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劳动价值论的“破”与“立”(19)——“个别价值”的提法不科学


话说劳动价值论的“破”与“立”(19)——“个别价值”的提法不科学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个别劳动时间;个别价值;
在“话说”(4)中关于商品价值的讨论指出,商品价值不是静止的先验的存在,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但是,由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说(12]在这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马克思就将生产领域中起点形态的劳动耗费与交换过程中转化变成的结果的终点形态的抽象劳动人为的统一在一起了,模糊了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别,所谓的商品价值源泉和商品价值量决定就合二为一了。因此马克思在上述两个重要的特殊前提下的一些论述还勉强顺理成章,但其适用范围极小,只勉强适用于历史上的简单商品经济的特殊经济时期,并不适用于发达商品经济时期,更不用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时期。由于流行观点无视这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及其适用范围,要把它扩大化、一般化,就不免捉襟见肘漏洞百出,因而他们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与转述,就比马克思更远离了真理。本文对流行观点广为使用的“个别价值”进行评点。
流行观点使用马克思的“个别价值”范畴,但却不区分不同的经济时期无条件的改为:个别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个别价值”并且是商品社会价值的基础及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他们闭口不谈马克思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就扩大化、一般化的把“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看成是同质的量,可以进行算术的运算……。本文从有效劳动价值论和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精神出发,分析了马克思是如何导出“个别价值”这一范畴的,认为流行观点关于“个别价值”的解说是对马克思所说的“个别价值”的一种严重的误解与曲解。
商品价值的本质是人们交换劳动的关系。但是,劳动并不就是商品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表现为商品价值的抽象人类劳动原则上是指已经过商品交换过程转化变成的终点形态的对社会有效用的社会劳动,它反映了物掩盖下的人们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而不再是个别劳动者的起点形态的私人劳动。它和配第、斯密等人所说的生产领域中的劳动者的起点形态的劳动,或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追随者和捍卫者所说的各个别劳动者劳动的加权平均值,在质和量两方面,即[劳动]与[劳动]在质和量两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劳动]是[劳动]在交换过程中转化变成的结果,绝不是现成的出发点。但人们常常没有重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这个要点,没有重视马克思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在潜意识中错误地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解释成是生产领域中的耗费劳动价值论,把[劳动]与[劳动]混为一谈,倒退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认识高度上去,重复耗费劳动即是价值的古典错误。而马克思原则上绝对没有把劳动和商品价值直接等同起来,他明确地说:“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235354]流行观点根本问题是在于忽视“话说”(12)、(16)中所指出的马克思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以及两种劳动时间概念。在马克思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所有个别生产者所耗费的劳动量,一则可以全部表现为商品价值;二则所耗费的劳动量就是简单劳动量或抽象劳动量,既能表现为商品的个别价值,又就是商品的社会价值。因此马克思在上述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引入“个别价值”的说法是勉强说得通的。因为当马克思在论述中说到社会平均劳动时,指的就是各种简单劳动力从事同质的简单劳动的平均,其结果还是简单劳动,也是可以直接转化为抽象劳动并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在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的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就都是同质的量。不过,“话说”(12)指出马克思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也只勉强可用于商品经济初期的简单劳动和简单商品交换的情况。如果取消了这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而向一般情况扩展时,例如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下,这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就不可能成立,失去前提的马克思的上述关于“个别价值”的说法也就不成立了。因此,流行观点在取消了马克思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而向一般情况扩展时所说的个别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个别价值”的说法,就是不正确的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当然,根本的问题还在于,商品价值并不是先验的存在,不是在生产领域中就创造出来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则上把起点形态的个别劳动和商品价值看成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并没把二者等同起来,其联系的纽带是商品交换过程。