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博弈新聚点:新能源贸易领域的合作与摩擦


中美贸易博弈新聚点:新能源贸易领域的合作与摩擦

王磊  陈柳钦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沈阳110036(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0733)

内容提要在经过一系列的传统贸易战、汇率大战之后,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最近又蔓延至了新能源贸易领域,尤其是两国在合作与摩擦之间态度的快速转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也给两国未来经贸关系的发展添加了更多的变数。本文运用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对中美两国近年在新能源贸易领域的合作与摩擦现象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中美两国在新能源贸易领域的未来合作仍将以低级别的贸易摩擦为主,但爆发大规模贸易战的可能性较低。最后,为中国新能源企业应对贸易摩擦以及未来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策略。

关键词:中美贸易;新能源;合作与摩擦;博弈分析

A New Focus for Game Theory Study on Sino-U.S. Trading: Cooperation and Friction of New Energy Trading

Wang Lei   Chen Liu-qin

(School of Economics,Liaoning University, Shen Yang,110036)  (China Institute of Energy EconomicsBeijing, 100733)

Abstract: After a series frictions of traditional trade and exchange rate, the trade fric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spread to the new energy trade field recently. The rapidly changing attitudes of cooperation and friction on Sino-U.S has attracted widespread attention and also bring more variable to the future economic and trade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Based on an analysis of the Sino-U.S. new energy trade status with Game Theory,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probability of lower-lever trade frictions will increase, but the the probability of trade wars will decrease. At last,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advices and strategies to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new energy enterprises.

Key words: sino-us trade; new energy; cooperation and friction; game analysis

伴随日益加快的全球经济复苏进程,贸易保护主义也甚嚣尘上,迎来了其新一轮的蔓延趋势。作为金融危机过后率先实现经济回暖的中国,自然而然再一次成为众多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的集中目标,其中又属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继轮胎、钢管等传统制造业产品遭遇美国贸易保护阻碍之后,新能源领域正在成为中美贸易博弈的新聚点,中美新能源贸易战拉开序幕。

一、中美新能源贸易领域的合作与摩擦现状分析

1、中美新能源贸易现状分析

  1)21世纪中美新能源经贸发展为了解决传统能源如石油、煤炭等所带来的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问题,世界各国先后都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除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核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氢气等新能源形式正逐渐成为传统能源的候补选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将新能源划分为大中型水电、新可再生能源和传统生物质能三部分,当前国际上进行的新能源贸易往来主要集中在其中的新可再生能源产品部分,包括诸如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等。进入21世纪,中美两国在新能源产品开发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果,由于各自发展优势不同,两国之间的新能源贸易规模近年增速明显。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新能源产品总额达到36.01亿美元,出口总额为32.22亿美元,年均增速分别达到了29.16%22.86%,其中风电产业和光伏产业产品规模比重占到了近40%。风电产业方面,目前我国已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的风电大国,2010年中美之间的风电产品设备贸易规模达5.64亿美元,年均增速更是达到了26.95%,但从进出口差额来看,我国一直处于顺差地位且贸易差额逐年扩大,表明我国的风电产业发展较为强势(图1);光伏产业方面,近年中美光伏产品贸易规模也保持了近28%的年均增速,2010年已达25.27亿美元,其中中国对美国出口增速比进口高出10多个百分点的测算结果证明了中国光伏电池企业向美国出口增加的事实(图1)。总结来看,同样作为世界数一数二的能源消费大国,中国新能源产业至少在初期表现出了比美国更快的发展速度,尤其是在风电及光伏产业方面,而这也正是令美国新能源企业感到竞争危机进而发起贸易保护的主要原因之一。

1  2000-2010年中美两国风电、光伏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单位:美元)

2)中美新能源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一般情况下是对一国进出口总额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行考量,主要体现本国经济增长对进出口贸易的依附程度。根据中美新能源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虽然两国新能源贸易规模发展迅速,但与其他传统贸易相比依然存在较大的总量差距。因此,本文利用贸易依存度的测算公式,重点在于分析新能源贸易对中美两国经济活动重要性的变化趋势,为博弈分析提供数据支撑。新能源贸易依存度(Ratio of Dependence on New Energy TradeRDNT)的测算公式如下:

