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的市场


不平等的市场。如果说“小农的市场”中的市场主体大体平等,则“市场的小农”与其他主体相比是不平等的。一是规模不平等。当今小农的市场交易对象都是规模比较大、组织化程度比较高的工商企业及其代理人,超小规模的小农与之相差悬殊。二是信息不平等。当今信息主要源于城市,小农交易对象临近信息源,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且交易对象规模比较大,具有信息收集、处理的规模优势,小农与之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三是规则制定不平等。传统小农的基层市场,小农既是参与者,也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小农的交易受传统习惯法的保护,交易者之间较为平等。当今小农只是市场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小农是与众多看不见的对手打交道,输了也不知道输在哪里。在此市场中,小农处于绝对的劣势,与其他交易对象相比,地位极不平等。
可见,“市场的小农”面临的是一个陌生的市场、一个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市场、一个看不到真正的交易对手的市场,一个无法控制、事后无法当面追究最终责任的市场、一个地位不平等的市场。在一切都需要货币和金钱化的情况下,小农的理性选择就是保守的基础上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以货币化解生产、生活、交往和交易中的风险和困难,从“小农的市场”的货币中介化转向“市场的小农”的货币最大化,从依靠“熟人市场”转向依靠“货币支撑”,从传统的放心交易到当今的保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