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做了近30年的地方官,其地位并不显赫,生活也比清苦,在当时的社会气氛中,算得上是一位清廉正直的官员。他在道德情操和生活作风上,不与世俗同污,在精神生活上具有自己的独特性格。他既是一个官吏,又是一位儒师,既自诩为儒学正宗,又兼有佛阁风骨和仙过气派。身虽在官,又常寄情怀于方外。诗人黄庭坚评论他说:“茂叔虽仕宦三十年,而平生之志,终在邱壑。”(《濂溪祠并序》,《周子全书》卷19)。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周敦颐出任虔州(今江西赣州市)通判,路过江州(今江西九江市)时,爱庐山之胜,乃有卜居之心,于是乃筑堂于其麓,书堂前面有一溪流,发源于庐山莲花峰下,将其取名为濂溪,决定退休后定居于此,以遂其隐居山林之志。
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他写了一篇文字优美、寓意深刻、至今仍被人们爱慕和乐于欣赏的好文章《爱莲说》,用以寄寓自己的情怀和道德品性。全文只有二百余字,不妨抄录于下: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以来,世人甚爱牡丹。余独爱莲之出于淤泥而不染,濯清连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溢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周敦颐与爱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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