该式中,RDNTijt表示i国经济增长对其与j国之间新能源贸易往来的依存程度,取值范围为[01]RDNT取值越大,表明该国对新能源双边贸易的依存程度越深;NXijt表示i国在第t年对j国的新能源产品出口额IMijt表示i国在第t年对j国的新能源产品进口额,GDPit表示i国在第t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美双边新能源贸易数据资料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 Database),中美GDP资料来源于联合国数据统计(National Accounts Estimates of Main Aggregates)。2000-2010年中美两国间的新能源贸易依存度变化趋势见图2

 2000-2010年中美两国间的新能源贸易依存度

通过对2000-2010年中美两国间的新能源贸易依存度进行测算表明,首先,虽然中美两国的依存度在个别年份(如20012003年)都有小幅波动,但整体均展现出比较明显的快速攀升趋势;其次,作为近十年才开始发展的新能源贸易,其规模与传统贸易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所体现出的经济依存度绝对量较低,但长期的增长趋势表明中美两国间的新能源贸易在各自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愈加重要;第三,相比较而言,中国经济对中美两国间新能源贸易的依存程度明显大于美国,主要原因在于当前中国的经济总量规模要远低于美国的经济总量。

 2、近期中美新能源领域的贸易合作与摩擦

20109月至今的半年时间内,中美两国在新能源领域的贸易关系经历了由阴转晴的急剧变化,先是中国于20109月遭受由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简称USW)向美国政府提交的多达5800页的申请书,控诉中国政府对国内新能源产业的补贴政策,这一重磅炸弹瞬间绷紧了国内相关企业的敏感神经,并随后引起了国内诸多学者以及政府官员的严词驳斥,但就在双方持续3个月的争辩未果之后,中美双方高层却于2011118日在华盛顿签署了包含核电、风电、太阳能、水能、智能电网、碳捕获与封存等多个领域的新能源合作协议。可见,同以往的传统产业发展一样,中美两国在新能源领域依然面临着合作与摩擦的长期博弈之路。

1)北美最大工会与国内企业的控诉与驳斥20101016日,应USW的控诉申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启动对我国政府对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提供的补贴进行调查,即所谓的“301调查”。中国官方随即于1017日针对此调查给出了强硬回应,但美国政府也在之后的短时间内又进一步启动了作为301条款一部分的302调查,中美双方的新能源争夺战愈演愈烈。此次新能源产品交锋主要围绕USW所提出的五项控诉展开,控诉内容及我国各界的回应见表1

中美双方关于USW所谓五宗罪的控诉与回应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控诉

中国国内各界回应

中国政府限制以稀土为主的新能源产品相关关键原料出口。

中国政府目前的稀土出口限制措施不仅适用于国外进口商,其对国内企业同等适用,这符合世贸组织关于“一国因资源面临枯竭等原因而对某产品采取管理措施,要同时适用于国内企业和进口商,不能只削减国外需求,而不削减国内需求”的原则要求。

国外企业在华投资办厂需满足“技术转让”的合同要求。

完全本末倒置的说法,事实是一方面美国的新能源技术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限制向中国转让;另一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极力推动技术转让的完全商业化,高价向中国出售设备谋取超额利润。

在新能源相关项目招标以及原料供应等协议签订过程中歧视外国公司和产品。

外国企业在华招标遭受“不公待遇”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价格不占优势,此外中国也并未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

中国政府自1997年开始多次给予风电项目出口补贴,并以关键部件国产作为补贴条件。

此项指控主要针对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是因为与美国不同,中国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同时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因此出口退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

