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轴心文明都出现了专门的神职群体(教会、牧师、僧侣、乌力马[伊斯兰教]),他们在体制上与国家分开,拥有对超越性的解释权,从而能够限制国家的道德权威。因此,他们主导着一个不处于国家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领域。因为在超越性目标与其实际所能达成的之间总是存在差距,所以轴心文明的社会天生就有一种挑战现有神权和政权体制的动力和倾向,渴望寻求新的个人或机构变革,以更好地实现超越性理想。无论是在亚伯拉罕传统还是在印度教—佛教传统中,反对现有神职人员的阶段性改革运动(诸如新教、苏菲派和巴克提献身运动)都会援引超越性目标来抵抗眼前的权威,希望在此世中重新建立一个更加符合“彼世”理想的新秩序。但现有体系“扩招”曾经是并一直是一个始终存在的可能性选项。
在亚伯拉罕传统中,对一个超凡之神的信仰乃根本要义。这一点由于亚伯拉罕愿意为神牺牲自己的儿子而被戏剧化。我认为,这类传统中的“信仰”和非亚伯拉罕传统中的信仰在虔敬程度上完全不同,后者所信内容往往是神与神迹的效力。因此,亚伯拉罕传统下的信仰也许应该大写,以区别于其他针对有效性的宗教信仰,后者常常是灵活可变的,有时甚至是混乱多变的。诚然,亚伯拉罕传统下的神职人员掌握着很大权力,但神与他的子民之间还存在一层个人关系。阿曼多·萨尔瓦多(Armando Salvatore)最近在一篇重要论文中从漫长的轴心时代历史角度大胆修正了哈贝马斯有关公共领域的概念。他论述了在亚伯拉罕传统里,尤其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超越性目标如何不仅通过13世纪文艺复兴以及现代启蒙运动为变革提供驱动力,而且作为一种神圣权威在团体内部建立起社会纽带和“连接性正义”(connective justice)。
亚伯拉罕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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