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北京市“两会”确认,北京市级机关包括市属事业机构和市属高校教职员工共22万人,从今年元旦起取消公费医疗待遇,改为统一纳入北京城镇职工社会医保体系。
从理论上讲,从今往后,包括北京市市长在内,所有北京市级公职人员和事业人员,上医院门诊或住院,都得使用北京城镇在职职工社会医保卡刷卡就医。笔者以为,这是“新医改”启动三年来,最值得舆论肯定的改革举动,大得民心、大合民意!
在2010年底前,北京市区县共45万公费医疗人员的医保待遇已先期与北京城镇职工社会医保并轨。出乎改革者的预料,此项并轨改革的现实阻力并非如事先想像会大到“砸锅”的程度。符合逻辑的推理是,尽管北京公费医疗并轨的第一阶段并未高调张扬(以减少不必要的舆论干扰),但此项改革经一年运行向市级机关递进已然充分说明,这项改革因应了百姓合情合理的“平权诉求”所呈现的时代大势——就是有人心里不乐意,在公开场合也不敢站出来公开阻挠。
与此同时,根据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中央国家机关医疗并轨原则,北京市社保部门在北京“两会”上还对外宣布,从今年起,同步启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33万名公职人员取消公费医疗并轨城镇职工社会医保改革,设定2013年底前为此项改革在北京“全覆盖”的最后时限。
笔者相信,北京医疗并轨改革并不“孤立”,最快也许是最慢时限是,到“十二五”末期,全国公职人员和事业人员的不合理、不合时宜的公费医疗待遇都将分步取消,统一纳入各地城镇职工社会医保体系。
北京“并轨改革”的核心亮点是,医疗并轨后的公职人员从此须按月从工资中依法缴纳个人参保金,与单位缴纳部分合二为一,建立个人社会医保账户。还有,并轨之后北京公职人员看病吃药的报销比例与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一致。这意味着先前主要体现于报销比例的“特权待遇”将受到很大程度的削弱。
生活在同一国家、同一种社会制度下,对不同社会阶层人为划定不同的基本医疗待遇,是历史留下的旧弊。果断革除这项旧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必需”。这项改革若能在全国推行,无疑还能为取消同样广受舆论痛斥的公职人员养老“超待遇”,启动公职人员养老并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提供新的舆论“追逼”动能及操作经验。
任何改革,但凡涉及既得利益的重新厘定与调整,阻力都是可想而知的。通常情形下,对既得利益采取“赎买”比一次性“剥夺”(形成某种过渡)要有利于改革的推进。有鉴于此,为避免医疗并轨后公职人员看病住院待遇下降过大,北京市规定原公费医疗人员还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眼下急于向社会明确并接受社会监督的是:第一、应该立即主动向社会公布“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文件;第二、公开“补充医疗保险”的出资来源、渠道、限额及归谁出面监督。
如果缺失了上述关键两条,针对公职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极有可能异化为变相的公费医疗,形成换汤不换药的事实。果真如是将再次渎亵改革的声誉,政府则将再次失信于民。
基于国情现状,指望由不合理体制所造成或仍在加剧的种种社会失公现象在一夜间统统铲除是不切实际的。站在从政者的角度,只能区分舆论对不同失公现象的焦虑程度,分出轻重缓急,逐项予以消解;站在民间角度,人们只能对铲除社会失公现象继续抱定足够耐心; 立足于媒体的社会责任,我们当为继续鼓励和敦促“公平改革”的推进提供持续的舆论支持。
医疗并轨开始破冰,社会公平小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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