中国的补贴政策缩减了美国对中国产品的出口,并严重影响了美产品在欧洲甚至本土市场的销售份额。

与美国相比,中国给予新能源的补贴几乎为零。至今财政部仅对7家风电企业进行了总计1.1亿元的奖励,总额微乎其微,因此中国补贴政策影响美产品销售的说法子虚乌有。

2)中美新能源贸易之战的阴转晴2011118日至2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为期四天的赴美国事访问期间签署了一系列的商业和投资协议,其中新能源领域的签约总金额超过200亿美元。这是中美双方在过去三个月就新能源贸易摩擦激战未果的情况下,首次高调同步表现出合作意愿,并付诸于多个签约项目。如重庆能源投资集团与爱依斯中国公司共同投资200亿元合作开发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国家电网与美国电力公司签署协议,将在先进输变电、智能电网等6个领域开展技术合作;中国国电集团与美国UPC管理集团签署超过100亿元总投资额的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建设和运营7个风电项目等等。最近,在于201159日至10日举行的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美双方更是在新能源合作领域达成了多项共识,包含智能电网、航空生物燃料等领域将成为中美能源合作的重点领域。虽然中美两国此次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进展神速,但双方的矛盾本质并没有改变,如在美国政府看来,中国出口高速增长的光伏产业依然严重威胁到美国类似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以及更多就业机会的创造。从这种思考角度出发,中国的新能源产品出口直接与美国本土相关企业的规模扩张战略以及政府增加就业的意愿形成冲突,因此从长期来看,这无疑会继续给我国新能源产品的对美出口带来阻碍。

   3)美再次对华发起针对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20111019日,以SolarWorld公司为首的7家美国光伏电池厂商向美国国际贸易协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指控中国公司对美倾销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并接受中国政府的不当补贴,要求对来源于中国的晶硅光伏电池产品提起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分别于1019日和118日予以立案。20111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很快认定,“有明确的迹象表明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光伏电池存在补贴并在美国市场构成倾销,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这项初裁为美国商务部展开同类调查铺平了道路。而作为对美国“双反”调查的反击,国内14家光伏巨头也在历史上首次联合组成抗辩团队应对调查,我国商务部也已经决定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中美两国之间的新能源贸易战再次点燃。

二、中美新能源贸易领域合作与摩擦的博弈分析

1、传统博弈混合策略中纳什均衡的确定

混合策略是博弈论中的一种策略选择方法,它是在博弈参与人选择纯策略的基础上,对每一项选择指定一个概率从而生成一种新的随机选择策略的程序方法。近期中美两国在新能源领域的贸易交锋中所表现出的合作与对抗策略就是典型的混合策略组合,作为新能源贸易博弈的参与者,双方先后共同作出了对抗和合作的两种策略选择。因此针对中美双方近期的贸易摩擦与合作现状,构建博弈支付矩阵,如表2

2  中美贸易博弈支付矩阵

           美国

中国

合作(Pb

对抗(1-Pb

合作(Pa

A2B2

A3B1

对抗(1-Pa

A1B3

A4B4

2中,A1A2A3A4表示中国在不同策略组合下的支付B1B2B3B4表示美国在不同策略组合下的支付,且满足A1>A2>A3>A4B1>B2>B3> B4PaPb0Pa10Pb1)分别表示中国、美国在博弈中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因此如表2.1中所示,中美分别采取对抗策略的概率为1- Pa1-Pb。当两国同时采取强势对抗策略时,由于互不让步,因此对应的贸易往来终止,双方均获得最低的支付效用A4B4;当一国采取强势对抗策略,且另一国同时采取合作策略时,前者当然就能获得最高的支付效用,而另一方在合作策略的基础上还是能比贸易终止时获得略高的支付,因此支付组合为A1B3)或者(A3B1);最后当双方均采取合作策略时,贸易交流顺畅,均获得合理区间内的支付值A2B2

根据冯·诺依曼莫根施特效用函数(VNM效用函数)可得,中国在表2.1所示的博弈支付矩阵中所能获得的期望效用为:

E(A)=Pa*[Pb*A2+(1-Pb)*A3]+(1-Pa)*[Pb*A1+(1-Pb)*A4]     

又因为混合策略中的纳什均衡是以“每个局中人必定会对其每种纯对策无差异”为条件的,所以对中国有:

