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加挂副厅不是一个好办法


   
据媒体报道,许多省市把一大批县委书记就地提为副厅级甚至正厅级干部,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有能力的县委书记安心在县里工作,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到县域发展中去。我认为,这种做法很可能事与愿违。
重视县治毋庸置疑
我国的县制历史久远,自春秋战国以来经过两千多年的演变,县级建制的框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已经形成相对独立的地域实体。公元前688年,秦最早设县,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中国自从有了郡县以来,县一级的行政区划,一直是最稳定的。现在中国的很多县,是从秦汉时期一直延续至今,变动不大。而相应其他层级的行政区划,则几经大起大落,从郡变成州郡,再变为路州,三变为路府,四变为省、路、府。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无论怎么变,县这一级都相对稳定。“县稳则国稳,县乱则国乱”,历朝历代盛世之时,县域政治清明、经济繁荣、老百姓安居乐业;历朝历代的末世,县治混乱之后,民不聊生,农民起义也就从县以下的农村爆发了,最终改朝换代。
“郡县治,天下安”,这个规律在今天同样有效。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绝大部分国土在县域,全国2861个县级行政区划(有县域经济2073个),县域内国土面积900多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94%;绝大部分人口在县域,县域内人口数 9.4多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3%;全国县域经济的GDP5万多亿元,占全国GDP52%。县域经济是民生经济,没有县域就没有整个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抓好了县域发展,就抓住了中国发展的大头。尤其当前的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期间,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那么多的群体性事件都发生县域之内,因此县治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由此可见,县级政权在国家政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重视县治是毋庸质疑的。
重视县委书记不等于重视县治
县委书记并非就等同于县级党组织,更不能等同于县级政权的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政法机关等治理组织。县治的好坏不决定于某一个人,也不能依靠人治,更不能依靠一个人的治理。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把一个县的数十万、一百多万人口的福祉寄托在一个人身上,就等于把所有的鸡蛋都赌在一个篮子里,其中的危险可想而知。推进扩权强县的改革,就是希望通过扁平化放权式改革使县级政府具有更大的自主权,为强化县级政府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职能奠定基础。如果把扩权强县的改革,理解为“扩大”和“强化”县委书记的权力,就可能会有更多的县委书记走向监狱。
事实上,这些年来县委书记这一群体屡屡出现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组织监督太短,法律监督太晚的现象使县委书记成腐败高发人群,这似乎已是个不争的事实。如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商殿举,黑龙江省绥棱县原县委书记李刚,还有黄金高、陈根福、王虎林、黄福印、孙孔文、王德贵、殷光立、唐怀民、吴光华等等,他们都曾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县委书记。而就是这些县委书记们,因权力寻租问题,几乎每年都有人前赴后继地走向不归之路。
县委书记岗位为什么成了腐败重灾区?西方人有句名言,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就因为太多的权力集中在县委书记一人身上了。手中握有重权,可调动的社会资源如此之多;为了谋取私利而攻关者又是如此之多,县委书记纵是圣人也难以抵御其中的诱惑。而现行体制的权力架构是金字塔形,县委书记就是绝对权力的那个塔尖,权力越大受到的监督反而越小。何况一些县委书记偏好家长制、一言堂,为所欲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把县委书记加挂为副厅级干部,就等于把高度集中了的权力又加了一件防弹衣,就很可能进一步消解了现存的权力监督机制与权力约束机制。
县委书记是稀缺的权力资源
据媒体调查,许多干部都这样认为,按现行体制,县(区)委书记的集权程度相当高,不仅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都是县委书记一锤定音。由于县委书记一言九鼎,干部提拔中的组织考察、常委会、书记碰头会等程序看似关卡重重,其实最终体现的多是县委书记的个人意志。在这样一种高度集权的体制下,就为县委书记职务上集中了太多的权力,可以说除了军权、外交权之外,其他的权力大多有了。这样得权力,是非常稀缺的资源;这样好的职位,不要说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芸芸众生望尘莫及;就是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也是绝大多数人奋斗一生也难以实现的梦想。可当县委书记都还需要特别激励,普通民众情何以堪?
