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不同与同而不和


  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主要是从表达个人见解方面讲如何处理人际关系的。然而后人在引述时,却有意无意地把“同”与“和”对立起来,认为“和”专属于“君子”,而“同”专属于“小人”。但朱熹《论语集注》中说:“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杨伯峻《论语译注》等几种注释本,在文义的理解上基本相同或相近,大体上可以表述为:“君子尽管不苟同他人的观点,但能够与他人和睦相处;小人尽管附和、盲从他人的观点,但不能够与他人和睦相处。”

  事实上,“同”也不是与“和”毫无关系。如果说“和”需要某种“不同”因素的话,同时也需要“同”的因素,况且许多事物都是“异中有同”的。“同”并不可怕,孔子本人就说过“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话(《论语·卫灵公》)。孟子也说过:“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孟子·公孙丑上》)可以说,“同”是“和”的必要条件之一。就人际关系而言,如果毫无共同之处可言,要达到“和”是很难的。孔子所反对的“同”,仅仅是指那种无原则的、不辨是非曲直的“苟同”。因此,将“同”与“和”简单对立起来的认识是不正确的。

  孔子所讲的“和而不同”,本有其使用范围与特定涵义,但许多人不把同质的“差异”与异质的“不同”加以区别,使人不能正视矛盾,影响问题的解决。更有甚者,一些人随心所欲地引用“和而不同”来为自己的错误辩解,似乎一宣称“和而不同”就可以不受任何公理、道义的约束了,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实际上是对孔子这句话的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