Pb*A2+(1-Pb)*A3=Pb*A1+(1-Pb)*A4              

由②式解得Pb=(A4-A3)/(A2-A3-A1+A4),并令该值等于e,同理对于美国来讲,可得Pa=(B4-B3)/(B2-B3-B1+B4),并令该值等于e’。可得概率Pb=ePa=e’是该混合策略中的非纯策略纳什均衡。但将实际博弈中策略的选择归结为某一准确概率过于理想化,实际情况下的策略选择一般会大于或小于该均衡点。

显然,当Pb>e时,只有Pa=0能满足E(A)的最大化值Pb*A1+(1-Pb)*A4,因此此时中国采取的是对抗的态度;当Pb<e时,只有Pa=1才能满足E(A)的最大化值Pb*A2+(1-Pb)*A3,因此此时中国采取的是合作的态度。

综上所述,当中国认为美国政府采取合作的概率较大(即认为Pb>e)时,会选择对抗策略(Pa=0);当中国认为美国政府采取对抗的概率较大(即认为Pb<e)时,会选择合作策略(Pa=0)。因此(合作,对抗)、(对抗、合作)是传统混合策略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结果,但其显然不符合当前中美两国关系在新能源贸易领域的实际情况,主要原因在于该模型缺乏时间层面和国家利益差异层面的进一步条件控制,因此需对原模型做进一步修正。

2、修正后的博弈策略模型

结合中美双方在新能源贸易领域的实际情况,首先,加入时间层面的条件约束,即中美两国之间只存在美国率先发起贸易摩擦的可能性,原因在于作为经贸发展的后起之秀,中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崛起构成了美国在该领域发展的新威胁,因此表2.1中的支付矩阵在实际情况中只存在(A2B2)、(A3B1)、(A4B4)三种情况;其次,考虑到国家间贸易利益的差异,一国必须基于利益的得失来在“合作”和“对抗”两种策略中进行选择,且必取其一。因此可设定一个“决定成本”概念,即一国可承受的贸易损失所引起的最大成本界限。如果一国在失去贸易机会时所受到的成本损失大于“决定成本”,则不会选择对抗策略,反之则会发起贸易保护。显然,各国的贸易损失成本与特定贸易对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直接相关,即前文所计算的贸易依存度。设中国和美国的“决定成本”分别为AcBc,如图3所示。

3 修正后的中美新能源贸易博弈模型

图中将前文提到的中美两国之间可能存在的实际情况又重新分成了四个区域,首先在第Ⅱ区域中,由于中国和美国的贸易损失成本分别低于和高于各自的决定成本,因此美国此时不会主动发起贸易摩擦,即该区域实际上是双方合作的稳定状态(A2B2);其次是第Ⅳ区域,该区域美国的损失成本低于决定成本,而中国则是高于决定成本,因此此时美国会发起贸易摩擦,而中国则因成本损失过大会接受对方的要求,即此种情况是原模型所解出的纳什均衡解(A3B1);最后是第Ⅰ和Ⅲ区域,两区域可以看作是贸易摩擦(A4B4)发生的两种情况,第Ⅰ区域中,由于两国成本都很大,因此一般情况下作为挑衅国的美国不应发起贸易争端,但如果其意识到中国会因自身较大的贸易损失成本而接受要求,则会发起贸易保护。同理如果中国意识到当其拒绝美国的要求时,美国也会因自身较大的贸易损失成本而放弃要求,从而会选择对抗策略。因此在该区域,中美双方在新能源领域的博弈结果并不稳定,可判定为低级别的贸易摩擦区域。而在第Ⅲ区域中,由于双方的贸易损失成本均很低,因此,双方之间的贸易摩擦升级迅速,真正的贸易战一触即发(表3

