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不能“减一加二”


  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在其中,我们会发现几个问题。

  第一,每一个改革方面,都需要不同部门的参与,最多需要8个政府部门协同解决问题。我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可以,但历史事实告诉我们,这样的“协同”最后是谁都管,谁都不管,许多急需改革事项最终搁浅。朱镕基任副总理时,一项改革征求各部门意见,结果是每个部门否定一两条,最后一条都不剩,全被否定了。最后,还是权威之下,硬性规定,强行实施。

  其实近些年,在改革难以深化的问题上,是不是有部门之间为了各自的权力相互扯皮的问题?我看一定是。比如,关于货币政策“过调”的问题,其实就有中央银行和银监会两个部门政策不协调的问题。银监会说: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太大,所以要不断提高监管指标。银行监管指标提高,势必影响商业银行的货币乘数,从而使银行流动性收缩。

  按说,银监会这样做必须和中央银行商量,并彼此配合,你收我放,从而达到货币供应量“适度”的效果。但遗憾,银监会以防控风险为名,自顾自地提高监管指标,这时央行应当相应投放货币,但央行不敢,因为会引起社会的误解。

  如此,银监会一拳,中央银行一脚,共同走向紧缩,最后货币“过调”。这就是中国各部门之间关系的现实状况,在此情况下,谁敢相信部门之间会“和谐面对改革”,谁都不同意、不允许触及部门权力和利益,改革又将如何推动。所以,改革不仅仅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顶层推动,就像当年的朱镕基总理亲自强势推动。

  第二个问题是:民间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性国企的问题,不仅仅是一句允许就可以的。因为,民间资本完全不可能与庞大的垄断资本抗衡,因此民间资本进入国企,将完全不具控制权,甚至没有发言权。在此前提下,民间资本又如何愿意进入。而且,国有资本通常被各级政府控制,没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民间资本又如何愿意自己的投资必须担负一定的政府责任?

  所以,很多问题不是一句话的事。如果中央下决心有进有退,退出竞争性行业,也必须安排有效的路径,这是一个系统性的改革,而绝非一句话的事。当然,我们还必须防止一些关乎民生的行业,像食用油领域那样被外国资本垄断性控制,那将是更大的麻烦。

  第三,在全部的改革领域,最令人关注的是:税制改革。是不是可以真正做到“结构性减税”,但很遗憾,除了提到“完善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之外,整个税制改革的段落所体现出的“减税力度极弱”;相反,加税的部分却十分明确。

  通知称:“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推进环境保护税相关立法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境保护部、法制办等负责)

  看后如何感受?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这是减税。但仅此一项,其它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消费品要征“消费税”,房产税试点扩大,扩大资源税从价征收范围,推进环境保护税等等,都是增税。这是不是“减一加二”?

  我算不出是减的多,还是加的多。也正是因为所有老百姓都不会算这笔账,所以这几年政府税收平均每年近3成的增长,这是不是过快?至少比许多国有企业的成长性高多了。如果政府总是加税容易,减税难,那中国经济是不是该靠政府支出支撑?那市场经济又该如何发育?至少,政府没完没了地加税,这绝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应有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