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劳动价值论的“破”与“立”(14)——流行的观点对简单劳动的误解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简单劳动;平均;转化;误解
流行观点除了忽视简单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出发点及其重要的作用外,对简单劳动还有两个重大的误解:
对简单劳动的第一个重大误解是,流行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区分不同的经济时期都无条件地把现实中的社会平均劳动,甚至只是行业内的平均劳动,就当作是简单劳动。手头几本流行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都肯定:“商品价值量以简单劳动为计算基础,是由简单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刘志钧主编:《政治经济学教程》(资本主义部分)。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7。60页]“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的。”[高稚光等编著:《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30页]“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作为统一的计算尺度的,因此,在计算商品价值量时,要把复杂劳动化为简单劳动。”[卫兴华等著:《新编经济学基础理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45页]但是,流行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讲解和举例说明如何计算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实际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能计算的),却都没有事先把各种复杂程度不同的劳动化为简单劳动(“化为”是在社会过程中进行的,实际上是无法事先进行计算的),都是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直接看作是生产同一产品的部门内技术水平、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等等都不相同的,各个别劳动者的不同质和量的各个具体的劳动时间的(加权)平均值,由于他们并没有把各个不同质的劳动事先都抽象转化为(实际上也是不可能进行的)同质的简单劳动以后再去求(加权)平均值,因而并不是同质的简单劳动的平均。直接进行加权平均的结果是无经济学意义的,是不可能发生质变而成为简单劳动性质的。这点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新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新议。《江汉论坛》,1998(4)。14—16。]及《再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再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江汉论坛》,2001(4)。10—12。]的论文中,已经从劳动时间的质与量的两方面的规定性上加以阐述(后续的评说还将涉及)。流行的上述误解的产生是因为他们还忽视了下述两点:第一,抽象劳动不是现成的作为出发点的起点形态的劳动,而是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劳动在交换领域中转化变成的结果。马克思说:“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是以分散的个人劳动为前提的。这种劳动要通过它采取与自身直接对立的形式,即抽象一般性的形式,才变成社会劳动。”[13,22]“在这里,出发点……是私人的特殊劳动,这种劳动只有在交换过程中扬弃了自己原有性质后才证明为一般社会劳动。因此,一般社会劳动不是现成的前提,而是变成的结果。”[13,34]作为不同质的具体的劳动,它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产品,可以满足人们各种不同的需要。只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为了使不同质的具体的劳动能够在量上进行比较,才要把各种具体的劳动转化变成能进行比较的同质的抽象劳动。但马克思的这种转化只能是在商品交换的社会过程中进行的,而不是事先可以在人类大脑中进行思维逻辑抽象的过程。这种在社会过程中转化后的同质的抽象劳动才表现为商品价值;第二,马克思为了研究方便使用了抽象的简化的方法,即事先已把现实中存在的千差万别的具体的劳动,都抽象简化为只是同质的简单劳动了。马克思总是不忘事先声明: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只要假定资本使用的工人是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我们就能省却多余的换算而使分析简化。因此,马克思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的论著中,研究的都只是简单劳动力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从事同质的简单劳动。这样,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当马克思在论述中说到社会平均劳动时,指的就是各种简单劳动力从事同质的简单劳动的平均,其结果还是简单劳动。也就是马克思的简单劳动概念本身已经具有社会平均劳动,而且仅仅是简单劳动的社会平均的性质,已经不存在各个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等等之间的质的差别了。因此,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平均劳动和流行的教科书所说的社会平均劳动绝对是两回事,马克思的社会平均劳动是在马克思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的,只能适用于极其有限的经济时期的,诸如只勉强可用于商品经济初期的简单劳动和简单商品交换的情况。流行的教科书所泛泛计算得出的适用于所有的经济时期的社会平均劳动决不代表简单劳动,它只是熟练(复杂)程度等等都不相同的不同质的各种具体的劳动名义上的平均,就好比是三匹马加上两头牛之和的平均,并无实在经济意义。况且,在现实社会中必然有高于或低于流行所说的社会平均劳动的各种具体劳动存在。如果流行所说的社会平均劳动就当作是简单劳动,那么低于社会平均劳动的现实具体劳动又该如何称呼呢?而马克思在所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说的社会平均劳动(简单劳动的社会平均)则是实实在在的简单劳动。
