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


   

控告人:冯好运、男、19548月出生;系河南焦作解放区都市花园社区林场家属院居民。联系电话:13603440542

被控告人:郑玉保、男;系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主管民庭副院长

申琳、女;系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民庭副庭长

控告事由:被告人故意触犯“法官要不得十三种行为”第9条拖延判案。

控告要求:(1)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替党清理门户,启动刑法渎职罪款,严惩被告郑玉宝、申琳反党团伙。并责令解放区法院无条件下达控告人“劳动争议案”的判决书,确保党的阳光政策能在焦作广泛运行。

控告如下

控告人冯好运根据党“让原单位、劳动部门、街道或社队负责安置刑释人员就业生存”的阳光政策,所启动的“行政不作为劳动争议案”。20111024日就以开庭调查审理完毕。

在庭审公开质证过程中,控告人及代理律师,根据党的阳光政策有理有据,慷慨陈词诉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河南国有焦作林场无条件执行党的阳光政策,办理控告人赖以生存的养老退休手续。被告方与审判庭均无可否认、闭口无言。

然而,时置两个年头10个来月,不论是主审法官申琳、还是主管院长郑玉保,都一直胡言“案情重大”一拖再拖拒不下达判决。特别是在201174日上午,牛气、霸气、无赖气十足的法官副庭长申琳竟然拍桌子、摔椅子代表主管院长郑玉保郑重通知我“你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无条件执行党的政策”我们法院判不了,你愿咋着咋着。硬把控告人,赶出了人民法院的大门。

不由得控告人对天长叹!为自己的切身利益;为党的阳光政策顺利运行,来法院讨要一纸判决书,怎么就这么难?

当今社会,人民法院就是党的执政生命线!抛弃党的政策、抛弃国家法律,胡乱判决或者是耍赖久拖不决,故意制造不安定因素,就是反党行为!就是与人民为敌!

无可争议,容不得拿着税金不为百姓干事、与时俱进言行不一的文凭型杂碎,长期潜伏在人民法院的队伍中。

对此,控告人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拥护共产党替党清理门户。启动刑法渎职罪款严惩郑玉保、申琳反党害人民团伙。同时净化法院队伍,提高法官素质。责令解放区法院尽快下达控告人的“劳动争议案”判决书。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控告人冯好运

201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