对于掌管着数十万、一百多万人口的地方大员,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非常光鲜的美差。在与中国文化差异的西方社会,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在同文同种的现在台湾社会,要登上堂堂县长的宝座,必须要经历过五关斩六将的选举搏斗。在现在的西方,有不少人经过激烈竞选后分文不取担任地方行政长官;在中国古代,更是堂而皇之地向国家捐资纳粟买官当,也就是所谓的捐官;按照捐纳制度,士民不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虚衔及穿官服的待遇。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做官是一个光宗耀祖的事情,不管这个官是考来的还是买来的,做了官就意味着跳出来了老百姓这个贱民阶层,做了官就意味着有了“刑不上大夫”的特权,就连穿官服都愿意向政府交钱。在官本位文化非常浓厚的中国社会,最不缺的就是愿意做官的人,而愿意当县委书记的人可说是“用扫把扫——遍地都是” 。当上了县委书记这样职务的领导干部,有那么多的特权,都还需要特别的激励才能安心工作,说穿了就是缺乏一种应有的献身精神。如果把权力交给一批没有献身精神的人来掌握,不仅我们的党危矣,而且我们的国家也危矣!
优化县域的政治生态系统是县治的关键
优化县域的政治生态系统的关键是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和创新民众广泛参与的决策机制,改传统的党委常委会领导为新型的党内全委会民主领导,改单纯的党委管干部为党委和党员共同管理干部,改代民做主为发动人民自主,改民众缺位的政府主导改革为政府主导和民众主体相结合的契约改革,以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县域民主建设,来优化县域权力资源配置,从而创新县级政权为人民服务的职能实现形式。
因此,加强县治的核心在于如何推进县域的民主建设进程,以发挥县级政权组织系统的整体功能,确保县级政权组织系统既能相互合作,又能相互制衡。具体做法:一是推进民主分权制,扩大县委全委会职权,重大事情如人事任免,县委常委会只有差额提名权,县委全委会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从制度层面上最大可能地预防少数人和一个人对重大事务的自由裁量权。
二是加强县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作用。试行县级党代表常任制,具有规定数量的党代表联名可以启动县委委员、县委常委和县委书记的罢免程序。县人大代表大会不仅要决定县级领导干部的任免,更关键的是要审查县级财政运行情况,审批县级财政到具体项目的预算。无论是县党代表还是县人大代表,要尽可能减少官员代表的比例,避免成为官员代表大会,造成自己监督自己和官官相护的局面。
三是加快乡镇改革的步伐。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与乡镇政府的矛盾大为缓和,乡镇政府的工作基本上已经不会引发群体事件了,农村发生的群体事件基本上都在县级以上政府。为什么在因税费负担造成非常尖锐的党群干群矛盾的时期,农民很少发生与县级以上政府的群体事件呢?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乡镇政府在整个国家政权系统中起到了的“防火墙”作用。当前乡镇为什么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在八十年代以后一次又一次的改革名义下,很多本该属于乡镇的治理资源都被上级的相关部门拿走了,农民觉得乡镇政府现在已经没有了多大的利用价值,所以就不再找乡政府的麻烦了。矛盾为什么会在社会大量地积压?因为有权管不到的高高在上,反而在不停地收权;而管得到的基层政府被不断地被削权,无权无力去管,不该发生的群体事件就在乡村组织的旁观下自然发生了。如果把县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在县域经济之上,那么,乡镇政权的职能实施对象应该是乡村社会经济应该是县域的责任,社会应该是乡村的权力。要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增强乡镇的管理协调能力,将乡镇政府建成真正统一、效能的农村社区政权组织。有条件的乡镇可以试行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分别由区域内党员和选民直选,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特别是县级官员的权力制衡,在乡村社会要让委任的“官权退”,选举的“民权进”;让人民群众监督管理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顺理成章、水到渠成。这不仅能够从根本上杜绝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而且将根本改变“只唯上、不唯下,只唯长官意志、不唯民之所欲”这样倒立“金字塔”式的现行政权体系,从而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作者系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第17期,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