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对于当代保险业而言,保障和投资是保险公司的两个轮子,共同驱动保险公司前进的步伐,二者缺一不可。
美国寿险业2011版统计年鉴显示,在2010年美国寿险业8630亿美元的收入中,承保收益占总收益的66%,投资收益占总收益的25%,其他收益占9%。2010年美国寿险业净投资收益为2020亿美元,其中债券投资收益1460亿美元,股票投资收益250亿美元,抵押贷款收益200亿美元,这三项投资收益达1910亿美元,占总投资收益的95%。2010年美国寿险业投资的总资产收益率为4.3%。
美国寿险业的数据至少能印证以下四件事情:其一,有关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主要靠投资收益补贴承保亏损的说法是不确切的,保险人不能把赚钱的希望都寄托在投资上。保险公司应发挥自己的长处和优势,从节约管理成本上下工夫,开发出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提供不同于一般公司的优质服务,从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以期在承保市场上收获更多的利润。
其二,对已经有了十几条投资渠道的中国保险公司而言,进一步放开投资渠道不应再成为保险业投资管理的重点。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即便给保险公司放开的投资渠道再多,真正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投资收益的也不过就是那么几种,利用好这几种远比开放新的投资渠道重要得多。
比较而言,目前最重要的是保险投资管理的制度建设,放开保险公司在投资中被束缚了的手脚,给保险公司以更多的选择。比如,应允许保险公司借用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力量进行投资,保险公司可以选取若干家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进行委托投资,然后实行严格的末位淘汰制度,将一段时期内投资绩效较差的投资机构淘汰掉,换用更合适的投资管理人,这种做法已经被社保基金理事会和企业年金受托人所广泛采用,其效果还是颇为明显的。
其三,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的投资是非常谨慎的。虽然拥有的投资渠道众多,但出于风险的考虑,保险公司并没有对所谓的新渠道趋之若鹜。在保险投资领域,美国寿险业在风险与收益的跷跷板上玩得还是比较精熟的,监管部门所设定的各种投资渠道的上限对保险公司来说并没有太多实质上的意义。
比如,美国的《保险公司投资示范法》就规定:保险公司的自用型房地产投资的上限是认可资产的10%;对民用房地产投资的上限是认可资产的2%。当然,《保险公司投资示范法》仅是“示范”,各州可以制定适合本州情况的具体规定。例如,纽约州对保险投资的规定是:保险公司对房地产总投资额上限不得超过25%,其中以收益为目的的房地产投资总额不得超过20%、单项投资金额不得超过2%;用于办公的房地产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0%、单项不得超过2%、对纽约州以外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0.2%。
然而在实务中,美国保险公司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基本上都没有达到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虽然在1935年美国保险公司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所占的比例达到过8.5%,但多数年份仍是3%左右。在1984年以来的近30年间,更是从3.56%的高点基本上持续下降到近些年的不足1%,从1993年至今美国保险业对房地产业的绝对投资金额一直呈持续下降趋势。2010年末,美国寿险公司投资于房地产业的资产总额是278亿美元,仅占寿险公司53112亿美元投资总额的0.5%,投资收益也仅有区区39亿美元,投资比例远远低于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房地产投资上限标准。
至于风险更高的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无担保债券的投资等,保险公司则更为谨慎,很多保险公司对高风险投资敬而远之。
其四,抵押贷款是寿险公司的主要资产之一。2010年美国寿险业资产中,抵押贷款的额度高达3173亿美元,占总资产的9.2%,仅次于股票投资,成为保险公司投资中的第三大利润来源。保单抵押贷款特指寿险公司向保单持有人发放的、以保单作为抵押物、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贷款,由保单持有人到期按约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行为。它不包括以保单为抵押品向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保单贷款是寿险公司对投保人提供的一项期权,以便于个人资金运作、提高保单的吸引力。在贷款期内,投保人无需担心保单的保障问题,因为抵押后,之前所规定的保障依然有效,在保险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也仍会依照约定支付赔偿金,只是这笔赔偿金需要优先用于还款。
保单抵押贷款在中国保险业也有小范围的试点,但额度有限,整个保险业2011年仅500亿元左右。保单抵押贷款的特点是风险低收益高,在中国存贷利差较高的背景下更是如此。如果中国保险业在保单抵押贷款业务上争取到更大的空间,对保险资金运用、对保险公司利润水平的提升,乃至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对银行保险业的进一步融合都将是巨大的利好。
近日,保监会就保险资金运用拟发布规章及规范文件征求意见,从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到托管办法、加强公平交易防范利益输送等几乎无所不包,被业界称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组合拳”。
实际上,与其说是“组合拳”,倒不如说它是为保险资金运用制定了一套玩好“风险与收益跷跷板”的游戏规则,因为它并非以“拳头”的形式打击谁,而是订立了一套玩法。一旦这套玩法完成征求意见的程序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其对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影响将是深远的,而影响的大小和好坏则取决于游戏规则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保险投资:风险与收益的跷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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