起点形态的个别劳动仅仅是商品价值源泉,但并不就是商品价值本身。商品价值绝不直接反映私人的起点形态的个别劳动,它只是私人产品中所包含的终点形态的有效的社会劳动的表现——私人劳动在交换中的社会有效性的表现。它是社会对于私人劳动的社会贡献的评价值,这是商品价值量决定问题。起点形态的个别劳动耗费仅仅是个别劳动耗费而已,它还没有经由交换过程转化为表现为商品价值的终点形态的有效的社会劳动,它并不反映出物掩盖下的人们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起点形态的个别劳动和终点形态的有效的社会劳动是不同质和量的“劳动”。流行观点不区分不同的经济时期就无条件把个别劳动耗费都给以美称为“个别价值”,那只能导致重犯劳动即价值的古典错误:把商品价值看作是劳动的自然属性,劳动天然就百分之一百地形成商品价值,商品价值也是商品的固有的自然属性并且是先验的、是在生产领域中就创造出来的了。马克思为澄清上述的错误认识曾写道:“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2352]马克思明确地否定了各个别生产者生产商品时所实际耗费的自然尺度的劳动时间形成商品价值(或流行观点的所谓的“个别价值”)的观点。如果流行观点的个别劳动时间形成商品“个别价值”的说法能够成立的话,那末马克思为了澄清个别劳动耗费天然就形成相应的商品价值的错误观点而说的那一段话就会变质为:“既然商品的‘个别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个别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个别劳动时间越多。反之,一个人越勤劳,越熟练,他制造商品花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就越少,他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就越少。”这又是和马克思的复杂劳动(或熟练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的原理是背道而驰的。幸而经济社会是明智的、公正的,绝不会让懒人吃香。恩格斯指出:“社会并不把一个人的偶然的不熟练性变为价值”。[20331]事实上,从商品交换中所获得的以货币为表现手段的商品价值来看,显然勤劳又熟练者要多获得。对这种合情合理的结果,耗费劳动价值论者又会以“劳动价值转移论”为懒人吃香辩护,即勤劳又熟练者所多获得的商品价值中,有一部分是由懒又不熟练者创造的,只不过被转移到勤劳又熟练者手中。这里名曰“转移”,实则无异于无偿占有,结论是勤劳又熟练者无偿占有、剥削懒又不熟练者所“创造”的商品价值!按流行观点的“个别价值”论的说法,科技先进的企业和科技落后的企业生产同种同质单位产品时,前者所“创造”的“个别价值”也就少得多,科技进步倒成了获取更多商品价值的障碍!有关“劳动价值转移论”的错误拟另文评点。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价值增殖过程一节中谈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计算时说:“但是,被计算的,只是生产使用价值所耗费的社会必要时间。这里包含下列各点。劳动力应该在正常的条件下发挥作用。……。否则,……,他生产一磅棉纱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就会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这些超过的时间并不形成价值或货币。……再一个条件,就是劳动力本身的正常性质。……最后,他不允许不合理地消费原料和劳动资料,……因为浪费了的原料和劳动资料是多耗费的物化劳动量,不能算数,不加入形成价值的产品中”。[23221222]请注意“超过的时间并不形成价值”,也就是说只有相当于经济尺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时间才形成价值。根本就不形成价值的自然尺度的“超过的时间”,显然不会去形成流行观点的“个别价值”了。“多耗费的物化劳动量,不能算数,不加入形成价值的产品中”的说法,也是反映了马克思的同一观点。当然,所谓超过的时间并不形成价值,并不是说要把实际耗费的自然尺度劳动时间分割为两段,它仅仅是指出不在正常标准的主客观条件下所耗费的自然尺度劳动时间,只能折算(转化)为正常标准的主客观条件下某一定量的经济尺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能凝固为某一定量的商品价值量。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表达过同样的思想:“如果他坚持用手工的方法去制造一种物品,而机器生产这种物品却比他制造的便宜二十倍,那末他所投入的力量的二十分之十九既没有造成任何价值,也没有造成一种特殊的价值量。”[20204205]恩格斯所说的没有造成“任何价值”和“特殊的价值量”,当然是指没有造成流行观点的“个别价值”和“个别价值量”之意。总之,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像流行观点那样认为个别劳动所耗费的自然尺度的劳动时间都会表现为相应的商品价值。
流行观点的所谓“个别价值”和马克思在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所说的“个别价值”的原义是有本质的不同。流行观点使用马克思的“个别价值”这一概念后,被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并不会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个别劳动所多耗费的自然尺度的“超过的时间”,倒通过所谓的社会平均化的渠道“变为”经济尺度的劳动时间并转移到高效劳动的商品里去,由不会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个别价值”摇身一变而成为社会价值了,这只能导致对商品价值理解的混乱。
商品价值的本质是反映了商品生产者通过商品交换来交换各自的劳动。这种互相交换的劳动在量上是按被社会认可的,能够在社会中实现的有效的社会劳动量计较的,这才能表现出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所以,“产品作为价值应该是社会劳动的化身”。[26(Ⅲ),145]个别劳动还只是私人劳动,还不能作为商品价值来看待。单个商品只有实现了交换才有唯一的商品价值表现,才能够反映出物掩盖下的人们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流行观点的所谓的“个别价值”是无法反映出物掩盖下的人们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这一商品价值的本质。流行观点的“个别价值”的说法是将商品价值看作个别商品生产者独立生产过程中的私事,是静止的先验的,忽视了商品价值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忽视了商品经济的社会联系。所以,流行观点的“个别价值”的提法是不科学的。即使是马克思的“个别价值”,因其适用的条件极其严格,也无实用意义,还容易引起误解,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