对简单劳动的第二个重大误解,则是第一个重大误解的必然延续。因为既然流行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区分不同的经济时期都无条件地误认为,现实中存在的千差万别的不同质的具体的劳动的社会平均(甚至只是行业内的平均)劳动就是简单劳动,那么,简单劳动在不同的国家就是不同的,在同一国家的不同经济文化时期也是不同的,在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的各行各业也是不同的,[洪远朋主编:《新编〈资本论〉教程》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197页]因而认为简单劳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人详细加以解说道:在一个绝大多数人是文盲的国家里,经过10年或10年以上教育训练的中学毕业生才能胜任的劳动,就算是比较复杂的劳动了。在这种条件下,中学毕业生1小时的劳动,可以等于文盲2小时的劳动,甚至更多些。但在一个中等教育已经普及的国家里,中学毕业生能够胜任的劳动便已成为社会的平均简单劳动。[蒋学模主编:《政治经济学教材》。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29页]他们把作为抽象劳动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看作是一个不断变动着的基准,看作是在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的各行各业是不同的等等观点,究竟是否科学并符合实际,这是必须认真加以探讨的。下面只是简单指出,所谓什么样的劳动是简单劳动,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经济文化时期是不同的这种表述割断了人类社会纵向发展的继承性,以及横向发展的相互联系性。因为我们若是承认各个时代都有自己特有的简单劳动的话,就等于说从人类社会纵向发展的历史看,存在有[简单劳动]0、[简单劳动]1、……[简单劳动]n等等,括号下标0,1,……n分别代表了依次发展的经济文化时代。例如假定[简单劳动]0相当于绝大多数人是文盲的经济文化时代的简单劳动;……[简单劳动]9相当于所谓中等教育已经普及的国家里的中学毕业生能够胜任的劳动,也就是该时代的简单劳动,等等。但是不可否认,即使是迄今世界上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国家,以及今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可能达到的极高水平,在某些行业中也都还会有少量的文盲或半文盲的劳动者从事着若干极其简单的体力型劳动。如果此时中学毕业生所从事的劳动已成为社会的平均简单劳动,那么这些文盲或半文盲所从事的极其简单的体力型劳动又该如何称呼和计量呢?
那种认为简单劳动在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的各行各业也是不同的观点,就是意味着各行各业有不同的“简单劳动”计量单位,即存在有[简单劳动]a、[简单劳动]b、……[简单劳动]z等等,括号下标a,b,……z分别代表了不同的行业。这就必然导致各行各业的不同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是用各自不相同的“简单劳动”计量单位进行计量的,这样所获得的各行各业不同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的计量值是不能直接进行比较的,必须经过统一换算后才能进行比较。因此,认为简单劳动在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的各行各业是不同的这种观点是不符合科学计量方法的基本要求的。姜启渭先生在《经济评论》1999年第6期的“对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双重含义问题的再探讨 ——重审译文引发的思考”一文中谈到,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全集版中译文不妥。在它译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时,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23,52]他认为其中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译法不妥。而我国最早著名翻译《资本论》的两位学者郭大力、王亚南于1953 年和1963年在此处则译作生产“任一个”[马克思:《资本论》,中文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11页]或“任何一个”[马克思:《资本论》,中文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10页]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任何一个”是指全社会的各行各业的不同商品,而不是局限于某种行业的单一商品。因而郭、王译文是准确的,这也间接证明了认为简单劳动在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的各行各业是不同的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统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必须是以统一的简单劳动为尺度的)。
为了对社会向前发展时劳动生产力发生变化前后的商品价值表现进行纵向的比较,为了对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的国家之间的商品价值表现进行横向的比较,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计量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时,有一个统一的稳定的计量单位是极为重要的。否则容易产生误会,也不便于比较。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里,劳动量的计量单位是简单劳动。对于简单劳动,马克思说:“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23,57—58]不同的经济时期,不同的行业内,“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应该是一样的,不可能有任何差别。人类具有的简单劳动能力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结果。在正常的情况下,社会中的人长到一定的年龄,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全的大脑,不必经过特殊的培养和训练就会具有这种简单劳动的能力。因此,作为抽象劳动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应该认为是一个稳定的确定的基准,而不应该认为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一个不断变动着的基准,在各行各业是不同的等等。否则就会有前述的一系列不同的简单劳动的计量单位,这样是无法直接进行纵向以及横向比较的。除非确定了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经济文化时代的所谓一系列不同的简单劳动的基准单位之间的相互换算关系,但是经过这样的换算后,它们最终总会统一到马克思所定义的简单劳动的原始基准上来,即简单劳动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只有这样,才能符合科学计量方法的基本原则。
后面的评说会指出,设置简单劳动这一前提是机械还原论的认知方法,并不可取。同时,除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下所适用的经济时期外,在其他经济时期下并非只要是简单劳动就必然表现为商品价值,这里还有一个符合社会需求比例约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