再也没有对卦象进行过其它形式的变换,这种用阴爻“- -”和阳爻“—”表示的卦象一直延续到现在。
五、结束语
《易经》卦象成因的分析思考,是建立在目前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考古发现的基础资料上,充分吸收了国内易经学者的众多开拓性观点,通过对汉字结构的信息处理和《周髀算经》记载的日影长度的准确性分析,从古代天文观测和数字记录的方法着手,全面探讨了由日、月、地球组成的周期性变化系统的运动规律,揭示出用数字记录出现与“大岁” 384天相同的数字个数的可能性,把古代对年的分节分气的方法引伸到天文观测记录数字的分节分组上,从而找到了卦象最初的表现形式。同时根据古代“卜筮”现象和文字的书写方式以及数字奇偶、阴阳特性,推断由数字卦转变为符号卦、由奇偶性转变为阴阳性的卦象演变过程。本文尊重考古发现和记载资料,在原来的卦象成因的解释上有所突破,力图从根本上解决卦象的成因问题,为研究《易经》找到一条通向科学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