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进入有助于推动页岩气开发


  近日有消息称,2012年页岩气探矿权招标首次向民营企业开放。在参与投标的70多家企业中,有1/3的参与者为民营企业。

  目前我国能源整体结构仍然单一,煤炭占比过高约占70%左右,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仅为3%,远低于发达国家25%左右的水平。因此无论从能源安全、能源结构还是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角度来说,未来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耗中的占比都是必然选择。

  在此背景下,作为非常规天然气之一的页岩气,因为储量大,被认为将会担负起改变中国能源结构的使命。

  然而,由于页岩气储层一般呈低孔、低渗透率等物性特征,气流阻力比常规天然气大,所有井都需要实施储层压裂改造才能开采出来,因此对技术要求高,而我国至今还没有成熟技术。

  目前,美国是页岩气产业主要领头羊,在开采技术方面,主要依靠水平井、多段压裂技术才实现页岩气大规模商业化生产。相比较,中国不掌握该项技术,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借助美国成熟技术才能实现商业化开采。

  与此同时,中国页岩气储层复杂,与美国相比有一定差异,美国的页岩气层深度在800—2600米,而四川盆地的页岩气层埋深在2000—3500米。

  因此,在页岩气开采技术上,我们决不能完全复制美国,而是要进行大量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一方面解决用水及污染方面隐患,一方面可以适应中国页岩气储层不同深度的复杂条件,特别是需要加强对3000米以上的超深层开采技术的研发力度。

  除技术问题外,中国不同地区页岩气田开采的地质环境、生态、经济和社会环境差异很大,围绕页岩气的相关配套产业基础薄弱,地质勘探、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仍处于空白。缺乏相关合理商业运作模式、企业合作机制以及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以确保整个产业从投资到生产,再到销售的顺利运作。

  笔者认为,产业发展初期,在上述诸多困难下,民营资本的进入,将有助于加快中国页岩气产业发展的进程。

  首先,民营资本在技术创新上具有一定优势。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尽管在初期的技术储备和经验上有所不足,但技术创新和应用上动力十足。在竞争过程中,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来弥补在资金等方面的劣势。另外,在技术引进上,民营资本更容易被国外企业所接纳,容易与从事国外技术研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其次,民营资本灵活,适应能力强。中国不同地区的地质环境、生态、经济和社会环境差异很大,在开发过程中,会遇到各类问题,相比较,民营资本更容易解决。特别是在一些大企业不愿意投资的中小开采板块,在地址勘探、配套设施建设等服务方面,民营资本更愿意进入。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页岩气勘探开发初期,具有风险大、成本高、运作周期长等特点。与国有大型企业相比,民营资本无论从资金、开采经验以及政府资源上都无法与之比肩。如果盲目让大量民营资本进入,容易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形成“烂尾工程”,重蹈当年“小煤窑”的覆辙。

  因此,对政府而言,在进入门槛上仍然要保持高标准,不能因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而有意降低门槛。但另一方面,在提高门槛的同时,政府需要在政策、税收等方面要向民营企业倾斜。

  对于地质勘探、燃气开采,政府可以在土地等资源使用、提供优惠贷款以及税收减免上为企业开绿灯;由于技术研发、地质勘探风险高,政府可以在相关保险服务方面提供帮助;由于页岩气开发尚处初步阶段,政府可以拿出一些专门针对中小能源企业特定的小区块来做实验。

  除此之外,政府还需要建立健全矿权管理体制、利益分配机制和完善的监管机制,包括开采监管、市场监管等,以营造市场公平竞争氛围,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