3 修正后博弈模型各区域的贸易含义

区域

最可能发生的贸易关系

低级别的贸易摩擦

稳定贸易合作

真正的贸易战

美方对抗,中方合作

 3、结论分析及预测

根据图3进行深入分析,由于图2所示中美两国间的新能源贸易依存度均成明显上升趋势,因此两国策略组合落在第Ⅰ区域的概率正在增大,而落在其他区域尤其是第Ⅲ区域的概率越发降低。根据中美两国近年在新能源贸易领域的发展关系来看,先期的贸易合作处于第区域中,始于201010美国对中国新能源领域的控诉以及中国的强硬否决回应则过渡到了第Ⅰ区域2011年初的合作使得两国关系又向第区域移动,最近2011年底的新一轮光伏产业摩擦则又再次使其向Ⅰ区域回移。因此,根据模型以及中美两国间新能源贸易依存度均成明显上升趋势的特点,即中美两国的贸易机会损失成本都在快速增加,可得出结论:从长期来看,中美两国在新能源贸易领域的未来合作仍将以低级别的贸易摩擦为主,但爆发大规模贸易战的可能性较低。

作为世界能源消耗排名前两位的美国和中国,双方均是各自新能源贸易发展的重要国际战略市场,但由于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新能源产品的生产技术层面尚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当前我国发展新能源贸易对美国市场的依赖要远大于其对中国的依赖。另一方面,前文关于中美新能源贸易发展现状的数据分析也表明,中国新能源产品(尤其是风电及光伏产品)对美国出口的发展速度明显快于进口,并且大部分新能源产品的对美出口竞争力近年均有大幅度提升(表4),令美国国内相关企业危机感倍增。再加上2011年下半年,包括曾被寄予厚望的硅谷太阳能新星Solyndra公司在内的三家光伏企业的倒闭事件,更是惊动美国政商两界,也引发了新一轮的贸易保护攻势。因此考虑到各国的核心利益关系、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再结合博弈策略模型的分析结果,可以发现:中美两国未来在新能源贸易这一新兴领域的合作难以保持稳定的发展路线,小规模的贸易摩擦将成为双方合作进程中的主要内容,虽然双方的新能源合作注定充满坎坷,但出现真正大规模贸易战争的概率较小,两国的利益得失取决于双方在国际市场上长期持续的博弈较量。

 2000-2010年中国对美国新能源产品贸易竞争力(TC)指数

HS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840790

沼气内燃机发电机组

-0.82

-0.10

-0.87

-0.82

-0.18

0.20

-0.05

0.45

0.47

0.64

0.45

8411

燃气轮机及零件

-0.31

-0.42

-0.50

-0.59

-0.69

-0.76

-0.63

-0.60

-0.58

-0.62

-0.66

841480

氢气压缩机

-0.64

-0.48

-0.46

-0.18

-0.32

-0.24

-0.19

-0.08

-0.17

-0.13

-0.14

841919

太阳能热水器

-0.94

-0.82

-0.49

-0.12

0.51

0.66

0.79

0.73

0.92

0.84

0.86

850231

风力驱动发电机组

-1.00

-0.16

0.20

0.75

-0.61

-0.15

-0.58

1.00

0.99

0.96

1.00

850239

生物质气化发电机组

-1.00

-1.00

-1.00

-0.99

-1.00

-1.00

-1.00

-0.99

-0.94

-0.93

-0.73

850300

风力发电机组零件

0.34

0.11

0.34

0.41

0.16

0.17

0.51

0.72

0.82

0.81

0.82

850610

二氧化锰高能锂原电池

0.12

0.38

0.72

0.83

0.85

0.86

0.74

0.65

0.77

0.86

0.82

850640

锌银蓄电池

0.96

0.84

0.90

0.88

0.80

0.79

0.94

0.98

0.90

0.82

0.94

850720

新型铅酸电池

0.64

0.79

0.77

0.75

0.81

0.83

0.79

0.78

0.79

0.77

0.82

8541

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

-0.35

-0.43

-0.75

-0.50

-0.24

-0.04

0.00

0.16

0.11

0.13

0.36

854790

有机复合绝缘子配件

0.39

0.63

0.67

0.66

0.70

0.68

0.69

0.74

0.77

0.56

0.69

    数据来源: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 Datebase)统计数据计算。

三、中国发展新能源贸易的策略选择

    1、面对贸易保护积极应诉,学会利用诉讼手段保护自身利益

多样化发展是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一大特点,如今贸易保护不仅在内容方面由传统工业产品蔓延到新能源等贸易领域,摩擦手段也由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变为如今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新形式。因此面对如此复杂的贸易保护主义新形势,我国企业和政府首先要坚定积极应诉、努力应对的态度,但更重要的是,在积极应对的同时要学习西方国家利用诉讼手段保护自己利益的贸易竞争方式,学会变被动为主动。无论美国等国家发动贸易保护的动机是什么、幕后推手是谁,至少他们在发展新能源问题上、在利用WTO规则保护自身利益的问题上,都是我们的老师。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应首先做一名好学生,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2、缩短技术差距,提升竞争力必须实现由量到质的转变

虽然当前中国在新能源贸易领域的发展势头迅猛,但主要原因依然是国内廉价劳动力所引起的低成本价格竞争优势,这种优势的存在只能短期内得以维持,产业长期的稳定发展离不开技术质量的真正提升。如今全球新能源的主要技术依然被少数发达国家所掌握,如风电的技术优势在德国,丹麦、日本则一直跑在太阳能的技术前沿,美国在智能电网、清洁煤等方面存在明显优势。我国则在上述行业中均处于追赶状态,因此必须有技术投资意识,注重长远利益才是发展根本。此外,也许对我国来讲更为重要的是,当前国内诸多企业浮躁心态严重,所生产产品的质量令人担忧,如2010年国内一系列的风机倒塌事件就已经给表面“快速发展”的中国风电敲响了警钟,如果没有安全可靠、质量过硬的国产风电设备支撑,中国风电的“快速发展”将难以为继。因此我国必须尽快采取如健全风电机组的检测认证体系等策略来保证中国风电质量的稳定提升,必须认识到,对一国出口企业的品牌战略来讲,过硬的产品质量比高技术含量更加重要。

     3、适应国外游戏规则,利用国外政府公关减少损失

新形势下的贸易保护主义政治因素影响严重,如在新能源问题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在提出申诉的同时,美国国内180多名国会议员还共同签字向美国总统奥巴马提交了与申诉书相附和的公开信,表达美国市场会对中国新能源产业产生依赖的深度担忧。如今中美之间的任何一次贸易摩擦几乎都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因此我国政府和企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也有必要采取政治手段,学习国外的游戏规则,用对方的方式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美国国内的企业可以通过集合力量向政府施加压力,我们国内的企业同样可以集合人力财力,走访美国的各个州县,与其相关的行业协会以及政府官员亲密接触,近距离传达中国企业的真实想法,通过类似的政府公关行动促进沟通渠道的建立,让国外政府和企业认识到中国企业威胁论的荒唐以及中国市场对其发展的重要性,合作共赢才是王道。

    4、警惕贸易摩擦的连带效应,防止威胁的进一步扩散

虽然中美之间的新能源贸易摩擦随着近期一系列合作协议的签订而暂告一个段落,但国内政府和企业更要警惕此次新能源之争所可能带来的连带效应。如德国在金融危机发生期间就曾提出过要对中国的光伏产业进行反倾销调查,如今随着美国对我国新能源贸易保护序幕的拉开,美国此次提出的301302调查很可能被一些国家作为样本参照提出相似法案,尤其是那些处于新能源技术前沿的如日本、丹麦、德国等均有可能发起新一轮的新能源贸易保护攻击波,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应及时做好应对准备。当然,应对贸易摩擦连带效应的最好办法依然是处理好连带效应的始发点,即中美之间的新能源矛盾。前文模型分析表明,中美之间的新能源摩擦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再次爆发,但由于双方的根本矛盾依然存在,长远来看我国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我国应抓住当前的发展机遇,通过与其他具备技术优势的国家合作,提升自身产业的技术层次,并通过贸易交流熟悉和学习国外相关行业的贸易规则以及问题处理的方法和习惯,毕竟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尚需一段时间,只有韬光养晦才能最大可能的限制威胁的进一步扩散,实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自身竞争力的根本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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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拟在《经济研究参考》2012年4月份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